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間,武漢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包括加大住房信貸支持力度、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優化存量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等。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政策,充分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潛力,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房信貸支持力度。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無成套住房的,按家庭首套住房認定。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標準。2027年6月30日前,繳存人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正在掛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不納入貸款套數認定。繳存人家庭在武漢市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國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不予貸款。
三、優化存量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取消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按房屋房齡分級的規定,統一調整為首套住房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
四、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全國各城市繳存職工,在武漢市購買自有住房,或有未結清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均可向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須武漢市戶籍的限制條件。
五、給予新城區階段性購房優惠支持。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長江新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江夏區、蔡甸區、新洲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認定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購房合同總房價款的1.5%給予補助優惠;認定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購房合同總房價款的1%給予補助優惠。
六、加大購買商辦類房屋支持力度。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對個人購買新建商辦類房屋的,按購房合同總房價款的1%給予補助優惠。
七、延長部分政策實施期限。對《關于持續鞏固我市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的通知》(武住更發〔2025〕6號)中第五條“擴大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范圍”有關政策適用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負責解釋。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促進本轄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支持政策,相關措施與本《通知》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使用。
武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漢市財政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0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