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理查德·道金斯出版了《自私的基因》。當時《紐約時報》評價說,這是"那種讓讀者覺得自己是天才的科學寫作"。50年后,這本書仍在印刷,作者還能親自為新版撰寫后記——這在出版界極為罕見。
有充分的理由認為,自達爾文《物種起源》以來,沒有任何一本書對進化論的理解產生過如此深遠的影響。道金斯用無法抗拒的文筆,展示了生物學中的一切現象如何都能從基因中心的角度得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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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本書問世時,人類僅測序了少量基因,甚至不知道基因總數,也不清楚與其他物種共享多少基因。半個世紀過去了,"自私的基因"這一隱喻依然流行,但它是否仍是理解進化的有效工具?
道金斯的核心論點是:自然選擇的作用是增加種群中"復制因子"的數量。所謂復制因子,即由DNA片段構成的基因。這些復制因子為自己建造"載體"——幫助其生存和傳播的機器。"猴子是保存基因上樹的機器,魚是保存基因在水中的機器",道金斯寫道。我們(以及猴子、魚)只活數年或數十年,而我們攜帶的基因可能存活數百萬年。正如他曾用五行詩表達的:
一個流浪的自私基因說:
"我見過無數身體。
你以為自己很聰明,
但我會永生。
你只是一臺生存機器。"
據說道金斯曾考慮將書命名為《不朽的基因》。
基因視角的進化觀并非道金斯首創——它源于將達爾文理論與遺傳學結合的"現代綜合"學派研究者。對他影響最大的可能是牛津大學同事威廉·漢密爾頓。漢密爾頓的研究表明,如果某種行為有助于親屬繁殖,那么看似利他或無私的行為也能進化。例如,長尾山雀或蜂虎等鳥類若筑巢失敗或失去一窩蛋,會幫助兄弟姐妹撫養雛鳥。
這種表面上的利他行為曾讓達爾文徹夜難眠,因為他認為個體應為自身利益而非他人利益行事。但從基因角度看,幫助撫養侄甥是合理的,因為你是在幫助自身基因的副本。因此,表面利他從基因視角看實為"自私"。這就是漢密爾頓親緣選擇方程所揭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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