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蕭旭岑、王光慈薪資占基金會一半合理嗎?
馬英九基金會指控前執(zhí)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違反財政紀律,調(diào)查小組24日發(fā)出聲明,無法證明有違反財政紀律情事,但馬英九不滿這個結果,基金會今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與會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質(zhì)疑,蕭、王兩人薪資一年共新臺幣500萬元的薪資,占基金會整體薪資的49.4%,這是否違反非營利文教基金會的營運比例原則,社會自有公評。
金溥聰在會中指控,基金會大小章跟財務章都是王光慈掌管,一個人兼出納會計,嚴重違反基金會財務內(nèi)控的原則,員工薪資數(shù)額都由王光慈個人決定,馬英九過去因為信任王光慈都沒有過問,也都不知情。
金溥聰提到,馬英九基金會員工薪資每年加總1020萬,蕭旭岑、王光慈兩個人就將近500萬,占了49.4%,一個非營利文教基金會,經(jīng)費都是募款來的,兩個人領這么多薪水,外界自有公評,是否符合基金會營運比例原則。
金溥聰也強調(diào),身為基金會董事長的馬英九,沒領基金會一毛錢,只有領公家發(fā)的月退5萬多元。
金溥聰說,蕭旭岑今年3月20日接受節(jié)目訪問時說,接任國民黨副主席后就辭去執(zhí)行長職務,但實際上為基金會首席執(zhí)行長,基金會員工則表示,蕭說當副主席兼任基金會工作是因為肩負基金會募款重任,可以幫基金會募到更多錢。
金溥聰強調(diào),蕭旭岑一直領基金會薪水到今年2月被解職,還安排一位基金會洪姓員工當他副主席助理,領的也是基金會薪水,這些馬英九也不知情。而王光慈與蕭旭岑兩人的職稱也在去年11月自行調(diào)整,蕭旭岑升為首席執(zhí)行長,王光慈則是執(zhí)行長,但馬英九從未收到蕭旭岑的辭職,也不知一個基金會有兩個執(zhí)行長,連董事之一的高華柱也證實自己不知道蕭接了首席執(zhí)行長這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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