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樊某睿事件曝光以來,評論區有一個聲音很響:
還是年輕人,未來路很長,不要一棍子打死嘛。
甚至提出不要指名道姓,“犯錯者已經承受了應有懲戒”,不能助長“墻倒眾人推的戾氣”。
![]()
這不是義正詞嚴,而是和稀泥,“她還只是一個孩子”已經成了某種慣性思維口頭禪。
所以我們看到的是熊孩子越來越多、踩踏紅線的地方越來越多。
戳老師眼睛、沖老師喊打喊殺……孩子可能是一個家里病得最輕的,但他犯下的錯,卻可能讓別人付出慘重代價。
樊某睿侵犯別人權利在先,被曝光在后。侵犯別人權利的時候,就應該想到要付出什么代價。
![]()
權利和義務對等,不盡到義務,就別想保留權利。保護了樊某睿,誰來保護受害者?
隱私保護當然是現代社會的文明底線。每個人都不應承受超出法律和倫理的懲罰。
要防止“社會性死亡”的懲罰過度,但曝光罪名和曝光私生活的全部細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隱私保護也不是無條件的。
樊某睿不僅不是“孩子”了,她也并非普通大學生。根據資料,她是校級優秀團員、宣講團團長、入黨積極分子。
她從初高中一路保送大學,兩年內完成了絲滑的兩次轉專業,從最初錄取分最低的醫學檢驗專業躋身王牌專業電氣工程,兩者錄取分差超110分。
![]()
她還以第一名錄入復旦大學C9聯盟暑期學校,并入選了上海交大競爭激烈的“榮昶儲才計劃”,后者可是培養未來精英和骨干的重要搖籃。
一波操作看下來,保研、進體制,大概率是她謀劃的人生軌跡。
她不是不知道規則,是太知道規則了,而且堂皇地鉆了規則的空子。
什么是精致利己主義者?這就是妥妥的一枚。
保護了樊某睿,誰來保護被黑掉獎金的合作男生?
2019年,演員翟天臨“翻車”,其博士論文存在大量抄襲,查重率高達40%。
![]()
有人站出來說:又不是違法,何必要毀掉一個演員的前程?
但輿論的憤怒是針對被默認的潛規則,如果明星靠造假能拿學位,千百萬學子十年寒窗的意義何在?
涉及公共利益,個人隱私必須無條件讓渡。
公眾有權知道:學術造假鏈條上的各路角色,以及這套體系的漏洞到底有多大。
樊某睿申請國家獎學金、占用頂配培養資源時,沒有人質疑她的成年責任。當她的失信行為曝光時,為什么不能接受審視?
她不能同時享受公共資源的紅利,又逃避公共監督的壓力吧。
從謊稱獎金未發到虛構2000元,再到用AI生成假憑證,全程都在逃避和抵賴。
![]()
當AI水印暴露后,她甚至用去年的生日賬單偽裝“請老師吃飯”開銷,試圖蒙混過關。
這不是年輕犯錯。這是成年人的算計。
這種曝光其實還是輕的,港大、港中文等高校在發現造假后,選擇第一時間報警而非內部處理。
今年4月,香港法庭宣判兩宗內地女子學歷造假案。其中一位24歲女子,畢業于河南大學,通過中介偽造UCLA(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學位,入讀港大碩士,被舉報后逃離,通緝一年后落網。
![]()
2026年4月9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即時監禁4個月。
出獄后會留案底,未來就業、出境、甚至移民都會受影響。
南審那個偷拍的準公務員因“道德敗壞”被清除出隊伍,這位樊某睿將來真當了公務員,你會放心讓她為人民服務?
如果每一個犯錯者都能“求放過”,那么誰來為受害人負責?誰來讓大家重建對規則的信心?
這些問題,遠比一個“年輕姑娘的前途”更迫切需要回答。
就像福建某楊梅協會會長哽咽請求“別一棍子打死,放一條生路”。放了你們生路,這幾年誰給消費者活路?
![]()
當違規成本遠遠低于收益時,制度就會變成縱容。
也讓某些人傾向于得出結論:騙了一次沒什么大不了,不行再來一次。
最近,從學術造假曝光到楊梅曝光不斷,只能說明,罰得還不夠狠,犯錯成本還不夠高。
事件曝光,不為毀掉一個年輕女孩,而是讓潛在的不誠信者掂出代價的重量。
當某天,這些造假者管理了社會資源,就可能真毀了一代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