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5月6日凌晨1時許,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股價操縱案二審主審法官申宗旿,被發現身亡在首爾高等法院大樓5層的室外花壇里。現場還發現了遺書,上面寫有“對不起,很抱歉,我自己決定離開”之類的話。
警方初步勘查發現,他是從高處墜亡的,現場基本排除犯罪嫌疑。在現場,警方找到了一封據說很簡短的遺書。《朝鮮日報》披露稱,55歲的申宗旿在遺書里說“對不起,我自愿離開”,并未提到韓國前“第一夫人”金建希。
公開資料顯示申宗旿,1971年出生,出生于“法曹世家”。父親申鉉武曾擔任檢察官,官至韓國大檢察廳總務部長和大邱及大田地檢長,辭職后開辦律所。
申宗旿首爾大學法學院畢業后,1995年通過司法考試,1998年完成司法研修院培訓,2001年開始擔任首爾地方法院法官。
2023年,申宗旿被首爾律師協會評選為杰出法官。2025年,他被調到首爾高等法院仁川分院任民事庭法官,今年2月剛剛調回首爾高等法院本部刑事庭。
申宗旿生前審理的最后一個重大案件是,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股價操縱案
4月28日,申宗旿法官剛剛宣布了金建希操縱股價及受賄案的二審判決。這是他今年2月調回首爾高等法院本部后審理的第一個案件,也成了他人生中處理的最后一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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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希案二審現場。圖/直播截圖
時間梳理線為:
今年2月,申宗旿剛剛調回首爾高等法院本部刑事庭,被分配到專門審理腐敗案件的刑事第15部。2月6日,申宗旿接手了金建希操縱股價和收受賄賂案二審,3月第一次開庭。媒體評價,他接手了一個“燙手山芋”案件。
2026年4月28日。申宗旿宣布金建希案二審判決,推翻一審部分無罪結論,認定操縱股價及受賄罪成立,判處金建希刑期從1年8個月增至4年,引發控辯雙方上訴。
2026年4月30日,金建希方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2026年5月4日,特檢組以“量刑過輕”為由提出抗訴。上訴至最高法院,案件進入三審階段。
2026年5月5日,申宗旿在兒童節假期獨自工作至深夜。2026年5月6日凌晨,申宗旿遺體被發現,警方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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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審結果遭受社會公眾質疑,二審備受壓力
本案中,檢方指控金建希涉嫌操縱德意志汽車公司股價;與尹錫悅合謀,從政治掮客明泰均處免費收受民調服務;收受統一教提供的價值8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9萬元)的香奈兒手袋和格拉夫項鏈作為辦事回報。三項罪名相加,特檢組請求法院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0億韓元,及追繳金9.4億韓元。
2026年1月28日,禹仁成法官在一審判決中駁回前兩項指控,僅認定金建希收受統一教財物請托的指控成立,處刑1年8個月,可謂“量刑期輕”。
其中的關鍵是操縱股價指控,這是金建希最早“東窗事發”的丑聞。2009年到2012年間,德意志汽車公司高管通過大量虛假交易,將該公司股價從2000韓元左右推高到8000韓元,并從中獲利。2019年開始,關于金建希參與該事件的說法不斷傳出,對其實際獲利的猜測從幾千萬韓元到幾十億韓元不等。
2025年后,隨著尹錫悅失勢,金建希與操縱股價的投資公司分贓、和操縱者通話等證據逐漸被公開,核心當事人親口承認如何為她下單操作數十億韓元的股票交易。在此情況下,金建希“知情并參與”操縱股價、獲得暴利,已經成為公眾認知中的“事實”。
一審判決結果完全駁回上述指控,引發輿論強烈質疑。現任韓國總統李在明誓言打擊操縱股市行為,有意清算包括法院在內的韓國司法系統,種種因素疊加,二審法官面臨的壓力極大。
申宗旿在二審中,推翻部分一審無罪判決,將金建希的刑期增至四年。這一判決結果讓韓國兩派都表示不滿。
一方認為判決過輕,尤其是沒有認定金建希和“政治掮客”勾結制造假民調幫助尹錫悅當選,未能充分追究金建希干預國政的責任。另一派則認為,二審判決比一審更重,并不合理。媒體總結認為,此類重大涉政案件,法官審判壓力巨大,因為無論怎么判,總有一方會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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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辦案時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是世界普遍現象
2025年12月30日金建希特檢組結束前置調查,尹錫悅與金建希夫婦因涉嫌內亂、收受名牌、賣官鬻爵等,將面臨共計11場刑事審判。韓國各界普遍認為,尹錫悅能夠成功當選總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金建希的精心策劃與幕后推動。
2024年8月,韓國“反腐敗和公民權利委員會”反腐敗局代理局長金某自殺身亡,媒體認為與金建希涉嫌從旅美律師崔在英收受名牌包案密切相關。
2025年10月,韓國楊平郡一名官員鄭希哲被發現在家中身亡,疑為自殺。,媒體認為與金建希家族企業ESI&D所牽涉的“楊平公興地區舞弊案”有關。鄭希哲生前留下遺書,詳細描述了接受調查的情況,并表達了“我感到很痛苦”等。
跟世界上很多司法案件的處理影響一樣,這些涉政的韓國重大案件一經法院宣判,凡是認為判決對自己有利的,就會表示這是“事必歸正”,判決結果對自己不利的另一方則表示,這是“不正義的判決”,甚至表示自己遭到“司法迫害”。
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很容易陷入無論怎么判決,自己都會陷入左右不是的輿論壓力。就如同一個重大刑事案件,有人會認為被告人情有可原、指控證據存在諸多問題,應該從輕判處或是判決無罪,也會有人認為被告人罪大惡極,應該從重嚴懲,甚至判處死刑。
如此爭議之下,法官想要依法依理,通過公開審判,判決書里辨法析理等司法舉措,來說服早就預設了自己的立場,甚至只是偏聽偏信的部分案件事實的社會大眾,難度相當大。
說到法官的壓力,2019年10月4日,泰國也拉府法院法官卡納功在宣判五名穆斯林青年無罪后,當庭舉槍自殺,但未成功。卡納功此前曾因上級壓力,要求其對五名青年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他拒絕妥協并試圖通過自殺揭露司法腐敗。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后續調查雖認定其違反紀律,但民眾普遍對其維護司法公正的行為表示敬意。
正是因為手握司法審判權的法官權力重大、責任重大,特別是一些社會乃至涉政的重大司法案件,才會引來如此多的社會關注,由此也必然對處理案件的法官產生巨大的壓力。正所謂欲戴王冠,必受其重。
明白了這樣存在于世界各國的司法現實和法官處境,有利于我們更加理性認識司法訴訟中的各種現象,對社會上熱議的司法案件中出現各種觀點要有清醒的認識,善待和支持那些堅持正義的法官。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文中新聞事實援引自中國新聞周刊、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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