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自己投資1500多萬元、耗時近二十年改造而成的5000多畝良田,山東男子劉閩東始終無法釋懷。他的公司曾與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黃河口管理站簽訂合同承包土地,合同明確其享有“優先承包權”,然而,當土地改良完成、合同到期時,管理站以建設“鳥類補食區”為由收回土地,拒絕其續包請求。劉閩東調查發現,這片“補食區”仍在種植水稻、使用農藥,且土地經層層轉包后,承包費漲至原來的30多倍。他質疑,所謂的生態保護項目是否只是違約收地、中飽私囊的幌子?
1500萬元投資背后的“優先承包權”
2026年4月,山東黃河三角洲又快到了新一年的水稻春播,眼看別人都開始育苗,劉閩東卻不再有地可種。來到自己曾花重金改造的水稻田,看著這片地上曾經自己一手架設的水利設施,劉閩東不禁想起,自己也曾是這里招商引資來的企業,“我真是沒想到,我花了1500多萬,終于把這里的劣質鹽堿荒地改造成良田,而我卻被一腳踢開,最后給別人做了嫁衣。”劉閩東說。
劉閩東提供的合同顯示,2002年5月31日,墾利黃河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黃河口管理站(原墾利縣孤島林場)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以每年每畝15元的價格承包5000多畝鹽堿荒地,期限20年。合同約定:“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另行對外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包。”
“以前這地都是鹽堿荒地,只能勉強種棉花,也沒有水利、道路、電力。改造土地成本太大了,我們本來想說承包30年,但那時候有領導說合同只能簽20年,但是我們改造以后就算合同到期了也能優先續包,所以我才投入這么多資金和心血。”劉閩東說,在隨后近二十年里,公司累計投入1500多萬元進行土地整平、改堿,新建橋涵閘、道路、溝渠,架設高壓電,還挖掘了1050畝水庫。改造后,優質良田占比達到60%。在雙方承包合同即將到期時,剩余的40%土地他還在改造中。
2022年1月,劉閩東向黃河口管理站提交申請請求順延合同十年,理由是投入成本尚未收回,但遭到拒絕。黃河口管理站發送給他的文件顯示: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決定,到期土地將不再對外發包,主要用于退耕還濕、鳥類補食區建設等生態保護用途。
![]()
劉閩東不明白:“以前這都是沒人管的鹽堿荒地,哪里來的濕地,不都是我們我們相信合同里約定的優先承包權,投資巨額改造以后才成了水稻田。改造完了他們就要收回,敢情是騙我們投資的?”最重要的是,劉閩東發現,黃河口管理站所謂的‘鳥類補食區’疑點重重。
未改變土地種植現狀的“鳥類補食區”
劉閩東調查發現,這片被宣稱用于“鳥類補食區”的土地,實際用途并未改變,溝渠林帶均沒有變化。“這都收回第四年了,還是像以前種的水稻。鳥類補食區不允許使用大型機械和農藥,現在這片土地依然是大型器械作業、大規模打農藥。”說著,劉閩東出示了他2023年拍攝的這片地上使用農藥與大型器械收割水稻的視頻。
更令劉閩東質疑的是土地流轉鏈條,他發現不單是土地用途,甚至實際種地的人都沒有變化。根據劉閩東提供的有關協議顯示,土地收回后被交由山東黃藍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保護區管委會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管理,黃藍公司又與張茂林簽訂《鳥類補食區管理項目項目經理聘任協議》,將其“聘請”為“項目經理”;再由張茂林與劉曉龍簽訂《土地承包協議》,將土地轉包給劉曉龍。后劉曉龍又轉包給郭峰、郭峰再轉包給喬東海。
為了維護自己的優先承包權,劉閩東開始與黃河口管理站打官司,過程中這片土地的實際種植人喬東海曾手寫一份證明:“2020年12月30日,我與劉閩東達成協議,劉閩東將其土地轉包給我,直到劉閩東與孤島林場(即黃河口管理站)承包合同到期后,我為了繼續進行水稻種植,2023年我又與郭峰協商繼續承包,我們口頭約定承包費為每畝460元,我通過銀行轉賬將土地承包費轉給郭峰妻子李興彩。”
相比劉閩東曾經的承包費,每畝460元的價格是原先的30多倍。
2024年,劉閩東先后向東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公開該地塊被劃入“鳥類補食區”的文件資料。卻被答復:“未查詢到你所申請公開的該地塊被劃入‘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鳥類補食區’的有關文件資料”。
![]()
劉閩東將這些資料提供給法院,2024年11月,墾利區人民法院一審卻認為,黃河口管理站的上級單位、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有會議紀要顯示,土地交由黃藍公司用于建設鳥類補食區,這屬于生態保護公共管理行為,并非商業性“對外承包”,因此不觸發優先承租權條件,所以駁回了劉閩東訴求。
上訴后,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在2025年1月維持原判,并進一步指出:即使存在發包行為,400元/畝的承包費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同等條件”;2024年7月“中國黃(渤)海候鳥棲息地(第二期)”成功申遺,黃河口候鳥棲息地位列其中,建設鳥類補食區是重要保護舉措;鳥類補食區種植水稻可為鳥類提供食物,符合生態保護區規范。
失地人質疑“生態保護”名義下中飽私囊
劉閩東不明白,為什么自己提供的這里大量使用農藥的視頻,不能成為這里不是鳥類補食區的證據。根據2017年生態中國網報道,鳥類補食區要求“必須采用生態種植,進行嚴格的農藥管制”。劉閩東質疑:“如果真的是鳥類補食區,為什么不執行生態種植標準?這到底是真的生態保護項目,還是假借名義的利益輸送?”
2025年4月,劉閩東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2025年11月,劉閩東又向中央有關部門提交實名控告信,指控保護區管委會負責人“違規違紀、濫用職權、涉嫌貪污國有土地承包金”。他在控告信中寫道:“被控告人所管理的到期土地大概有25000余畝,都是采取以上方式出租收取租金,如果按每畝400元計算,土地承包費達到上千萬之巨。”
但是不論是再審申請還是控告信,劉閩東一直沒收到任何回復。
![]()
而關于這片土地是否是鳥類補食區,筆者也向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申請公開東營市黃河口三角洲一帶的鳥類補食區的具體范圍,2026年5月6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工作人員電話回復表示,“鳥類補食區”并非國家層面通用的概念,省廳也需要與有關單位溝通確認,可能與相關管委會內部規劃有關。關于“鳥類補食區”是否需在省自然資源廳進行備案,該工作人員并未具體回復。
截至2026年4月,這場糾紛仍未平息。劉閩東仍在通過各種渠道反映問題,而黃河三角洲的鳥類補食區建設仍在推進。在黃河入海口,候鳥年復一年遷徙,它們不知道腳下這片土地曾經發生的爭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