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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責令7家電商平臺改正違法行為,暫停新增蛋糕店鋪3至9個月不等,并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
同時,對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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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表示對此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美團回應:“深入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切實守護外賣食品安全。”
京東表示:“我們全面接受并堅決擁護執行市場監管總局的食安監管要求。”
淘寶閃購(前身餓了么)回應,堅決執行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行政處罰決定。
抖音表示,“對此處罰,我司誠懇接受,堅決落實。”
淘天集團(淘寶、天貓)表示堅決執行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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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樣的表態,相信你只要不是外賓,就理解其中的含義。
因為相關法律文書沒有披露,目前只有拼多多的處罰決定書在網上流傳,顯示:拼多多沒有陳述和申辯,也沒有申請聽證。
看來,或許這7家企業都放棄了行政處罰的程序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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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或許有人認為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所以沒有問題。
2024年,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辦“望京燒烤”“幽靈外賣”案時,對兩家涉案外賣平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20萬元。
而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對7家電商平臺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
為什么罰沒金額差距如此巨大?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過去對電商平臺的處罰都是認定為一個違法行為,頂格處罰也就20萬元。這次為什么不是對7家電商平臺,每家各罰20萬元?
因為20萬元罰款對年營業收入達到千億元、萬億元級別的電商平臺來講,簡直九牛一毛。“幽靈外賣”并不是第一次出現,之所以屢禁不止,和違法成本低大有關系。
這次對電商平臺采取的是“一店一處罰”,也就是對平臺未履行審查義務的行為認定為多個違法行為,有多少個違法行為,就累計處罰多少次。
但這樣的處罰,自然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平臺是一個,盡管有多處違法店鋪,但“一店一處罰”是否合適,或許有值得商榷之處。
此次對相關平臺企業按“一店一處罰”,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標志性治理舉措,不僅是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有力震懾,更是對平臺企業責任缺失的嚴厲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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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對行政處罰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
《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三條第三款 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加處罰款的數額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予計算。
35.97億元、1968.74萬元,加處罰款的數額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予計算,可不是個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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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問假設行政救濟,35.97億元、1968.74萬元,得需要多少費用啊?
申請行政復議不收費。
行政訴訟一審、二審收費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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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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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多的利好,7家平臺為什么紛紛表示認可處罰,不陳述申辯,不申請聽證,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自覺履行生效處罰決定?
真是守法的中國好企業。
2026年4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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