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云端工作室
11月20日,四川省醫保局發出關于《進一步促進集采藥品進基層醫療機構、進民營醫療機構、進零售藥店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時間: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
據《征求意見稿》顯示,本通知 2026年3月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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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顯示,公立基層醫療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應按政策規定參加集采 (含國家、聯盟和我省組織的集采,下同)。鼓勵并引導定點民營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加集采,并配備一定數量集采藥品。連鎖定點零售藥店原則上由總店統一參加。
《征求意見稿》指出,支持緊密型醫共體作為整體報量。參加集采的基層醫療機構、民營醫療機構,應根據臨床需求就報量清單內的在用藥品報量,如實填報上年度實際采購量和下年度需求量。
公立基層醫療機構應嚴格落實藥品“零差率”政策,按中選價銷售中選藥品。定點醫藥機構銷售集采藥品應執行所在地區醫保定點服務協議要求,定點民營醫療機構銷售集采藥品售價不得高于中選價格,鼓勵定點零售藥店按不高于中選價銷售集采藥品。總體價格水平不高于本統籌區定點零售藥店量價比較指數的藥店,也可適當加價銷售。
零售藥店達到 50 種、民營綜合型三級醫院達到80 種、其他民營醫院達到 50 種。
遵循企業自愿、主動承諾、產能充足、保障供應的原則,將中選企業承諾供應的產品納入四川省“三進” 集采藥品范圍,重點是群眾常用的心腦血管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內分泌疾病等常見病、慢性病用藥,并根據集采落地品種及時動態調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承諾書顯示,參加“進零售藥店時間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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