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5月21日訊(記者高艷云)今年來的證券監管處罰力度還在提升。
5月20日,多家地方證監局披露罰單,從代客理財到違規持股,監管“長牙帶刺”的穿透式問責再次落地:
彭金林自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客戶開發服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事涉代客炒股、“飛單”及利益沖突兼職;
蘇華峰、史哲元分別被罰款90萬元和100萬元,事涉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行為;
韋文晶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同樣是因代客炒股并違規承諾收益而被罰。截至5月20日,年內券商罰單數量已達124張,涉罰券商已達48家,接近行業半數。年內工作日已有99天,據此計算,平均每個工作日有1.25張罰單,近乎“日均一罰”。
彭金林涉代客炒股、飛單、兼職
彭金林的違規行為,在證券行業里是非常典型的“踩紅線”行為,幾乎集齊了經紀業務一線人員最容易觸犯的三大雷區。
具體來看,彭金林在原國泰君安萍鄉楚萍東路證券營業部(現名為國泰海通萍鄉楚萍東路第一證券營業部)擔任經紀人期間,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并分享收益分成、向客戶推薦非本公司代銷的金融產品、兼職行為存在利益沖突等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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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證監局認定,彭金林為不適當人選,自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客戶開發服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這不僅意味著彭金林職業生涯的暫時停擺,更將對其未來的執業信譽造成長期負面影響。
兩保代違規“隱蔽入股”
與常見的代客理財不同,蘇華峰、史哲元的罰單揭示了投行領域更為隱蔽的違規形態——違規持股。
2022年1月,證券從業人員蘇華峰、史哲元分別與名義持有人達成一致,名義持有人通過委托持股方式分別向蘇華峰、史哲元轉讓某擬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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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和次月,蘇華峰、史哲元的股權款轉賬至名義持有人指定銀行賬戶。
直至2025年9月,名義持有人等額返還給上述二人股權款。
這種通過“代持”掩蓋真實持股身份的行為,試圖規避監管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限制。
結合公開信息,蘇華峰、史哲元大概率是來自西部證券的保代。科創板上市公司信安世紀IPO項目信息顯示,蘇華峰、史哲元是該項目保代,二人來自西部證券。目前,已無法通過中證協以二人名字及西部證券查詢到具體從業信息。
此次百萬級的重罰,彰顯監管對投行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利益輸送、違規入股的零容忍態度。
韋文晶“頂風作案”代客炒股承諾收益
韋文晶在國元證券徽州大道營業部從業期間,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并違規承諾收益的行為,違反多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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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證監局決定,對韋文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在監管反復強調“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當下,從業人員違規承諾收益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極易引發后續的民事糾紛與投資者損失。
年內13名保代被罰
保薦代表人的合規問題,依然是今年監管的重中之重。
截至5月20日,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已有13人被罰,波及7家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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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海通被罰保代較多,有3人;其他多為2名保代被罰,包括國聯民生、中金公司、華泰聯合、國海證券、粵開證券;此外,開源證券有1名保代被罰。
上述被罰同一券商的保代,多為在同一融資項目中因未勤勉盡責而遭罰。
值得注意的是,有2名保代被罰記錄較多,即來自華泰聯合的保代劉偉、于兆祥,劉偉分別在2024年3月、2025年11月以及今年2月被罰,于兆祥是在2025年11月和今年2月被罰。
深交所出具罰單較多,有7張;上交所有2張,此外,上海證監局有2張,湖北、河北證監局均有1張。
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年內有2人,分別是中天國富陳東陽、粵開證券張瑾,均是河北證監局于今年4月7日出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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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一罰
截至5月20日,年內券商罰單數量已達124張,涉罰券商已達48家,接近行業半數。
年內工作日已有99天,據此計算,平均每個工作日有1.25張罰單。由此來看,今天3張券商罰單略超平均數,但“日均一罰”已成為2026年證券監管的新常態。
在嚴監管的基調下,券商的合規管理正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構建全流程體系,任何試圖在業務擴張中“打擦邊球”的行為,都將面臨監管的精準打擊與嚴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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