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在中國,我逐一給他滅了”“老板不動刀子,我都會先動”……近日,成都竹子學校舉辦方代表羅某某的相關話語引發關注。
成都龍泉驛區聯合工作組5月7日再通報:
近日,龍泉驛區竹子學校舉辦方代表羅某某的言論引發社會關注。4月29日,我區聯合工作組迅速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網絡錄音視頻的核查情況
4月30日至5月5日,聯合工作組赴北京、長沙等地開展核查工作。其間,向舒某某(竹子學校校長)取得相關錄音資料,詢問羅某某(竹子學校舉辦方代表)、舒某某、姚某某(舒某某團隊工作人員)、李某(舒某某助理)等人。現查明:4月24日12時54分至13時32分,在我區大面街道竹子學校二樓會議室,羅某某向李某告知舉辦方關于“解約學校執行校長董某”“協議交律師走流程”“竹子學校暫停與某教育機構合作”等相關事宜,其間發表了網絡音頻中的言論。李某在未告知羅某某的情況下進行了錄音,后將錄音發送給舒某某。舒某某在收到錄音后,安排姚某某將錄音進行剪輯,4月28日20時35分上傳至個人微信公眾號,引發社會關注。
二、關于“威脅恐嚇”情況的調查處理
自5月1日起,聯合工作組先后向十余名相關人員了解核實情況。5月2日,公安機關接到舒某某報警后依法立案調查。5月3日,公安機關對舒某某開展詢問,并于當日將羅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5月4日,公安機關對4月24日下午在舒某某辦公室發生爭吵時在場的鄧某某、張某某、曾某3人進行詢問。5月5日,公安機關對李某開展詢問。其間,公安機關還圍繞事發地點、經過,累計調閱96小時的相關音視頻資料。
經查,4月20日起,羅某某多次通過微信聯系舒某某溝通更換執行校長事宜,4月23日18時許舒某某電話向羅某某表示不同意更換執行校長。4月24日12時54分至13時32分,羅某某在學校二樓會議室單獨向舒某某助理李某告知舉辦方關于解約學校執行校長決定等事宜,過程中羅某某情緒逐漸激動,出現了威脅舒某某人身安全、事業發展的言論,雙方現場未發生肢體沖突。4月24日16時8分至17時30分,羅某某到學校三樓校長辦公室與舒某某交談期間,認為對方在對其拍攝錄像,上前制止并爭搶手機,雙方發生爭吵。事發后,舒某某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在接受調查過程中,羅某某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行為。目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羅某某作出行政處罰。經梳理排查,未發現羅某某存在其他違法犯罪情況。
三、其他相關情況
聯合工作組查明,2024年10月,學校舉辦方與舒某某全資控股的教育咨詢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由學校舉辦方每年向舒某某團隊支付服務費用。2025年1月,舒某某及其團隊入駐竹子學校(原百悅成龍學校),舒某某擔任學校校長。2026年以來,學校舉辦方與舒某某團隊因費用支付、管理權限、人事安排等問題,逐步出現分歧和矛盾,直至近期產生激烈爭執。
聯合工作組在調查中還發現學校理事會存在未依法履職的情形,后續將對理事會召開的合規性、各方履職情況等繼續調查,并積極搭建雙方溝通平臺,推動矛盾協商化解。同時督促涉事各方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依法依規開展決策管理。區教育局已派出工作指導組進駐學校,全力維護學校平穩有序的教育教學環境,加強長效監管,確保民辦教育規范健康有序。
據新京報:
4月29日,成都市龍泉驛區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近日,我區民辦學校竹子學校舉辦方代表羅某某不當言論在網絡傳播,引發社會關注。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等部門已成立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目前,當事人羅某某已被舉辦方免職,該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在當地正式回應前,有關成都竹子學校舉辦方代表羅某某的“炸裂”發言,可謂在輿論場炸開了鍋。其中一些表述,很難讓人相信在法治社會的今天,還能有如此目無法紀、滿口江湖氣息的“黑社會”言辭。
而這類言論之所以引發軒然大波,不僅是因為措辭極端,更是因為它出自一所教育機構的舉辦方代表之口。這種帶有“黑社會”習氣的言論,難免讓人對學校治理水平和法治意識產生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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