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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擦邊”這兩個字,我的第一反應,還是直播間里那些穿著清涼、美顏拉滿的“絕絕子”。直到央視把這層遮羞布扯下來我才發現,比起那些跳舞的網紅,今某某和陳某某的“擦邊”才是真的狠活兒。
人家那是擦邊,這是“打啞謎”。
你以為買了一包“手搟面”,其實是機器吐出來的面條套了個“手搟”的馬甲;你以為買了瓶“零加”醬油,結果“零加”只是個商標名,跟添加劑半毛錢關系沒有。最騷的操作是那個“一品牛”肉干,配料表第一位赫然寫著豬肉“,一品牛”是商標,吃出豬味兒,你還真沒地方說理去。
這哪里是賣吃的,這分明是在消費者的智商上反復摩擦,還順手注冊了個商標叫“摩擦”。
這是一整套"文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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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這次扒出來的東西,夠你笑出聲,也夠你氣出聲。
包裝上你以為的意思 現實
"手搟面"→ 手工搟制 機器流水線,"手搟"是商標
"手打掛面"→ 人工手打 今麥郎坦承:"手打"只是注冊商標
"零加"醬油 → 零添加 "零加"是商標,和零添加沒半毛錢關系
"一品牛"肉干 → 主料牛肉 配料表第一位:豬肉
"山里來的土雞蛋"→ 散養土雞蛋 "山里來的土"是商標名,與養殖方式無關
"多半袋"方便面 → 多給一大截 實際只多20克左右
"120W充電器"→ 快充120W 實測功率22W,"120W"是注冊商標
這套玩法的精髓在哪?商家把描述產品核心品質的詞,變成商標名,然后用排版設計替你"翻譯"成你想要的那個意思。
大字寫"手搟",字號大得能當門牌號;"?"標縮小到你需要用放大鏡找,或者干脆用沒有法律效力的"TM"糊弄你,再配一句"就像兒時媽媽做的"。你品,你細品,這不是在賣面,這是在賣你童年的情感濾鏡。
說白了,人家玩的不是商標,是認知綁架。
"全庸著"和"古龍巨著"的嫡系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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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歲的人,對這套路其實一點都不陌生。
小時候沉迷武俠小說,書攤上花兩塊錢買過一本署名"全庸著"的厚冊子,翻開越看越不對勁,查良鏞的"鏞"拆開,就是"金"和"庸",這位仁兄把兩個字一合體,蹭得絲滑無比,還有“金庸新著”、“金庸巨著”、"古龍巨著",四個字往封面一擺,你遠遠一看以為是金庸和古龍的新書,拿回家才發現,有金無庸,有龍無古,有名無實。
那時候我們當笑話講。一把歲數了才知道,笑話沒消失,只是從地攤書升級成了上市公司財報。
當年"全庸新著"騙的是十歲小孩的兩塊錢,今天"手搟"商標騙的是幾千萬家庭每周的購物車。規模不同,本質一模一樣:利用信息差,蹭一個你已經建立好的認知聯想,讓你在0.3秒的貨架決策瞬間替他們付了溢價。
區別在于,當年的盜版書商至少知道自己在耍流氓,今天的法務部和品牌部穿上西裝,把這個做成了一套可復制、可注冊、可辯護的合規化騙局,"我們又沒說謊啊,'手搟'是商標名,右上角標了?的,你自己不看怪誰?"
聽聽,像不像一個穿阿瑪尼的騙子,遞給你名片的同時掏你錢包。
審核看不見商家的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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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審查是一個"就材料審材料"的機制。審查員看你交上來的申請表,上面寫著"手打"二字,他要判斷的是,有沒有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禁止性條款?跟已有商標近似不近似?
他不需要,也無法預判,商家會不會把這倆字,用80號字體印在掛面包裝正中,旁邊配個搟面杖卡通畫,下面再寫句:"像媽媽做的"。
這就好比交通法規定"綠燈可以走",但沒有一條說"綠燈亮了你也不能踩油門閉著眼沖進菜市場"。注冊端合法 ≠ 使用端合法,中間的灰色地帶,就是"心機商標"住了二十年的房子。
再加上歷史欠賬,某品牌的"手打"商標注冊于2006年,那個年代的審查標準、對描述性詞匯"顯著性"的判斷尺度、以及對"欺騙性"的認定邊界,跟今天根本不是一個世界。老商標一旦注冊成功,就像拿到了一張過期但沒人回收的舊通行證,企業心安理得用了二十年。
更別提注冊和監管分屬兩套系統:商標歸知識產權局批,包裝誤導歸市場監管局查,中間的信息傳遞曾有漫長的真空期。企業算得清清楚楚:注冊成本幾千塊,誤導帶來的銷量可能是幾千萬,而真正被抓到的后果——不過是2016年那一起判賠消費者1.1萬元的案子。這筆賬,哪個CFO看了不說一句"太劃算了"?
但這一次,鐮刀碰到硬石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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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過去十幾年,消費者也不是沒抱怨過。但這次不一樣,監管不再等投訴,而是主動動手了。
幾個關鍵信號,值得品牌方后背發涼:
國家知識產權局2023年以來已駁回127.3萬件易誤導的商標申請;
已對3351件此類已注冊商標依職權宣告無效,注意,是"依職權",不需要你舉報,局里自己翻出來廢掉;
中國商標網上線了"心機商標"治理專欄,陳克明"手搟"商標已于2025年10月被宣告無效,電商平臺已下架相關產品;
某品牌也在壓力下宣布,4月2日起停止生產所有帶"手打"商標的產品;
《商標法(修訂草案)》已于2025年12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新增條款明確:以誤導公眾方式使用注冊商標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商標。
這意味著,以后不能再用"只是商標名"當免死金牌了。商標注冊下來了,不等于可以瞎用,尤其不能一邊把"手搟"放大到50號字,一邊把?縮到5號字,再配句"像媽媽做的"來"合理誤導"。
新法瞄準的就是這個"使用端"的灰色操作。
一句話總結官方的態度,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芮文彪說得很直白:
"商標是用來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不能當作廣告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心機商標'有可能贏得一時銷量,但最終卻會丟掉消費者的口碑和企業的未來。"
來源/央視網《央視曝光多品牌用商標擦邊》、極目新聞《央視曝光陳克明、今麥郎等品牌:“手搟”是商標,面是機器做的》、《“手打”面不靠手打、“零加”不是零添加 “心機商標”有哪些套路?》、新浪財經《央視曝光陳克明、今麥郎心機商標:“手搟”“手打”產品電商下架,客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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