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浙江杭州的網(wǎng)約車司機鄒師傅向媒體反映,其用于營運的埃安新能源車于春節(jié)前停放在村道邊時突發(fā)自燃,并燒毀附近兩輛貨車,消防部門已認定起火原因為車輛引擎艙電器設備故障。因保險不賠付間接損失,鄒師傅向廠家主張58天停運損失,雙方協(xié)商未果,車主擬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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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鄒師傅介紹,事發(fā)于農(nóng)歷年二十九,其車輛停在杭州蕭山寧圍街道順壩九組村道旁,初七返程時發(fā)現(xiàn)車輛已完全燒毀,現(xiàn)場地面至今仍留焦黑痕跡與燒毀輪胎殘件。該車燒至僅剩空殼,火勢蔓延殃及一輛小貨車、兩輛9米6大貨車,其中一輛小貨車與一輛大貨車車頭嚴重損毀近乎報廢,另一輛大貨車車輪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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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叵啦块T出具的火災事故簡易調(diào)查認定書明確,此次火災系鄒師傅所有的埃安新能源車引擎艙內(nèi)電器設備故障引發(fā),排除外來火源、人為縱火等因素。
鄒師傅表示,該車于2023年貸款購買,專門用于網(wǎng)約車營運,事故后已全損報廢。保險賠付的8萬余元在償還貸款后略有剩余,周邊受損車輛的保險理賠也即將完成,但作為營運車輛,其58天的停運損失無人承擔。
鄒師傅稱,車輛全損處理及保險流程耗時58天,期間他另行租車營運,每日產(chǎn)生租金與收入損失,按每日三四百元標準,主張58天停運損失共計約1.7萬至2萬元。他多次聯(lián)系廠家,對方以消防認定僅為設備故障、不足以證明車輛存在質量缺陷為由,拒絕賠付相關損失。記者致電埃安廠家,客服表示有專線小組跟進,將盡快上報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廠家未給出正式回應。
來 源:1818黃金眼、潮新聞
編輯:浩然
責編: 李 杉
審核:若文
終審: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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