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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5號下午,蘭州安寧區沙井驛那邊,出了個讓人心里發毛的事。
施工隊正在黃河邊的排洪溝干活,挖掘機挖土,貨車往外運。
倒土的時候,司機突然瞧見土堆里滾出一個編織袋。
走近一看,嚇得魂都沒了——里面是具遺體。
我寫過不少這種被意外發現的案子,說句實話,這類案件的偵破難度通常都很大,因為第一現場基本被破壞完了。
這次也一樣。
警方趕到后,腦袋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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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被挖掘機攪得一塌糊涂。
死者是女性,被編織袋和塑料膜裹著,袋口用鐵絲扎緊。
埋在地下三米的位置,原先那兒是一口廢棄的枯井。
辦案民警花了整整兩天,把挖出來的泥土篩了一遍。
結果呢?幾乎一無所獲。
沒有身份證,沒有手機,沒有任何能說明她是誰的東西。
法醫那邊先給出了初步判斷:死者大概30歲,遇害時間在五到六個月前。
也就是說,案發時間差不多是2015年11月左右。
還有個細節,剛開始有人猜,是不是交通事故?
因為埋尸地離濱河北路才100米,那條路沒路燈,車速都快,會不會是撞了人偷偷埋了?
但法醫很快否了。
死者身上有骨折,可那是死后形成的,跟車禍沒關系。
這下好了,死因不明,身份不明,現場被破壞。
擱誰身上都得犯愁。
但咱們搞法治報道的都知道,越是這種案子,越能看出刑警的真功夫。
從哪兒突破呢?物證。
就那點從遺體身上提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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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穿得挺時尚,但衣服都不是什么高檔貨。
手上戴著一對耳墜,看著就挺便宜的。
可就是這對不值錢的耳墜,成了整個案子的第一個突破口。
民警翻過來一看,耳墜背面刻著一串編碼,以“ysh”開頭。
這串不起眼的字母數字,讓所有人眼前一亮。
查廠家,深圳產的。查銷售記錄,整個蘭州市,只有西固區一家銀飾店賣過這款。
而且就賣出去兩對。
范圍一下子從整個蘭州縮到了西固區。
我當時看這案子的卷宗,就覺得這運氣成分確實有,但更重要的是人家辦案人員夠細。
換一般毛手毛腳的,說不定就當破爛扔一邊了。
不過,高興得有點早。
那家店賣耳墜的時候,壓根沒登記買家信息。
這兩對耳墜誰買走的,完全沒記錄。
線索好像又斷了。
但警方這時候隱約覺得,西固區跟埋尸地就隔一條黃河,會不會死者生前就住在那邊?
于是,西固區被劃成了排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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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這活兒,真的是苦力活。
挨家挨戶問,幾千人里面找線索。
就在這個時候,另一路民警重新回到埋尸地,開始琢磨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兇手為什么選這兒?
這地方雖說荒涼,可離主干道太近了。
不遠就是住宅小區,夜里車也不少。
要是繼續往城外開,那邊才是真正的荒山野溝。
兇手偏偏選了個相對“危險”的地兒。
專案組據此推測:兇手很可能沒有交通工具。
如果有車,一腳油門就出城了,何必冒這個險?
那好,范圍又縮了——兇手大概就住附近。
這個判斷,后來看,準得讓人服氣。
很快,走訪民警察覺到一個老太太有點不對勁。
安彩霞,獨居,面對詢問時支支吾吾,好像藏了什么事。
一查戶籍,她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因為盜竊在青海服刑。
小兒子劉大海,是那起盜竊案的同案犯,正被追逃。
老太太的抵觸情緒,本來可能只是因為兒子被通緝。
但民警一深挖,挖出了更可疑的東西。
還記得包裹遺體的那些東西嗎?除了編織袋,還有幾樣“破爛”。
一個藍色塑料袋,一個工業鹽包裝袋,一截廢電線。
法證人員仔細檢查了那個工業鹽袋子,發現里面殘留的顆粒根本不是鹽。
是豆制加工品的殘渣。
這就不對了,工業鹽袋子怎么能裝食物?
除非,兇手是隨手從身邊撿來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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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查那個藍色塑料袋。
質地很特別,上面印著“洛陽三金、綠色保險”和一串批號。
廠家一查,是河南洛陽產的,但相同批次全部發往了山東。
山東是蔬菜集散大省,這種袋子通常用來裝菜。
那它為什么出現在蘭州?
很可能,是裝著山東運過來的蔬菜,被誰帶回了家。
工業鹽袋子里的豆制品殘渣,藍色塑料袋的蔬菜包裝屬性。
這兩樣加在一起,指向一個明確的行業——餐飲。
警方一回頭查劉大海的底。
這家伙,之前正好在西固區開過一家餐館。
再看他現在的住址,離埋尸現場,就一公里。
耳墜賣出去兩對,其中一對很可能戴在死者耳朵上,賣耳墜的店在西固區。
劉大海開餐館,也在西固區。
一條線串起來了。
到這步,查死者身份就相對容易了。
民警找來以前在劉大海餐館干過的員工。
一問,所有人都說,有個叫張貝貝的女服務員,跟這些特征都對得上。
而且,張貝貝已經半年沒見人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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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張貝貝的丈夫一問,他居然說,妻子半年前離家出走,因為感情不好,他也沒找,也沒報警。
我每次看到這種情節都挺唏噓的。
一個人失蹤半年,沒人報案。不是家屬不關心,就是關系太僵。
辦案人員調了通話記錄,張貝貝和劉大海之間電話特別頻繁。
最后一次通話,是2015年11月6號。
從那以后,張貝貝的手機,再沒開過。
DNA比對一出來,無名女尸的身份確定了,就是張貝貝,29歲。
再查劉大海的出租屋。
屋子已經被打掃得干干凈凈,但刑偵的技術不是吃素的。
墻角提取到了殘留血跡,化驗結果,是張貝貝的。
嫌疑人直指劉大海。
2016年6月18號,警方在陜西咸陽抓住了他。
剛抓到的時候,他只認盜竊,對殺人一事絕口不提。
但審訊的時候,民警一擺證據,一攻心,他繃不住了。
劉大海交代,他在青海偷了不少錢,跑回蘭州開了餐館。
張貝貝來應聘,兩人搞到了一起。
他本來有老婆,被發現后,老婆扔下孩子回了云南老家。
這下沒束縛了,兩個人開始同居。
但好日子沒過多久。
張貝貝花錢大手大腳,酒吧歌廳,開銷不小。
劉大海那小餐館,根本養不起。
后來餐館關門,劉大海偷偷搬了家,想甩掉張貝貝。
可張貝貝不死心,一直糾纏。
2015年11月6號晚上,張貝貝找到劉大海兒子,跟到了他新住處。
開口要20萬分手費,不然就去舉報他是逃犯。
劉大海之前酒后,把自己那點底兒全說了。
這個秘密,成了張貝貝要挾他的籌碼。
劉大海交代,那一刻他腦子里就一個念頭:給了錢也不會安生,只有滅口。
那天夜里,他動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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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個案子的過程中,我一直在想。
劉大海從盜竊開始,就已經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他身上背著案子,不敢見光,這種恐懼和壓抑,時間長了是會扭曲一個人的。
而張貝貝,以為抓住了對方的把柄就等于拿到了搖錢樹,但她沒想過,一個已經走投無路的人,有時會做出最極端的選擇。
一段見不得光的關系,一句致命的威脅,最終毀了兩個人。
其實稍微冷靜一下,也許結局完全不同。
這種因為秘密而生出的惡意,比一般的仇殺更讓人覺得后背發涼。
你們覺得,如果劉大海沒有那次酒后吐真言,這起悲劇會避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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