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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孤獨離世,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誰來料理喪事?誰來理清財產?誰來清償債務?近日,上海多部門聯合印發《無繼承人逝者喪事承辦和遺產管理工作指引》,對這“身后之問”給出了一份頗具溫度的回答。
在深度老齡化與少子化疊加的社會里,獨居者、失獨者、丁克家庭日漸增多,“無繼承人”不再是虛無的假設。過去,這類事務往往因權責不清而陷入推諉,讓逝者失去最后的體面,也讓相關利害關系人陷入困惑。
上海出臺的“工作指引”清晰區分了“喪事承辦人”與“遺產管理人”兩種身份,厘清了責任邊界。遠房親戚出于情義可以操辦喪事,民政部門則作為遺產管理人審慎處理財債——這既是對民間習俗的尊重,也是對法律權責的恪守。
更值得稱道的,是政策中蘊藏的人文關懷。它明確了喪葬費優先支付的原則,即便逝者生前還有債務,那份最后的體面與尊嚴也被放在了優先位置。同時,政策也打通了債權人、照護者的權利通道。生前長期扶助者可以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債權人可以依法申報債權。
這背后,是城市在盡力守護善意的付出,維系契約精神,確保即便生命消逝,誠信和情義仍有制度托底。這既是對民法典“遺產管理人”制度的精準落地,也是“人民城市”理念照進平凡人生命終章的生動實踐。
原標題:《無人繼承,制度托底丨新民快評》
欄目編輯:郁晶陶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潘高峰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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