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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
網絡上經常會流傳一些令人目瞪口呆的消息,讓人看完以后發愣、不知真假。
從2018年六一兒童節前夕開始,每年這個時候就有一條毀人三觀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流傳。
消息的內容是這樣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章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成年人公然謊稱自己為兒童,或者以其他方式冒充兒童,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
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冒充兒童的,年齡差距以實際年齡減12始算,大于18年,從重處罰;六一國際兒童節冒充兒童,向他人索要錢財等的,屬詐騙行為,從重處罰。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能夠看出,以上內容純屬胡搞;但是,也有不少人信以為真、在朋友圈大量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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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的內容,別信!
小酉特地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其中的第三章內容是刑罰,共有二十九條,具體是從第三十二條到第六十條。第二百六十一條屬于第四章,章名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六十一條的具體內容為:【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所謂“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則更是沒有任何依據。
下面的這個圖片,一度也不時出現在微信朋友圈。因為說的是兒子舉報老子的“奇聞”,所以每次都能吸引不少點擊。但這其實是一個非常老套的謠言了。
事情真相是這樣:2016年的12月1日上午,河北省掃黃打非基層經驗交流現場會在定州召開,參會的人員到實驗小學觀摩“掃黃打非”進校園的活動。于是,學校就選了10名少先隊員將學校開展的相關活動進行了介紹。
就是這樣一件事情,卻有一些不懷好意的人、將目光盯住“掃黃打非”里的“黃”字,將孩子們的發言說成了:“實驗小學的學生在介紹掃黃打非經驗,并向大家展示自己是如何舉報老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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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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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小學生謠言”被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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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小學生被“謠言”,文革受牽連
事實上,掃黃打非的內容并非只有“黃”,讓孩子們“掃黃”也不是讓他們來舉報自己的家人賣淫或嫖娼。這次活動的目的主要就是讓孩子們遠離黃色書刊、黃色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
“掃黃打非”的活動進入校園,本來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情;但是,這樣的事情,竟被一些無良媒體和陰暗心理的人曲解成“讓孩子舉報自己的老爸”!這讓胡椒忍不住爆粗口了:“說這話的,還他娘的算人嗎?!要是你自己的孩子站在鏡頭前,你也會這樣歪曲嗎?”
還有比這更過分的。有些人竟然還將這個事情和文革聯想到了一起,說成是文革遺風,“讓這么小的孩子舉報自己父親,實在有些悖逆人倫”,“更想到了文革時期的夫妻揭發、母子相告”。
看到這些,胡椒又想到了那句話:文革是個筐,什么壞事兒都可以往里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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