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男子深夜想帶2名女性入住酒店,前臺按規定要求男子實名登記,結果卻因此惹怒男子,男子電話辱罵前臺后,又開車趕到酒店,將滅火器噴向前臺員工,導致前臺雙目失明,受害者始終想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錯什么,竟會遭受如此飛來橫禍。
(案例來源:經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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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一家酒店大堂,只見一名男子拿著滅火器對著前臺噴灑,導致前臺女子當場雙目失明,他們之間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能讓男子做出如此喪心病狂之事?
據了解,受傷的女子名叫小張,是一名酒店前臺,事發當天正在店里值夜班,凌晨1點多鐘,她接到一通電話,一名男子說他們一男兩女,需要訂一間大床房。
小張禮貌的提醒男子,酒店有三人房,并且訂房需要提供下客戶名字,可就是如此簡單的問題,對方卻不愿意說,對方聲稱是老板朋友,讓小張跟老板說一聲就行。
小張有些懵,心里還在納悶,不知道客戶的名字,如何跟老板打招呼呢?于是小張告訴對方,就算是自己給老板說一聲,也得知道你叫什么姓名。
可沒想到,男子根本就沒有回答小張的問題,反而對著小張破口大罵,小張覺得對方是在故意搗亂,于是便掛斷電話,幾分鐘后,對方再次打來電話。
小張拿起電話后,對方二話不說就繼續辱罵,還嘲諷小張不就是一個破服務員,干著這么低等的工作,還敢在我面前囂張,男子順帶著還把小張的家人問候個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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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被嚇得連忙掛斷電話,男子可能覺得電話里罵完人還不解氣,之后竟開車來到這家酒店,拿起滅火器就對準小張的眼睛。
從監控中可以看到,男子開著一輛白車來到酒店門口,一下車,男子就在女伴面前耍起威風,只見他一腳一個花籃,踢翻2個花籃后,就風風火火地走進酒店大堂。
進入大堂后,男子對著前臺的小張不依不饒的罵著,原本就感到委屈的小張,一氣之下回懟男子幾句,“你說話禮貌一點,你不要覺得我們好欺負”。
可沒想到,這句話會徹底惹怒男子,只見男子一手抬起旁邊的滅火器,對著小張就開始瘋狂噴灑,一陣白煙過后,小張全身都是滅火器,她的雙眼頓時漆黑一片。
原來,滅火器里的二氧化碳,已經灼傷小張的眼睛,讓她失去光明,此時狼狽的現場,傳來小張撕心裂肺的慘叫聲,小張忍痛撥打110報警。
濃霧消失后,男子眼看小張捂著眼睛痛苦喊叫,似乎感覺事情已經鬧大,便想逃離現場,酒店保安想攔卻沒攔住,保安隨即把小張送往醫院。
十幾分鐘后,轄區派出所民警到達酒店,并立即展開調查,然而,就在此時,酒店卻收到男子的威脅短信,“你發的東西不屬實,純屬捏造的東西,速度刪了”!
那么,施暴男子到底有什么底牌,敢這么肆無忌憚的威脅人呢?
通過男子發來的威脅短信,警方很快確定該男子的身份信息,男子姓李,是該酒店的一名常客,之前就經常在酒店開房,因此,民警很快就將嫌疑人抓獲。
此時,可憐的小張躺在醫院里,雙眼被厚厚的紗布纏繞著,視力能不能恢復暫時還無法知曉,只能等待進一步檢查,她表示自己“胸悶得很,眼睛發干發澀,感覺里面有東西一樣”。
小張不僅眼睛受傷,滅火器的干粉進入肺部,也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傷,最讓人痛心的是,還有不到1個月,就是小張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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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的家人表示,本來下個月小張就要步入婚姻殿堂,現在因為傷情嚴重,甚至眼睛有失明的可能,小張表示不愿意結婚。
好在小張的未婚夫表示,自己一定會不離不棄守在她身邊,直至她康復,但可以肯定的是,施暴男子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那么,此事從法律上該如何認定?
1.首先,入住酒店必須登記。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6條規定,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500元罰款。
李某想要入住酒店,并且是一男兩女入住大床房,有可能存在違法活動,小張要求李某登記身份合情合理,即便李某是酒店常客,法律規定也不可廢。
2.其次,李某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李某明知干粉滅火器對人體有危害,仍然對準小張噴射,主觀上是故意,不僅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小張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還要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
若小張真的失明,則可能會鑒定為重傷,根據刑法第234條,李某需要判處3-10年有期徒刑,即便小張沒有失明,李某的行為也構成行政違法,最高可處15日拘留和1000元罰款。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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