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晨楓】
2025年5月7日,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爆發了一場激烈空戰,巴基斯坦打出了6:0的戰績:擊落3架法國“陣風”、1架俄羅斯蘇-30MKI、1架俄羅斯米格-29、1架以色列“蒼鷺”無人機而告終,并在戰后公布雷達和呼號數據作為核實;可能還有一架印度的幻影2000被擊落。另有“梟龍”發射的CM-400 AKG高超音速導彈擊中印度S400防空導彈陣地。
印度對此當然全部否認,反過來聲稱擊落6架巴基斯坦戰斗機。但在圖片證據廣泛流傳和西方確認至少一架“陣風”被擊落后,印度最后也隱晦承認損失。
陣風VS殲-10C
這是一場歷史性的空戰,因為這是第一次在超視距上就決定結局的大規模空戰。歷史上的大規模空戰不少,零星戰斗機之間的超視距空戰也不少,但大批戰斗機之間的超視距空戰,這還是第一次。據報道,印度空軍出動了72架戰斗機,其中“陣風”作為印度最新銳的戰斗機自然打主力;巴基斯坦方面也出動了42架戰斗機,其中殲-10C是毫無疑問的主力。
“陣風”戰斗機由法國達索飛機制造公司研制,與英、德、意、西四國合作研制的“臺風”戰斗機一起,代表歐洲戰斗機的最高水平。當下,在法國與德國的下一代戰斗機研制計劃走進濃霧時,“陣風”還將繼續代表法國戰斗機的最高水平。
印度在2008年啟動“中型多任務戰斗機”計劃(MMRCA),要求訂購126架中型戰斗機,2011年在波音F-18E/F、達索“陣風”、歐洲戰斗機“臺風”、洛克希德F-16、米高揚米格-35、薩博JAS-39之間競標,最后“陣風”勝出。當時英國就尖酸地指出,“贏得競爭比輸掉競爭還要痛苦”。其實英國也沒有好多少,與意大利、日本合作研制的“暴風”依然是PPT戰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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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風戰斗機
印度要求引進制造而且要法國提供質量保證,被法國拒絕。在幾年原地推磨之后,印度在2015年決定下馬MMRCA。但印度空軍的現代化壓力依然存在,莫迪在2016年最后決定計劃縮減,但直接購買36架,不再糾結于引進制造。
2025年4月,印度追加訂購了26架“陣風”海軍型,用于新建的“維克蘭特”號航母,目前尚未開始交付。
目前印度正處于簽購114架新“陣風”的最后階段。新“陣風”將達到F4標準,具有增強的網絡化作戰能力和“作戰云”、主動相控陣雷達、先進頭盔顯示系統,能攜帶AASM“重錘”(相當于火箭助推的JDAM)制導炸彈和MICA NG先進空空導彈。F5在21世紀30年代完成研制后,將獲得“超級陣風”的新名稱,具有AI、高超音速導彈能力。如果時間趕得上,印度新“陣風”可能會向F5靠攏。
殲-10C早就為中國軍迷所熟悉。這是第三代殲-10,從第一代純空優的殲-10A發展到第二代過渡型的殲-10B再到第三代多任務的殲-10C,殲-10的研發走過一條堅實的路,但已經不再代表中國戰斗機的最高水平了。當前已經投入使用的最高水平代表是殲-20和殲-35,緊鑼密鼓試飛中的南北六代則代表肉眼可見的未來,不僅代表中國的最高水平,也代表世界的最高水平。
但殲-10C的優秀依然在去年的5·7空戰中盡顯無遺。
鴨式布局一直有角度機動性好的特點,渦扇10則補上了能量機動性的缺憾,先進控制解鎖飛火推性能潛力,DSI進氣口不僅改善常用速度、高度范圍內的進氣道總壓恢復,還提高正面隱身能力,使得殲-10C在硬件性能上成為4.5代戰斗機的佼佼者。
主動相控陣雷達好比把一支大手電用一束小手電代替。小手電可以一起照向同一目標,互相增強以最大化探測距離和分辨力;也可以各自獨立照射,甚至在軟件上靈活地改變信號特征,分別探測和跟蹤不同的目標,或者用于數據鏈、導航(貼地、避撞、地形匹配等)、敵我識別(精確測繪空地目標)、電子偵察和電子干擾等;還可以通過信號的功率管理和偽隨機化,偽裝成漫不經心掃過的無害信號,達到低截獲概率和反雷達預警。
雷達依然是戰斗機最主要的態勢感知工具,并在改進中提高隱身和反隱身能力,而主動相控陣是關鍵的基座技術。
殲-10C配備的PL-15不僅具有主動雷達制導,還具有射程遠的特點。主動雷達制導避免了載機雷達需要一直照射目標的問題,在載機或者第三方平臺的概略引導下進入“睜眼”位置后,啟動自身的主動雷達制導,引導導彈進入必殺區。
PL-15的主動雷達制導還是主動相控陣,探測距離遠、抗干擾能力強,還具有比機械轉動天線更加敏捷的離軸探測能力,確保高機動中的目標截獲和跟蹤。
雙脈沖固體火箭發動機是PL-15威力的另一半。固體火箭發動機推力大,重量輕,長期保存性好。但發射時需要高燃速,將導彈以最大加速度推到高速巡航狀態,問題是燃盡后導彈轉入慣性飛行,速度迅速降低不說,在最需要能量機動追擊目標的時候反而沒勁了。所以傳統中程彈的理論射程沒什么作用,對方飛行員只要沒有睡著,常常可以通過激烈加速和機動來擺脫導彈的追擊。
而雙脈沖在導彈的飛行中段再次啟動發動機補速,不僅增加射程,也極大地提高了末段能量,確保追殺。已知中國PL-15、印度“阿斯特拉Mk2”、俄羅斯R-77M、以色列“巴拉克8”(主要用作防空導彈,但也可用作空空導彈)采用雙脈沖技術,但只有PL-15在實戰中使用過。
PL-15的真實射程據報道在200-300公里范圍,出口型PL-15標注射程為145公里,但5·7空戰中實際報道的最大擊落距離已經在185公里以上,這可能算是“中國式低調”。
“阿斯特拉Mk2”還在研制中,計劃在2026年底前完成研發和投入生產,但要是“計劃有變”,也不應驚奇。R-77M據報道在烏克蘭戰場見過俄羅斯蘇-35掛載,但沒有戰果報道。“巴拉克8”據說有防空戰果,但沒有空空戰果報道。
美國AIM-120D曾經有說法是雙脈沖,結果不是。研制中的AIM-260是雙脈沖,據報道射程超過200公里,在攜帶和發射要求上與AIM-120后向兼容。AIM-260的性能目標與PL-15相當,可能比PL-15輕小一些,依然在研制中,但PL-15自2014年就投入使用,現在已經“過于落后,爽快出口”。
歐洲走“火箭-沖壓”的技術路線,在固體火箭燃盡、加速到巡航速度后,騰空的燃燒室轉入沖壓發動機模式,繼續推進。火箭-沖壓利用空氣中的氧,效率高于自帶氧化劑的固體火箭,續航和補速能力更大,問題是沖壓發動機受空氣密度和進氣條件的影響很大,在高空到低空和大迎角轉向中的激烈機動飛行嚴重影響沖壓發動機的工作。
“火箭-沖壓”技術在上世紀90年代曾經領導中程彈技術新潮流,但只有歐洲“流星”堅持走完這條技術路線。俄羅斯R77淺嘗輒止后轉向雙脈沖,中國和美國也都放棄了這條技術路線。
另一個90年代的新潮流是格柵式彈翼,將傳統的單片平面式彈翼改成百葉窗一樣的一組格柵,細小的葉片意味著能大大降低偏轉力矩和作動機構功率,葉片間隙和激波角度最優匹配后,葉片之間的激波干擾降到最低,阻力最小。R77首先采用格柵翼,驚艷四方。
但格柵翼在速度降低后,葉片的激波角度降低,互相干擾,阻力激增。這還恰好出現在導彈飛行末段、進入機動追殺的階段,很是不利。在R77之后,很少有空空導彈使用格柵翼,PL-15使用的就是常規的平面翼,適用范圍更大,性能更穩定可靠。
導彈彈翼的另一個趨勢是“光桿化”,取消前彈翼,只保留后彈翼,還大大縮小了彈翼面積,以降低阻力和重量,進一步增加射程。據說PL-16就是“光桿彈”,當然在可預見的將來,PL-15已經足夠先進。
這是體系的勝利
但5·7空戰不是單槍匹馬的勝利,是體系的勝利。攜帶PL-15的殲-10C在預警機的支持下,利用態勢感知優勢和射程優勢,在遠射中就打垮了印度戰斗機的密集攻擊。
據報道,巴基斯坦使用的是薩博340“愛立眼”預警機,而不是中國的ZDK03,可能因為“愛立眼”剛好這一天輪到執勤,也可能因為ZDK03正在某種現代化改裝中。要緊的是預警機通過數據鏈與殲-10C聯通,使得戰場透明化、指揮高效化。
印巴雙方戰斗機都沒有越過邊境,使得敵我識別大大簡化,便于發揮超視距空戰優勢。但巴基斯坦方面還有“梟龍”的支援,同樣能攜帶PL-15,當然也能攜帶PL-10近程彈。即使印度戰斗機突破殲-10C和PL-15的第一層防線,“梟龍”也能及時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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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10CE亮相外國航空展 新華社
5·7空戰的成功經驗無疑促使巴基斯坦尋求引進空警500,以提高態勢感知和體系整合能力,而更加順暢的空戰指揮控制體系,能使有限的戰斗機數量發揮更強的戰斗力。進一步的體系級整合還在路上,紅旗9、紅旗16防空導彈已經引進,有說法表示紅旗19也在考慮中。
另一方面,體系不止在空中,巴基斯坦海軍已經裝備054AP護衛艦,這是從中國的054A改進的。現在,“漢果”級潛艇也開始服役,這是基于039級的設計,具有不依賴空氣推進(AIP)的長時間潛航能力。計劃在中國建造前4艘,由巴基斯坦在卡拉奇自行建造后4艘。
體系的意義在于“向協同要戰斗力”。
英國人弗萊德里克·蘭切斯特在一戰時代研究戰斗的數學問題時,發現戰斗分遠距離交火和近距離交火兩種情況。
遠距離交火時,一方損失率既和對方兵力成正比,也和己方兵力成正比,用微分方程表示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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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x和y分別為紅軍和藍軍的戰斗單位數量,a和b分別為紅軍和藍軍的平均單位戰斗力,因此雙方實力相等的條件為:
即任一方的實力和本身戰斗單位的數量呈線性關系,也稱蘭切斯特線性律。這就是說,如果藍軍平均單位戰斗力(包括武器、訓練、士氣等因素)是紅軍四倍的話,100名藍軍和400名紅軍的戰斗力相同,100名藍軍和400名紅軍交戰的結果是同歸于盡。集中優勢兵力只是拼消耗,并不占便宜。
但近距離集中火力殺傷時,因為目標眾多,一方損失率僅和對方戰斗單位數量成正比,而和己方戰斗單位數量無關,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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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實力相等的條件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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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任一方實力和本身戰斗單位數量的平方成正比,也稱蘭切斯特平方律。仍然假定藍軍平均單位戰斗力是紅軍的四倍,100名藍軍和400名紅軍近戰后,當藍軍100人全軍覆沒時,紅軍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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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紅軍通過戰術動作或計策使藍軍分成各為100人但互不支援的兩半,則紅軍與第一個100人交戰的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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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紅軍可以54人的代價先殲滅藍軍的第一個100人,剩余力量再與第二個100人交戰的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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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紅軍可以64人的代價殲滅藍軍的第二個100人。紅軍總代價為118人,總戰果為200人。這就是“各個擊破”原則的數學解釋。
平方律也是兵敗如山倒的數學解釋。兵敗的典型特征是各自為戰,首尾不顧,在客觀上強化了被各個擊破的機會。面對強敵不是不可以撤退,但一定要有序撤退。訓練有素和指揮得當的軍隊即使面臨危局都不亂陣腳,保持對優勢之敵的集中火力,保持平方律的戰斗力。
在敗退中組織反沖擊,也是分割圍殲的一個應用。用局部優勢兵力吃掉敵人的一部分,削弱敵人的總體實力,打亂敵人的結構平衡,迫使敵人難以發揮平方律優勢,甚至制造反包圍態勢,變被動為主動。
另一個情況是遠距離交戰。可以不惜線性律的損失,強行突入平方律可以發威的距離,然后近戰殲敵。仍然考慮藍軍100人,紅軍400人,雙方戰斗力差距為4:1的情況,但雙方距離很遠。如果紅軍付出一半的代價推進到近距離,按4:1的線性律,紅軍和藍軍各損失一半,紅軍還剩200人,藍軍50人。但接下來紅軍就可以發揮近戰優勢,交戰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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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紅軍只需要27人的代價就可以消滅藍軍的第二個50人。這就是勇猛突破、分割圍殲、近戰殲敵以克服敵人遠射火力優勢的數學解釋。
線性律和平方律得到戰爭實踐的檢驗,而集中火力只是協同火力的初級形式。集中火力將同質火力協調使用,協同火力還可以包括異質火力。
一個步兵連可以集中火力,但得到一個重機槍排的加強的話,火力超過步兵連和重機槍排分別發揮的情況。再得到迫擊炮排加強的話,協同火力更加強大,遠遠超過三個單位分別作戰之和。
這些道理不復雜,在戰爭實踐中,雙方都會盡量避免被包圍,盡量避免被敵人貼身,正是為了避免讓對方發揮平方律優勢。最好的防御在于進攻,也是因為進攻更加主動積極,有利于在調動敵人中分割包圍,形成平方律優勢。
除非菜雞互啄,否則戰斗從來不是服從線性律的雙方互相“排隊槍斃”。戰術的作用正在于發揮平方律優勢,避免線性律的拼消耗,更要避免對方能發揮平方律優勢而己方只有線性律劣勢的情況。
在5·7空戰中,人們很容易看到殲-10C的先進和PL-15更大射程的優勢,但這不是全部。預警機、殲-10C和PL-15構成的體系威力和正確的戰術才是取勝之道。巴基斯坦空軍在和中國空軍的聯合演習中,從單機對單機到多機對多機,飛行員技能得到極大磨煉,提高了平均單位戰斗力。大規模藍軍對抗更是幫助巴基斯坦空軍在戰役層面認識和掌握現代空中戰爭,大大提高戰術水平。
當巴基斯坦殲-10C和PL-15在有條不紊地發揮平方律優勢的時候,印度戰斗機既沒有發揮進攻一方天然的主動性,更沒有發揮出數量優勢和近戰殲敵、分割瓦解的勇氣,實際上處于潰散中,占盡線性律的劣勢,還因為軍心渙散拉低了平均單位戰斗力。指揮和戰術不當可能才是最大的問題,而“陣風”和MICA導彈的技術劣勢實際上并沒有那么大。
5·7空戰對印巴態勢和中國崛起的影響深遠
在中國崛起的過程中,印度的作用很微妙。新中國成立和印度獨立時間差不多,印度得益于英屬印度遺留的基礎建設水平和更加友好的國際環境,長期在多方面領先于中國。但今天印度的發展水平遠遠不如中國,“孟買快要被上海趕上了”在印度人心中也成了笑不出來的笑話。
中國崛起是當代史上最激動人心的故事,印度渴望復刻中國的崛起,印度在發展,而且雄心勃勃。西方為了制衡中國,也明里暗里鼓勵印度與中國競爭。印度崛起需要克服很多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的障礙,但AI化、機器人化、自動化、信息化在中國制造里的下沉,可能使得印度從勞動力密集型產業里淘第一桶金的路也難走。
印度最需要的是安全、健康的周邊環境,窮兵黷武、以鄰為壑、民族自大和追求地區霸權,恰好是印度發展最大的障礙。
印度如何消除發展障礙、輕裝走上健康的發展道路,只有印度人能決定。但如果印度執意與中國為敵,靜觀印度犯錯誤未必不符合中國利益。
空中優勢已經成為現代戰爭的最重要因素之一,5·7空戰的失敗或許迫使印度未來在軍事冒險上更加慎重,甚至迫使印度在擴軍備戰的路上繼續疾奔。在可預見的將來,印度要重建對中國的空中力量平衡已經不可能,但重建對巴基斯坦的空中力量平衡還是可能的,追加“陣風”是最現實也是政治上最少牽制的選擇。印度甚至有可能放下不合理的法國承包印度組裝的質量保證要求,與達索談妥引進生產事宜。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作出“小規模戰爭和局部沖突不可避免,但世界大戰打不起來”的戰略判斷,決定“軍隊為經濟建設讓路”,在減負的同時,也贏得了寶貴的發展窗口。印度要復刻中國崛起,可能也需要從和平睦鄰出發,“軍隊為經濟建設讓路”。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數據,2025年中國國防開支只占GDP的1.7%,而印度占2.3%。過去二三十年里,中國經常低于1.5%,而印度長期在2.5%-2.75%范圍。由于計算口徑不同,按照印度標準,中國GDP很可能被低估;按照中國標準,印度GDP很可能被高估。因此,中印國防開支對GDP占比的差距在實際情況中可能更大。
另一方面,在人口過億的國家里,印度軍費占比僅次于俄羅斯(7.5%)、美國(3.1%)、巴基斯坦(2.7%)而居第四。俄羅斯處在戰爭時期,美國有“美元紅利”可以收割,巴基斯坦有中東石油國家的補貼,印度只有靠自己了。
在印度,“軍隊為經濟建設讓路”可以騰出可觀的發展空間。
然而歷史的大河不可能兩次在同一地方踏入,印度崛起是以印度教沙文主義為凝聚力的,中國經驗在本質上就不適用。從追加114架“陣風”就可以看出,印度奔向的,正是中國經驗的反方向。
印度還不顧技術雞肋,大力建造航母、核潛艇等“光環裝備”。印度海軍運作航母有很長的歷史,但航母并非印度剛需。“維克拉瑪蒂亞”號由俄羅斯“戈爾什科夫”號改裝而來,各種大小問題自不待言;“維克蘭特”號是印度自己設計、自己建造的,也是各種雞肋。“殲敵者”級核動力攻擊潛艇更“獨特”,這是世界上唯一裝備彈道導彈的核動力攻擊潛艇,計劃攜帶的K-4導彈射程可達3500公里,K-6更是高達5000-6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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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海軍官兵在“維克拉瑪蒂亞”號航母上做瑜伽。 參考消息
在某種意義上,這些“大手筆”項目可以看作印度的“軍事政績工程”,象征意義多于實際意義。中巴軍事合作按住了印度“經濟建設為軍隊讓路”的加速開關,5·7空戰則鎖住了開關的按下位置,使得印度進退兩難。
對巴基斯坦來說,5·7空戰自然意義非凡,實打實的戰績或許是巴基斯坦空軍特遣隊受邀帶上“梟龍”戰斗機到海灣充當空中維和部隊的本錢。“穆斯林空軍”的勝利對印度穆斯林也有微妙影響,2億印度穆斯林在印度社會里一直是不自在的存在,他們在有印巴國球之稱的板球比賽中公然為巴基斯坦隊喝彩,這是印度教徒最為痛恨的叛國行為。
而且軍事合作對南亞的影響,已經超出印巴本身。
孟加拉國源自東巴基斯坦,1971年內戰(后發展成第三次印巴戰爭)后獨立出來,所以巴孟關系長期緊張。但在女強人哈西娜下臺后,新政府擁抱巴孟關系,甚至升級到準備購買48架“梟龍”Block 3的程度。
孟加拉國空軍現有8架米格-29和48架殲-7,都很老了,需要更換。“梟龍”Block 3在價位、性能和技術傳統上都是最優候選,否則就只有購買印度“光輝”或者二手西方戰斗機。“光輝”連印度空軍都不看好,西方二手戰斗機除了購置費用低,運作和維修都很昂貴,還有各種政治牽制。
斯里蘭卡的情況差不多,古早的以色列“幼獅”和中國殲-7需要更換,已經成功運作的K-8教練機則建立了使用中巴合作戰術飛機的經驗。2016年時斯里蘭卡試圖訂購“梟龍”,在印度的高壓下被迫放棄。10年后自身需求未改,現有機隊更加老舊,“梟龍”發展到更先進的Block 3,斯里蘭卡很可能“舊情復燃”。
另一邊,緬甸已經有16架“梟龍”Block 2,在內戰中獲得大量使用。
要是在印度周圍豎立起“梟龍之墻”,這將是印度的難言之痛。印度不需要提醒:“梟龍”也裝備有主動相控陣雷達,能發射PL-15導彈,巴基斯坦空軍還會樂于在提供戰斗機的同時,分享5·7相關的空戰經驗。
5·7應該成為巴基斯坦的空軍節,更應該成為印度的國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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