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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通過“保全+調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被告長期拖欠貨款并試圖躲避債務,在法院依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主動現身并當場履行付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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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從事農產品批發銷售業務,被告自2020年7月起陸續從原告處賒購農產品。經雙方對賬確認,截至2025年11月,被告共欠付貨款三萬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原告遂訴至法院。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被告或拒不接聽電話,或偶有接通卻堅稱“貨款已付清,不欠錢”。法官嘗試外出送達,也無法找到被告本人。被告明顯有意躲避,案件推進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被告“躲貓貓”的態度,承辦法官沒有放棄。在繼續查找被告下落的同時,法官主動向原告釋明財產保全的相關規定,包括申請條件、程序、所需材料及法律后果,并告知申請不當可能承擔的責任。
原告了解情況后,及時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官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依法裁定凍結了被告名下的微信、支付寶及銀行賬戶存款。
凍結措施實施當日,被告便主動與法官取得聯系。經電話組織三方對賬,確認欠款金額無誤后,被告當場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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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了這么久的欠款,如今被告主動來找我還錢了。”原告感慨道,“保全這個措施確實很管用,能促使被告主動履行義務。法官不光幫我們提出解決辦法,還耐心講解政策、梳理流程,實實在在幫我們老百姓解決難題,這樣的辦案方式,我們心里很踏實。”
期數丨2629
供稿丨行政審判庭 崔明明
編輯丨政治部 魏凱強
審核丨政治部 張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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