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下旬,一篇六年級學生寫的作文《第一次奮進》突然在朋友圈、微博和小紅書上火了起來,文章講一個孩子每天悄悄看一個女生走路,從教室到操場,從早讀到放學,他沒說這是喜歡,只說自己在奮進,整篇沒提一個愛字,但讀的人心里都輕輕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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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過晨光,我就成了光的追隨者,這句話被很多人截圖轉發,有人說這不像小學生寫的,倒像讀過很多書的大人,還有人翻字典查“噬”字怎么念,因為文中用了“吞噬”“沉溺”這種詞,手稿后來被人曬出來,字歪歪扭扭,標點亂七八糟,可句子就是硬生生戳中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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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很快分成幾撥人,80后90后的讀者說他們初中時也這樣,躲在走廊拐角偷看,連話都不敢搭一句,另一撥家長著急了,問老師是不是幫改了文章,該不該調座位,其實文章里根本沒碰對方一下,連說話都沒寫,全是自己腦子里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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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感興趣的是標題這件事,"第一次奮進"聽起來像是思想品德課的作業,但內容根本就不是那回事,網友們笑著說,這孩子把暗戀說成是"奮進",其實是因為他嫌棄大人總把感情和成績聯系在一起,他不想被人分類,也不想被指導,就自己發明了一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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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語文老師私下說,教寫作時,第一要緊的是主題清楚,第二是結構完整,第三是要傳遞積極的感受,可這篇文章偏偏模糊、松散、沒有明確方向,反而讓人印象深刻,它沒有教你怎樣拿高分,卻讓你想起小時候自己也曾有過那種不需要解釋的專注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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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還在猜測那個女生是誰,穿什么衣服,坐在哪一排,卻沒人問問自己,換成你的話,有沒有勇氣把這種心情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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