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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海光/文 近日,上海數據集團正式發布《上海數據集團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收費標準(試行)》,圍繞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中的數據使用服務費、基礎設施使用費、優惠機制等核心問題,形成公共數據運營服務收費體系,進一步推動上海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和數據要素市場建設。
為政府公共數據制定詳細收費規則,上海市此項舉措意義深遠。這不僅標志著上海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邁入規范化、體系化發展新階段,也堪稱國內數據要素市場化落地的一個里程碑。它為全國公共數據商業化定價提供了重要的地方范本,也起到為全國公共數據資源合規流通、高效利用探路的作用。
海量沉淀的政務公共數據是數字時代極具價值的寶貴資源,但長久以來,這些資源卻面臨開放邊界模糊、使用規則缺失、流通定價空白、商用轉化困難等現實難題。一邊是市場對優質公共數據存在巨大需求,一邊是公共數據開放缺乏專業運營體系,無序使用、違規倒賣、閑置浪費等問題屢見不鮮,這使得數據要素的經濟與社會價值難以充分釋放。
2026年4月,《新華每日電訊》刊發報道《警惕新型“門難進”背后的服務缺位》,指出一些冠以“中字頭”“國家級”的公共信息平臺,因其信息權威、查詢免費,本應是社會公眾信賴的信息獲取渠道,卻長期存在卡頓、崩潰等問題,導致用戶正常的查詢需求受阻。公共信息平臺“建而難用”,也被質疑是浪費公共資源。
用戶體驗糟糕的背后,根本原因還是公共數據運營不力。信息平臺懷抱數據“金礦”卻難以提供優質服務,而公眾旺盛的需求無處釋放,只能向一些第三方網站支付高昂的費用——這些網站的底層數據幾乎都源自公共信息平臺,甚至是通過“爬蟲”直接抓取所得。
公共數據到底歸屬何方,應該如何使用?2024年9月21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指出,為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充分釋放公共數據要素潛能,應通過深化數據要素配置改革,擴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統籌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放,鼓勵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
這是時代的巨大進步。過去,政務數據長期被定性為內部資料乃至涉密信息,秉持從嚴保密原則,極少對外開放。這一局面隨著制度層面的破局而改變:從出臺《政務數據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制度、確立“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的發展思路,到國家層面接連印發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授權運營定價等頂層政策文件,層層搭建制度框架,不僅徹底扭轉了公共數據的管理思維,更為地方開展市場化運營試點掃清了政策障礙。此次上海數據集團收費試行標準的發布,正是這一制度紅利的落地體現。
上海數據集團出臺官方試行收費標準,標志著當地政府公共數據正式進入合規商業化、有償流通階段。這套機制的特點在于,一方面要試水商業化,同時還要守住公共數據的公益性,摒棄簡單售賣原始數據的逐利思維,確立以運營服務為核心的收費邏輯。本質上,這不是針對數據本身收費,而是賣數據服務、算力平臺、合規通道、標準化數據產品等。
文件同步引入“數據單元(數元)”作為基礎計量單位,實施階梯累進式計費并配套專項扶持政策。同時,通過成立全資子公司——上海數運公司,對公共數據的授權、定價、運營及生態建設實行統一管理,真正實現政企分離與專業化操盤。這些舉措都頗具創新思維。
公共數據市場化規范收費并非與民爭利,而是以市場化方式推動政府信息服務升級,對民間數據服務產業也是一種促進。制定統一標準有助于劃定合法運營邊界,肅清數據黑市,構建公平有序的數據要素市場。當然,上海試點時也應嚴守兩條底線:不得借收費抬高群眾辦事成本;杜絕變相漲價,嚴防公共數據過度商業化,從而保障民眾平等享受公共數據帶來的數字紅利。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收費運營并非盤活公共數據的唯一路徑。全國地域產業布局不同,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各異,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差異化發展模式。部分地區依托財政保障,推行公共數據全場景免費開放,以此賦能實體經濟、惠及民生發展——這種路徑同樣具備實踐價值。
(作者系科技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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