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一經出現,評論區瞬間便吵得沸反盈天。九江武寧縣、共青城市,以及云南綠春縣、屏邊縣,近期紛紛發布了文件,要求公職人員帶頭繳納物業費,不但要按時繳納,而且以往欠款必須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予以補足。文件之中使用了“絕不拖延推諉、不打折扣、不搞變通”這般強硬措辭,令人察覺到了一股不同尋常的意味。
小區爛攤子太多,終于拿“自己人”開刀
實則這些地方也是被逼迫至絕境了,前去瞅一瞅那些年代久遠的小區,物業費用的拖欠已然成為極為平常之事,物業企業收不到款項,清潔人員離開了,安保人員撤離了,垃圾桶堆積如山也無人予以管理,武寧縣的倡議當中直接點明要確立“花錢購置服務”的觀念,簡單來講就是期望公職人員率先做出榜樣。
對于共青城市而言,其態度更為直接,將黨員干部的繳費態度與“帶頭作用”相掛鉤 ,這些地方心里是明白的 ,小區治理存在老大難問題 ,僅僅依靠物業催收根本起不了作用 ,要是連公職人員自己都拖著不繳費 ,那么普通業主就會更加理直氣壯地跟風 ,最終整棟樓都會跟著遭受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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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伸得太長網友這次不買賬
當文件一經發出,質疑的聲音相較于支持的聲音而言,顯得更為強烈。有不少人直接展開激烈反駁:業主與物業之間存在著簽訂合同所形成的民事關系,倘若你欠費,我便起訴,這難道不是顯而易見、再明白不過的道理嗎?《物業管理條例》當中寫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業委會理應去進行督促,物業應該前往法院,這與行政發文又有什么關系呢?
有其他人表述得更為直截了當,聲稱:今朝能夠發布文件要求公職人員繳納物業費,那么明日是否就能夠發布文件要求所有的人都繳納呢?市場范疇的事情應歸屬于市場,行政范疇的事情應歸屬于行政,一旦這片界限變得模糊不清,往后物業倘若不再好好地提供服務,難道就也能夠憑借文件來壓制他人嗎?這樣的擔憂并非毫無緣由,畢竟任何人都不希望日后連與人爭吵都無法占據上風。
業主不是賴賬只是被坑怕了
不要才一開始就給那業主安上“老賴”的稱號。去年年末的時候,在江西當地的論壇之上,有數目眾多的網友進行吐槽:物業費是一年比一年上漲,然而服務究竟是怎樣的呢?樓道里的燈壞掉已經有半個月的時間了,卻沒有人去修理,小區的門禁就好像不存在一樣,廣告位的租金全部都進到了物業的腰包里面,甚至連一本賬本都沒辦法看到。像這樣的服務質量,不管是誰,心里都會感到不痛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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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講,眾人并非是拿不出那幾百元錢,而是擔憂會成為被坑騙的對象。要是你能將小區整理得清清爽爽,安保全天執勤,每一筆公共收益都在大門口進行公示,業主不但樂意繳納,甚至可能會爭著去繳納。可如今呢,問題的根本緣由未得到解決,卻只一味地盯著業主催促交錢,這難道不是把事情的主次顛倒了嗎?
九江這波操作少踩了最關鍵的一腳
客觀公正地講,九江此次推行的這一輪政策并非完全沒有可圈可點之處,都昌縣積極倡導減免空置房屋的物業費,這對于那些購買了房屋卻并不居住的人而言,實實在在是一項利好,九江市區更是率先秉持支持態度,允許使用公積金來支付物業費,切實有效地緩解了一部分人的資金流動壓力,倘若這些舉措能夠更早一些出臺,或許矛盾便不至于如此尖銳激烈。
問題在于,只是一味催促公職人員去交錢,然而卻未曾見到有哪一個文件提及究竟要怎樣去反向促使物業提高服務質量。這情形就如同學校僅僅只是催促學生繳納學費,卻對老師在課堂上打瞌睡、教材存在諸多錯誤漏洞全然不管不顧,最后學生成績不理想了卻還要責怪學生自己不夠努力。缺少了對物業進行監督管理這一環節,再多的倡議都是徒勞無功的。
全國物業費撐不住了降價潮真的來了
耐人尋味的是,正當各地紛紛發布文件催促收繳費用之際,全國范圍內的物業費居然開始難以維持穩定態勢了。央視財經在去年夏天開展了統計工作:武漢有超過40個小區自主降低了物業費,青島和重慶兩地加起來有上百個項目隨之進行了降價,降價幅度在10%至35%的范圍之內不同。這一數據一經公布,許多業主都不禁大聲呼喊“真是活了很久才見到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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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物業費一直上漲從不下降的這種奇怪圈子,終于被打破了。在存量房時代,物業公司再也無法舒舒服服地躺著賺取錢財,如今業主委員會所擁有的話語權逐漸變得越來越大。那些服務質量差、收費卻很高的物業管理公司,正被業主們通過實際行動投票從而趕出市場。想要繼續存活下去,就必須得把賬本公開攤開,把服務切實做好,讓每一分錢都用在清晰可視的地方。
物業該醒醒了別等被換掉才后悔
不管怎么去說,關于物業費這一情況,根源從來都不在業主那里。要是你服務做到位了,收費變得透明了,那么業主自然而然就會愿意拿出錢來。但要是持續進行糊弄,今天依靠發布文件去催促公職人員,那么明天是不是就得借助行政命令去催促每一個人呢?這種只解決表面問題而不解決根本問題的路,是走不了多遠的。
此刻,全國范圍內都在進行著物業費下降的情況,這對于業主而言,屬于一件有益之事,然而對于物業公司來講,卻關乎生死存亡。那些至今仍舊在做事敷衍、不上心的物業,真的應該認真去思索一下了,要是再不將服務品質提升起來,積極參與競爭,等待著你的結局便是被業主委員會掃地出門。到了那個時候,不要說收取物業費了,就連賴以生存的飯碗都將會失去。
你認為那物業費拖欠這一情況,究竟應當是業主來承擔責任,還是物業來承擔責任呢?在評論的地方交流交流你自身的真實經歷,要記得點贊并且轉發出去,從而讓更多的人得以看到實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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