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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化妝品注冊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6年3月31日至4月30日。這是繼年初《關于深化化妝品監管改革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后,在注冊備案領域推出的具體實施細則。
本期我們梳理了征求意見稿中的核心變化,建議各位商戶重點關注,并結合自身經營情況,積極參與意見反饋。
一、八大核心變化,釋放行業紅利
01
鼓勵化妝品新品在中國首發
核心變化:對國際化妝品新品在中國首發上市或在中國與其他國家(地區)同步上市的,產品注冊備案時,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提供產品配方、工藝等方面的創新性說明,同時提供產品在中國首發上市的承諾性聲明,免于提交在生產國(地區)已經上市銷售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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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減免化妝品動物試驗資料
核心變化:燙發、非氧化型染發和僅具物理遮蓋作用的祛斑美白化妝品,以及使用了尚處于安全監測期新原料的產品,滿足一定條件可免于提交毒理學試驗報告。
03
擴大功效宣稱評價方法
接受范圍
核心變化:除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功效外,其他功效宣稱允許企業自主選擇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行業標準、國際標準或經驗證的企業自建方法開展功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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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共用配方體系近似產品
安全性資料
核心變化:僅著色劑、香精等成分存在差異的配方體系近似的同一品牌產品,注冊備案時可共用代表性產品的安全性技術資料。
05
共用配方體系近似產品
功效數據
核心變化:配方體系近似的同一品牌產品,可共用代表性產品的功效宣稱評價試驗數據,但需進行等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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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簡化境內責任人變更資料
核心變化: 化妝品(含牙膏)變更境內責任人的,無需再提交原境內責任人蓋章同意更換境內責任人的知情同意書、能夠證明境內責任人發生變更生效的判決文書,僅需提交:
(一)擬變更境內責任人的產品清單;
(二)擬變更境內責任人承擔產品(含變更前已上市的產品)原境內責任人相關各項責任的承諾書。
07
支持化妝品原料技術創新
核心變化:對符合條件的新原料提供“早期介入、過程指導、動態優化”的全流程服務。
08
完善新原料情形分類
核心變化:將較高風險功效從原來的11項調整為5項(防腐、防曬、著色、染發、祛斑美白),祛痘、去屑等功效原料的資料要求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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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參與意見反饋
01
征求意見時間
2026年3月31日—4月30日
02
反饋方式
填寫意見建議反饋表,發送至郵箱:hzpjgyc@nmpa.gov.cn
郵件主題請注明:“化妝品注冊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意見建議反饋”。
03
建議關注方向
如您有國際新品引進業務,可關注“鼓勵新品中國首發”條款的實施細節。
如您有系列化產品開發,可關注“共用安全性資料”的具體適用條件。
如您有祛痘、去屑類產品,可關注新原料情形分類調整的適用范圍。
附:政策原文查閱
《關于化妝品注冊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全文:點擊閱讀原文,查看公告全文
《國家藥監局關于深化化妝品監管改革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藥監妝〔2025〕18號):可在藥監局官網查閱全文
本文根據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信息整理,具體執行以官方最終發布文件為準。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白云美灣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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