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厲偶娟,浙江省東陽市馬宅鎮馬宅村下金堂自然村村民,也是一名軍人的母親。今天,我懷著無比痛心與無奈的心情,公開曝光我女兒一家合法申請農村宅基地,卻被村集體長期擱置、百般刁難,一拖就是六年的荒唐遭遇,懇請社會各界主持公道。
我女兒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籍一直留在本村,婚后女婿也于 2019 年合法落戶本村,完全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2019 年 2 月,女兒女婿正式向村集體提交宅基地申請與落戶報告,村集體及黨支部研究同意并加蓋公章;當月村里還專門召開兩委、村民代表專題會議,形成書面會議紀要,明確同意女婿落戶享受村民待遇,并同意批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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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支持家鄉建設、也為了女兒的安居保障,我們全家分兩次向村集體贊助共計 40 萬元,每筆 20 萬元,口頭明確用于女兒宅基地指標,滿心期待村集體信守承諾。2020 年,村集體已基本確定宅基地位置。
此后多次審批上報卻突然停滯。2025 年,我們再次當面遞交、郵政快遞寄送完整的建房申請與規劃許可材料,村集體依舊紋絲不動,合法訴求徹底陷入 “程序空轉”。
更讓人心寒的是,后續處理中,相關方竟以 “2019 年會議記錄真實性存疑” 為由擱置審批,可這份記錄有兩委與村民代表親筆簽字,手寫村民代表決議也明確證實我女兒符合申請要求,所謂 “存疑” 純屬借口。甚至有人搬出 “有兒有女戶,外嫁女不享受宅基地” 的說法,公然踐踏法律與村規民約。
《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保障婦女宅基地平等權利,我們村村規民約也白紙黑字寫著 “男女平等同樣享受宅基地”。女兒女婿長期無房居住,戶籍在村、申請合規,我們捐款支持村集體,換來的卻是出爾反爾、漠視不管。
我兒子在部隊守護家國安寧,我們全家以國防為重、全力支持,卻連女兒最基本的居住權益都無法保障。六年奔波、六年等待,捐款 40 萬元的誠意,抵不過村集體的失信,這不僅寒了軍屬的心,更踐踏了法律尊嚴與公平正義。
在此,我強烈呼吁相關部門嚴查此事,督促村集體依法履職、信守承諾,盡快為我女兒落實宅基地審批,還軍屬一個公道,還村民一個公平公正的鄉村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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