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3年間,江西贛州南康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警彭某,以"法院內部隱拍"為幌子,利用公職身份和對司法拍賣流程的熟悉,先后騙取三名商人共計1846萬余元,實際違法所得80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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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偽造執行裁定書、PS資金結算票據,甚至違規登錄法院開票系統開具真實票據后拍照作廢,將受害人的巨額款項悉數投入股市和償還個人債務。
2023年11月彭某投案自首,2024年9月被贛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10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騙局始于一塊位于南康區東山工業區的地塊。2020年,商人鐘某、張某看中該地塊,通過執行案件結識了法警彭某。彭某因炒股巨虧急需資金,便拋出"隱拍"方案——繞開公開競價,以不高于1800萬元拿下地塊,條件是先交50萬元保證金至其個人賬戶。
鐘某信以為真,50萬元隨即被彭某用于還債。地塊次月被他人正常拍走后,彭某非但未退款,反而謊稱10月還有一次"隱拍"機會,誘騙張某再轉25萬元。為穩住受害人,他以一張真實票據為模板,PS偽造了一張75萬元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拍照發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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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彭某宣布地塊以1575萬元"拍下",要求鐘某、張某支付尾款1500萬元。二人分五筆將款項轉入彭某個人賬戶,其中1450萬元被投入股市。為讓這筆巨款具有"官方認證",彭某違規登錄南康區法院開票系統,真實開具了一張1500萬元結算票據,拍照發送后隨即以"金額有誤"為由開紅票作廢。一張真票、一次作廢、一個拍照瞬間,便成了受害人眼中的"法院憑證"。
此后兩年,鐘某、張某反復催促過戶,彭某以"走程序"為由拖延,并于2022年7月PS偽造了一份執行裁定書通過微信發送。直到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財務核實,才發現公賬上從未有過他們一分錢。
騙局并未止步。2023年3月,商人林某想競拍法拍房,被彭某收取20萬元"保證金"后,房源因被執行人履行債務而下架。彭某轉而以"通用機械公司地塊將二次拍賣、賬戶上有600萬租金"為由,許諾四六分成,又騙林某陸續轉款251.1萬元。他故技重施,偽造裁定書、冒用同事賬號發送虛假到賬短信、PS增值稅發票,甚至讓同事轉交空白劃撥通知書讓林某自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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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彭某家屬向鐘某、張某退還963萬元并取得諒解,林某僅獲退78.6萬元。法院認定其違法所得804.5萬元,綜合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一名本應維護司法拍賣秩序的法警,卻成了最徹底的破壞者,留給南康區法院的,遠不止一紙判決。
來源:綜合 中華傳媒 今日頭條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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