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一個英國人在自家車庫里拆了支愛爾蘭風笛,把蘆葦簧片換成碳鋼做的金屬片。他沒想過這個舉動會拖成30年的工程,更沒想過自己會在搖滾舞臺上,用這件自制樂器跟電吉他飆音量。
風笛這東西,愛憎兩極。但即便是死忠粉,也很少有人愿意從零設計一套電磁拾音系統。這位發明者在Hackaday項目頁上回憶起點:"我當時只想在搖滾樂隊里吹風笛,可電吉他一擰到最大音量,傳統風笛根本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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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解決方案是電磁拾音器。原理跟電吉他一樣:金屬簧片振動切割磁感線,信號直接進音箱。這比麥克風拾音干凈得多——舞臺返聽不會嘯叫,樂手能清楚聽到自己的聲音,還能像Jimi Hendrix那樣把樂器懟進音箱制造反饋效果。失真、移調、延遲,吉他效果器能用的他全用上了。
這件樂器的外殼保留了傳統形制:山羊皮做的風袋,腰上綁著鼓風用的風箱。但內部藏了個汽車座椅同款乙烯基材料的內膽,算是復古外表下的實用主義改造。演奏方式沒變,依然是雙手按孔、風箱供氣,但出來的聲音讓后臺吉他手直撓頭——"聽著像電吉他,但絕對不是電吉他,而且電吉他根本模仿不了這動靜。"
風笛的歷史比很多人想象的復雜。雖然蘇格蘭高地風笛最出名,但北非、東亞、波斯灣都有類似形制。他改造的愛爾蘭尤利安風笛(Uilleann pipes)起源于18世紀,音域兩個八度,音色比蘇格蘭親戚更柔和 melodic。最早的版本確實上過戰場當士氣工具,但電氣時代之后,再響的簧片也拼不過晶體管。
30年斷斷續續的迭代,最終目的很簡單:讓一種古老樂器能在現代樂隊編制里不被淹沒。沒有眾籌,沒有專利敘事,只有一個愛好者在演出后被人圍觀的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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