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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高溫天氣容易使食物腐壞,作為一枚注重食品安全的高質量吃貨,在科技條件相對不發達的古代,如何預防食物中毒呢?
餐廚具、雙手
經常洗洗,更健康
洗凈盛裝食物的餐具,是防止病從口入的基礎。劉安在《淮南子》中說:“滌杯而食,洗爵而飲,浣而后潰,可以養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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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 庖廚畫像石 徐州漢畫像石藝術館藏
圖源動脈影
此外,處理食物的雙手也要保持潔凈。清朝美食家袁枚曾在《隨園菜單》提出“四多”觀點:“多磨刀,多換布,多刮板,多洗手,然后治菜”,以保證制作的食物衛生。
食物保潔
從源頭隔離做起
秦漢時期,“巾幕”成為百姓保潔食物的常用品。“巾幕”,即用干凈的紗布或網罩,將食物覆蓋或罩起來。以防灰塵或蒼蠅落上,弄臟食物。
東漢張仲景在《金匱要略》記載“凡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瘺”;唐代孫思邈《千金要方·養性》也認為:“飲食上蜂行住,食之必有毒,害人。”蠅蟲叮咬容易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導致人體傷病或中毒,因此要將食物罩起來。
拒絕腐食
食品安全觀察員有話說
安全吃貨的修養,從不吃變質腐敗食物開始。孔子在《論語·鄉黨》提出“十不食”的科學飲食觀,雖然是出于“禮”的考慮而提出,但部分對預防食物中毒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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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 顧閎中(傳)《韓熙載夜宴圖》局部
故宮博物院藏
“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意思是:糧食陳舊變味了、魚肉腐爛了;食物顏色變了;氣味變了;烹調不當;不新鮮的東西等,都不吃。
冰窖保鮮
吃貨的超級福音
在商代早期,人們就已懂得將食物、飲品放入深井用以冷藏、保鮮。至周代,出現了冰鑒,又稱冰盤,是利用天然冰冷藏食物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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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 青銅冰鑒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周禮·凌人》記載:“凌人,掌冰……春始治鑒,凡外內饔之膳羞鑒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鑒。”“凌人”官職,專門掌管采冰、儲冰和用冰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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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佚名《宮沼納涼圖》局部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為了能大量的保鮮食品,東周時期人們發明了冰窖。《詩經》中記載:“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于凌陰,四之日其蚤(早),獻羔祭韭。”周人于臘月采冰,正月往冰窖里存冰,二月用冰鎮的羊羔肉和韭菜上供祭神。古人祭神、祭祖儀式十分頻繁,獻祭的供品要新鮮。
有了冰塊,不僅可以防腐,還可以制作各種冰鎮美食。春秋末期,諸侯的宴席上出現了冰鎮米酒。宋代冷飲發展迅速,簡直是“吃貨”的天堂。“砂糖冰雪冷元子”、“雪泡豆兒水”和“雪泡梅花酒”等種類豐富的解暑佳品,也走入尋常百姓家。
膽敢售假
就讓法律來制裁
周代:果實未熟,不得買賣
我國歷史上最早的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大概可追溯到周代。“五谷不時,果實未熟,不鬻于市。”未成熟的五谷和果實,不能拿到市場上販賣。食品交易門檻的設定,是為了安全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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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五代 黃筌《蘋婆山鳥圖》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漢代:售賣腐肉,與盜同法
兩漢時期,經濟有所發展,食品種類變得豐富。食品安全的立法意識強烈,開始制定對違反食品安全的刑罰。
漢朝《二年律令》明確規定:“諸食脯肉,脯肉毒殺、傷、病人者,亟盡孰(熟)燔其余。其縣官脯肉也,亦燔之。當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贓),與盜同法。”如果因肉類腐壞而發生食品中毒事故,致人死、傷、害后果的,須將變質的食品焚毀。否則,肇事者與相關官員要一起連坐,依據《盜》法論處。
唐代:問題食品致死,責任人處絞刑
大唐時期,食品安全法規更加成熟。唐律吸收漢代《二年律令》有關預防和懲罰毒肉類的立法經驗,并進一步完善,尤其對行為人是主觀故意還是過失分情況作了區分。
《唐律疏議》規定:“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余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并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絞。即人自食致死者,從過失殺人法。盜而食者,不坐。……其有害心,故與尊長食,欲令死者,亦準謀殺條論;施于卑賤致死,依故殺法。”
即:如果自己把毒肉拿去食用致死的,依過失殺人罪處置……如果有害人之心,故意給長者食致其死亡,依謀殺尊長罪論處;故意給卑幼奴賤者食用致人死亡的,依故意殺卑賤罪處置。刑法之分明與嚴厲,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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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 郎世寧等繪《萬樹園賜宴圖》局部 故宮博物院藏
南宋:行會把質量關,入會方可經營
南宋經濟繁榮,商品交易頻繁。食品摻假牟利的現象屢屢發生。《宋刑統》繼承唐律規定,以刑法嚴懲銷售腐敗變質食品者。
宋代政府,還引入行業組織進行自律管理。商鋪、手工業和其他服務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加入“行會”,并按照行業登記在冊,否則不得從事經營。行會組織負責品控,行會首領作為擔保人,評定物價和監察不法。
食物相克?
實為有條件的禁忌
螃蟹和柿子、海鮮和水果、土豆和雞蛋……提起這些食品組合,至今仍會有人拿“食物相克”說事。這一流傳悠久的說法,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意義上的禁忌、有條件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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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邊文進 《歲朝圖軸》局部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食物相克與當時的飲食衛生觀、五行理論、臟腑學說、食性理論或生活實踐有關,也受風俗文化和佛、道、儒學說的影響。如果吃了某幾種食物后,身體出現了不適,可以考慮是不是食物不干凈、食用方式不當或食物不耐受或過敏等。飲食有節,是高質量吃貨的自律品格。
專屬試毒
頂流吃貨的待遇
在古代,對于飲食衛生質量要求最高的無疑是皇宮御膳房。
皇家膳食,從食材選用到制作都須精挑細選。據《唐律疏議》記載“若穢惡之物在食飲中,徒二年;簡擇不精及進御不時,減二等。不品嘗者,杖一百。”依此看來,不要說食物不衛生了,就是進奉不及時,都要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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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姚文瀚《紫光閣賜宴圖卷》局部 故宮博物院藏
保障食物衛生固然重要,防止人為投毒更是重中之重。比較直接的方法是:皇帝在用膳前,由侍膳太監先嘗,即“嘗膳”。用銀器盛菜,是另一相當靈驗的防遭毒殺方法。銀器遇毒,如含有硫化物的砒霜,會立刻變黑。因為銀碰到硫化物會起化學反應,生成黑色的硫化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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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宮舊藏 銀錯金壽字火碗 故宮博物院藏
如果使用陶瓷類質地的器皿,則會在器皿外掛一個用來驗毒的小“銀牌”。當著皇帝的面,把銀牌放進湯菜里試一下。清朝的末代皇帝溥儀證實了這一點,“每個菜碟或菜碗都有一個銀牌,這是為了戒備下毒而設的”。
當然,皇帝用來招待臣僚或是外國來使的食物,也不能有質量問題。
以古察今,古人在漫長探索中總結來的食品安全觀值得一分為二地借鑒。在美食王國里,安心地大快朵頤,順帶撫慰“內卷”下的倦怠靈魂,無疑是吃貨們對抗苦夏的快樂。
參考資料:
《古代如何監管食品》,張珊
《皇家冰窖與冰箱》,遠波
《古代皇帝怎么用膳》,倪方六
《試論我國古代食品安全的法律規制》,胡璦斐
《 <金匱要略> 》食忌篇食禁輯釋及研究 》,銀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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