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社視覺全媒體中心·大河報記者 邵可強
明日尾號2和7停駛
開車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竟然先去喝酒?下車后再飲酒算不算酒駕?來看一起真實案例。
4月16日17點18分許,呂某駕車行駛在鄭州市區某路段被后車追尾。作為被追尾一方,呂某在交警還未到場處理時,竟直接跑到旁邊小賣部買了一大瓶啤酒,然后當場喝了下去。
![]()
![]()
處理事故的交警到達現場后發現呂某身上有酒氣并詢問,呂某反復辯稱自己沒酒駕,是發生事故后“剛買了一大瓶啤酒,喝的”。經后續嚴格調查,呂某才承認自己當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發生事故后為了逃避酒駕處罰,便想通過當場喝酒混淆視聽。
經抽血檢查,呂某血液酒精含量為53.58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辦案人員進一步核查發現,呂某在2025年6月曾因酒駕被處罰過,此次系“二次酒駕”。
最終,交警依法對呂某作出處罰: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同時吊銷駕駛證。
![]()
大河報記者注意到,類似“二次飲酒試圖規避酒駕事實”的案例時有發生。
2024年7月8日,陜西延安,楊某駕駛一輛黑色小車與一輛出租車在某小區門口發生碰撞。交警趕到現場處置時,楊某見交警要測酒駕,竟趁交警沒反應過來時當場喝了半瓶白酒。交警當場對其進行呼氣檢測,結果高達468mg/100ml,后經抽血檢查,結果為207mg/100ml,屬醉駕。經查,楊某在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飯喝酒,8日早晨開車回家時發生事故,為了逃避處罰,在交警查處時當場飲酒以混淆事實。最終,楊某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
2025年2月23日凌晨,福州街頭,一名男子在面臨交警酒駕檢查時做出令人咋舌的舉動:他竟當著執法人員的面,猛灌下一整瓶白酒,試圖用“我是下車后才喝的”來規避責任。這段執法記錄視頻迅速沖上熱搜,網友稱之為“史詩級酒駕抗辯”。男子被帶回檢測中心,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236mg/100ml。經查,男子在駕車過程中就已處于嚴重醉酒狀態,最終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零十天,并處罰金1萬元。
據了解,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三部門于2013年12月18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僅要耳熟能詳更要自覺遵守。廣大群眾要堅決杜絕酒后駕車的行為,切勿心存僥幸,試圖通過“找方法”“鉆空子”等手段逃避法律追究,最終將自食其果。
責編:介明鋼丨審核:解元利丨監制:趙豐玉
原創視頻
小程序
立即掃碼
《大河報》汽車官方媒體
河南第一汽車媒體
第44屆秋季大河國際車展
2026年9月
鄭州國際會展中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