近日,哈啰旗下“臻有錢”被不少用戶投訴通過層層疊加的隱形費用。多家媒體報道稱,其將貸款的實際年化利率推至30%以上,逼近甚至超過高利貸紅線。
4月29日,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看到,目前針對哈啰“臻有錢”的投訴已累計超過1.1萬條,投訴涉及“不知情扣費”“高利貸”“收擔保費”等,不少指向超出正常利息的隱形收費。
用戶稱還款時發現多處隱形收費
擔保費、服務費疊加年化率踩線
用戶林先生向記者介紹,他于2024年7月起,在哈啰“臻有錢”前后貸款約4萬元,均約定分12期償還,并正常還款成功,無逾期。經他核算,還款金額約4.8萬元。除利息外,平臺還額外收取擔保費、服務費等。不過,記者并未看到其完整的還款記錄,對于是否無逾期暫無法核實。
“還款里,利息只占一小部分,擔保費和擔保咨詢費加起來比利息高了好幾倍。”林先生稱,他曾多次與平臺溝通要求退還多收費用、重新核算,但均被拒絕,“客服和我說只能退400多元,后來又說只能退300元。”
安徽的羅女士介紹,她在“臻有錢”平臺上借款時,也遇到被扣擔保費、咨詢費等費用,“平臺既沒告知清楚,也沒實質服務,綜合利率已經超標。”羅女士的截圖顯示,她每期需還款1380.43元,其中包括擔保費13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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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被額外收取擔保費
經記者統計,不少用戶反映疑年化率已超24%。例如,有用戶反映借款金額1500元,還款金額為1782.89元,自行計算年化率為33%。還有用戶反映借款金額10000元,還款金額為12031.82元,自行計算年化率為35%。記者注意到,目前在黑貓投訴中,這類投訴哈啰方面多以“聯系不上用戶”結案,而用戶認為是平臺故意聯系不上,“打電話過來一聲不吭就掛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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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貓投訴上的相關內容
就隱形收費、年化率超紅線一事,記者咨詢“臻有錢”平臺客服和哈啰方面,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被起訴后提出和解方案:
撤訴補償2100余元并設置保密條款
平臺是如何疊加各項隱形費用的?據用戶提供的文件顯示,費用源于兩份合同,一份為《委托擔保合同》,一份為《融資咨詢服務合同》,兩份合同提供服務的主體均為哈密市嘉合興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部分用戶告訴記者,他們借款時并未注意到這份文件。
記者實操發現,在“臻有錢”申請借款時,點擊“申請額度”跳轉后,會顯示一份個人征信授權書。標題附近有兩行灰色小字,需單獨點擊才能查看,點擊箭頭指引,下面還有更多協議,總計23份。用戶只需點擊一次“同意協議”,便等于同意了23份與借貸相關的協議。
許多用戶介紹,僅“提額”一個環節,他們通過一鍵授權,就可同意多份折疊在一起的協議,其中包含個人信息的授權條款。
據大眾新聞此前報道,浙江湖州黃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在哈啰“臻有錢”平臺借款14500元,借款合同約定年化利率為6%,實際還款時,卻接近23%。黃先生查詢同樣發現,在借款時,哈啰“臻有錢”嵌套了《融資咨詢服務合同》《委托擔保合同》等多個重要協議,致使借款成本增加。
隨后,黃先生將哈啰“臻有錢”平臺運營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合作單位(簡稱啰普惠方面)起訴至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7日,在法院的調解下,哈啰普惠方面提出和解方案,以黃先生結清所有欠款及利息并撤訴為前提,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金人民幣2112.83元。
協議同時設置了保密條款:在未經哈啰普惠方面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黃先生不得在任何場合、媒體、網絡平臺或向任何第三方發表、評論、披露與此事相關的任何信息。若違反該條款,黃先生須向哈啰普惠方面支付違約金10萬元,并賠償哈啰普惠及其合作方后續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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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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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協議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認為,借貸平臺將多份借貸相關協議折疊,僅以灰色小字、隱蔽箭頭引導查看,設置一鍵同意全部協議的操作模式,該行為涉嫌違反《民法典》規定。
“案涉平臺將多份涉及用戶借貸權利義務、征信授權等核心條款刻意隱藏,未設置強制閱讀環節,未以醒目、合理的方式履行提示義務,不符合法律對格式條款提示說明的要求。”趙良善指出,平臺這種折疊協議、一鍵授權的操作,或是刻意規避格式條款提示說明義務,涉嫌剝奪了用戶的知情權與選擇權,依據《民法典》規定,若提供格式條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用戶可以主張這些被隱藏的協議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對自身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新規強監管下的挑戰
平臺需向用戶明示各項收費
公開信息顯示,哈啰自2019年上線助貸業務,有超8億注冊用戶。
截至2025年12月,哈啰持有融資擔保牌照與保險經紀牌照,核心主體并未獲得網絡小貸、消費金融、銀行等可直接開展信貸業務的核心資質,因此只能采用助貸模式,依托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等合作方提供資金并完成放款,自身僅負責獲客、風險初篩、提供融資擔保等輔助服務,賺取導流費與擔保相關收益。
在2025年10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的“助貸新規”要求中,所有增信服務費必須算進綜合融資成本,按此要求,助貸業務的綜合融資成本(貸款利息+增信服務費+與貸款相關的服務費)所對應的年化利率將不得超過24%。
“自助貸新規落地后,哈啰助貸模式已陷入灰色地帶,面臨嚴監管壓力。”一名業內人士介紹,在平臺實際業務開展中,哈啰“臻有錢”頻頻突破助貸業務的合規邊界,不少用戶留言反映借款時,哈啰的系統未提示有額外費用的存在,到實際還款時,利息疊加擔保費、咨詢費等,要還的錢甚至超過最高利息的紅線。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的孫宏濤教授受訪時介紹,目前貸款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咨詢費、擔保費等,嚴禁拆分收費、隱瞞成本,綜合融資成本不能超過年化24%,“如果超過了,監管部門會督促立即糾正,還可能暫停其新發貸款的業務。”
記者注意到,2026年3月15日,《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發布,新規要求通過“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逐項列明貸款本金、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等各項收費,明確寫出每家收費機構、收費標準,逾期罰息等或有成本也要一并列明,最后算出年化總成本。此外,規定明確要求“除已明示的成本項目外,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與貸款相關的任何息費”。
在上述業內人士看來,據規定,金融機構和助貸平臺須將每筆貸款必須用一張統一表格,清清楚楚列出利息、擔保費、咨詢費等全部成本,讓借款人一看就明白。在新規下,對助貸平臺而言,補齊資質或轉型的合規化操作已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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