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信用中國獲悉,5月8日,廣州如約出行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如約出行”)被行政處罰,處罰機關為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
內容顯示,處罰機關依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使用粵ABZ4655出租車于2026年2月26日在廣州市白云區廣州白云站T1出租車場,有本企業巡游出租汽車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運營的行為,駕駛員為李某濤,以上事實有協助調查通知書、原案件資料、其他材料、送達回證相關材料等為證。
對此,處罰機關依據《廣州市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對其作出責令改正,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穗交運罰﹝2026﹞1(2026)03240020號。
![]()
值得注意的是,與上述罰單僅隔1天,在5月7日,如約出行亦曾因同樣案由被罰款1萬元,其使用粵ACD1958出租車于2026年3月11日在廣州市廣州南站石山大道南,有本企業巡游出租汽車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運營的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穗交運罰﹝2026﹞1(2026)04090025號。
![]()
據信用中國公開信息,自2025年10月14日起,截至發稿,如約出行可查行政處罰記錄已有17條,其違法事實包括巡游出租汽車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運營、不在指定區域內的客運服務、巡游出租汽車由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但未注冊在本企業名下的駕駛員運營等。
![]()
如在2月11日,處罰機關依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使用粵ABB4664出租車于2025年11月14日在廣州市天河區大洪山路華南理工大學旁,有本市巡游出租汽車提供起點、終點均不在指定區域內的客運服務的行為,駕駛員為李某。處罰機關對其作出責令改正,處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穗交運罰﹝2026﹞1(2026)01070017號。
![]()
1月6日,如約出行還曾因使用粵ABA4930出租車于2025年11月17日在廣州白云機場42號門前,有本企業巡游出租汽車由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但未注冊在本企業名下的駕駛員運營的行為,被處責令改正、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穗交運罰﹝2026﹞1(2025)12150006號。
![]()
同時,在黑貓投訴平臺,有乘客投訴稱(投訴編號17382386204),其下單預約了如約出行網約車,司機接單后,在距起點406米的地方卡住不動五分鐘,該乘客致電司機遭拒接電話。乘客表示:隔兩三分再致電依然被拒接,撥打020-96122客服電話一直轉人工不接,撥打近20分鐘方才接通。在這期間司機一直拒絕接聽電話,平臺沒有處理,其要求處罰司機并賠償時間損失、話費損失。
此外,據廣州日報報道,2025年2月,廣州市交通運輸部門會市公安部門,對如約出行集團進行安全生產工作約談,督促企業扎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樹牢安全防線,確保行業安全生產態勢平穩有序。
會議通報了近期交通事故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抓落實不夠強力有效等企業安全管理深層次原因進行重點剖析。會議強調,被約談企業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真梳理企業事故多發的根本原因,嚴密制定針對性整改工作措施;從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健康管理、人車一致等四個方面重點強化日常管理力度,落實重點駕駛員監管制度和風險隱患辨識管控;加大對駕駛員關心關愛力度,合理疏導駕駛員心理情緒,確實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
據如約出行官方網站介紹,公司是廣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由廣州市白云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交集團廣交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廣州市廣駿旅游汽車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如約數據科技有限公司組建而成,旗下擁有統一“黃的”車身顏色的白云、廣交、廣駿出租車品牌,主營出租汽車業務,兼營公務商務出行、跨境客運、交通信息咨詢、駕駛員培訓、智慧消防、物業經營等業務,是華南地區規模最大的國有出租汽車單位。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廣州如約出行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冊資本7708.52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莊清溪,由廣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新聞爆料電話:0531-85193242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