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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華醫學會骨科分會發布2026年COA企業參會通知,也就是招商函,明確會議地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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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會議也是反腐新的司法解釋執行后的第一年,我們看看以往一些會議行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進行的處罰,主要是罰款為主。
案例重現:
5.24萬元贊助換來50萬元罰單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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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典型的醫藥領域商業賄賂行政處罰案件。北京某醫療器械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因2023年7月贊助北京醫學會胸外科學分會舉辦的一場研討會,被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核心事實:
涉事企業與旅行社簽訂協議,承擔了研討會的用餐和茶飲27991.5元、用車8984.17元、制作物料6602.25元、攝影2000元、稅費6837元,合計52415元;
2025年10月,山西省某高值耗材供應商因資助3名醫務人員及1名家屬參加中華某學會某某外科學分會學術會議,承擔往返機票和住宿費合計13840元,被該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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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某藥企為重新爭取與某醫院的交易機會,替該院醫護人員支付某論壇注冊費共計10,400元,最終被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構成商業賄賂并處以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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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COA會議11月在廣州召開,也是行賄受賄新的兩高司法解釋執行第一年,提醒廠家和經銷商在會議期間要注意這些問題:
根據《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個人行賄3萬元、單位行賄20萬元即入刑,會議贊助、講課費、差旅接待是重點審查場景;
? 明確將“以學術會議、培訓為名向醫務人員輸送利益”認定為變相行賄,穿透式追責覆蓋廠家、經銷商、參會人員三方;
? 會議中任何與產品銷量、采購掛鉤的利益約定,無論金額大小,均可能觸發刑事追責。
生產廠家:參會全流程合規要點
1. 會前:贊助與專家合作必須“全透明、可追溯”
? 會議贊助:僅可向大會組委會支付合規展位費、學術支持費,需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用途(如場地搭建、學術資料印刷),嚴禁與產品銷量、醫院采購掛鉤,費用需對公轉賬并留存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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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講課費:
1. 僅支付給大會官方邀請的、有真實講課內容的專家,需留存課件、講稿、簽到記錄、現場照片;
2. 金額符合市場公允標準(建議參考當地公務員培訓費標準),轉賬至專家本人賬戶,備注“講課費/勞務費”并依法代扣個稅;
3. 嚴禁向未講課、僅參會的專家支付任何形式的“辛苦費、參會費”,或通過第三方代付。
? 參會人員管理:參會名單需提前報備組委會,僅允許合規員工參會,嚴禁以企業名義邀請醫務人員參會、報銷差旅住宿。
經銷商:參會的“保命式”操作
經銷商是本次新規的重點追責對象,參會必須嚴格執行以下底線:
1. 禁止居間撮合利益:不再充當廠家與醫院之間的“資金中間人”,嚴禁代收代付任何與會議相關的費用,不參與任何與醫務人員的私下利益溝通。
2.嚴禁為醫務人員報銷費用:哪怕是醫務人員自行參會的路費、住宿費,經銷商也不得墊付或報銷,避免被認定為商業賄賂。
3. 放棄一切“人情維護”:不得組織科室聚餐、贈送特產/購物卡、旅游等招待活動。
相信很多廠家、經銷商和醫生也習慣了以前的操作模式,新規執行后還是小心為上,需要更低調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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