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某公園被曝出用刻有“先父”、“賢妻”等字樣的無主墓碑鋪設登山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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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輿論嘩然,有人覺得晦氣,有人覺得無所謂,還有人說“就地取材是自古以來的常態”。
有律師指出,首要問題還不是給游客帶來的心理影響,而是已經先違法了。
我國對無主墳墓的處理流程:民政局公告認領、縣政府組織遷移、全程錄像建檔,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損毀或處置”,根據《民法典》第八條,使用他人墓碑鋪路,涉嫌違背了公序良俗。
2015年的濟南英雄山,就出現過,景區用墓碑鋪路,被曝光后,立即道歉、整改、換石,態度之誠懇。
今天這個公園,沉默,仿佛沉默就會被遺忘。
這件事,違法在先,道歉在后,整改是底線,任何“省錢”、“省事”的借口,在逝者尊嚴和公共法紀面前都不成立。
對于這事,許多人表現出了“豁達”。
在時間的河流里,人沒了都撐不過三代,就被遺忘了。
城市化、原子化、少子化,傳統祭掃文化慢慢淡化,“死后誰記得我”,許多人有了近乎虛無的灑脫。
墓碑無主,沒人掃墓,那就成了廢石頭,拿來鋪路,廢物利用,有何不可?
然而,你的灑脫歸灑脫,弄到別人的墓碑上,就變味了。
被遺忘的逝者,就活該被踩在腳下?
“祭祀不絕的念想是中國人生養子孫、繁衍家族的核心價值之一。如果這一點被社會的主流價值否定、被完全的拋棄、證偽,是會對生育子女的普遍意愿有深刻傷害的。”
古人謀萬世,是因為相信自己的奉獻會被代代紀念,當這種信念被消解,“每個人都幾乎是面對歷史單打獨斗,而且最終湮滅無蹤”,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現世的盡情享樂”。
紀念,是最基本的愛。
不敬畏死,就不懂如何生。
歷史遺留問題追責可能困難,但希望解決方案體現誠意:
第一,公開道歉,說明歷史緣由,承認當年做法考慮不周,愿意賠償認領家屬。
第二,徹底更換,撬起墓碑石板,換用普通建材,并將移除的墓碑“集中存放于公園僻靜處,或經民政部門指導后用于其他非踩踏的公益用途”。
第三,設置說明牌,在合適位置陳述歷史事實,表達反思,承諾逐步替換。這“能將掩蓋轉化為銘記與警示”。
別倒一車水泥蓋住墓碑,眼不見為凈,那是對問題的二次不敬。
希望這座公園的管理者能拿出英雄山當年道歉的勇氣,用行動證明,逝者不應被遺忘,更不應被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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