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一名居住在佛羅里達的27歲女子,指控一名 Lu姓企業高管性侵了自己。這名高管的真實身份,是國內一家電器公司的董事長。
因此該女子不僅起訴高管本人,還起訴了他在美國就職的多家關聯公司,要求相關企業承擔“過失責任”。
截至目前,高管本人的手機處于關機狀態,涉事企業也未對此事件作出明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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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兩個月后,即2026年4月,該董事長火速辭職——他在該電器公司的職務擔任董事長、董事、總裁等職務,年薪 300 萬。
2026年4月24日,他所涉及的性侵案被曝光。
這位董事長是寧波人,今年 55歲。三年前,也就是2023年,他是一家企業的代理董事會秘書,薪酬為84萬。短短兩年多時間,他走馬上任做了董事長,年薪幾乎翻了三倍,一定有他異于常人的地方。
據悉,這位董事長1993年畢業于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讀大學期間非常苦,每學期開學,他都要坐50多個小時的綠皮火車,才能抵達學校。
讀書時的他,不但學習好,還非常注重鍛煉身體,曾經是西南財經大學5000米長跑冠軍,還是四川省大學生運動會1500米自由泳亞軍。也正因為多年堅持鍛煉,如今的他,看起來比同齡人年輕很多。
大學畢業后,他又努力讀研,在1999年獲得了英國鄧迪大學法學碩士學位。隨后他回國,在北京的一家律所擔任律師,還曾經擔任人大、西南財大等大學的兼職教授,以及電子音響行業協會會長。
他是證監會發審委的第13屆--第15屆委員,隨后進入互聯網產業、制造業,他出任數家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可謂春風得意,馳騁天下。
但很快的,他就出了一些狀況,曾經在2021年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違規披露信息。
2023年,他又因私募基金違規,被西藏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但這絲毫不影響他在一些公司的任職。有消息稱,他擔任多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管、直接控股股東和最終受益人。
2024年,他擔任一家科技公司的董事長,還擔任某電器公司的法人。一年多之后,他又升任這家電器公司的總裁,薪酬300萬元。
2026年4月,他突然宣布自己因身體原因辭職,此外還有一些重要事情需要處理,然后一舉辭掉了所有的董事長、董事、總裁等職務,只保留了一個虛名: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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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開活動照片中,這位老總常身著正裝,姿態端正,面帶微笑或表情嚴肅,體現出一種典型的職業經理人、企業家的外在形象。
他的面部輪廓較為分明,顴骨有一定存在感,下巴線條偏方。在傳統相學中,方下巴有時被關聯于“意志力較強”或“較有主見”。
他眼神銳利,目光“聚神”,這顯示他“精力旺盛、行動力強、觀察力強”。
他的鼻梁較高挺,鼻頭圓潤有肉,屬于“財運佳”或“事業有成”的類型。
他目前正面臨美國法院的民事訴訟指控,但這并不說明他真的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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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開的信息對這位老總非常不利,但從法律角度看,事情也許沒那么糟糕。
第一,“涉嫌”不等于定罪。
目前只有原告的指控和法院的程序性文件,老總本人尚未被任何美國法院判定有罪。
目前的信息顯示,性侵指控來自一名私人原告(27歲女性),是美國《民事訴訟法》框架下的個人訴訟,而非美國政府(如司法部、FBI)發起的刑事調查。因此他作為企業家的身份本身,并不是指控的起因。
第二,中美司法有差異。
美國民事訴訟的門檻,低于刑事訴訟。目前曝光的是民事案件,尚不清楚是否已引發平行的刑事調查。
在美國,任何人都可以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會基于“優勢證據”而非“排除合理懷疑”來判斷責任。這意味著原告可能出于多種動機(包括索要賠償)提起訴訟。
該案目前僅處于程序性階段,尚未有實體判決,更不能等同于定罪。
有法律人士分析指出,在類似案件中,即使當事人離開美國,若法院最終判決有罪或簽發通緝令,其在未來前往與美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時,仍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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