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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
瀘州又有地方要征地了!近日,瀘州龍馬潭區發布了一則征地公告
你家在征收范圍內嗎? 快來看看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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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龍馬潭區這個地方要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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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瀘州市2026年
第6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瀘龍府地布〔2026〕3號
根據《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瀘龍府地布〔2026〕2號),擬征收瀘州市龍馬潭區羅漢街道上莊社區和群豐村部分集體土地,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定了《瀘州市2026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附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于2026年5月11日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社區)、村民(居民)小組公示欄張貼公示,并同步在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longmatan.gov.cn)發布,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告時間為三十日,自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公告時間結束后,本公告將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動公開。
二、本次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其他相關權利人對《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聽證的,可以在公告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羅漢街道辦事處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意見。征收范圍內超過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區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將按上述途徑公告十日。
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公告時間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羅漢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逾期未辦理的,相關信息按照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確定。
四、公告時間截止后,由羅漢街道辦事處代表區政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等情況,根據《方案》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五、在申請土地征收前,本次征收土地范圍內,如涉及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減少,相關信息由區政府按上述途徑予以公告。本次土地征收范圍和面積以最終土地征收批準文件為準。
特此公告。
附件:瀘州市2026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瀘州市2026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本方案。本方案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社區)、村民(居民)小組范圍內依法公告,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后確定。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現狀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龍馬潭區羅漢街道上莊社區和群豐村的集體土地,面積合計1.0712公頃,其中:農用地1.0129公頃、建設用地0.0583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瀘州市2026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主要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和公園綠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三、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3〕222號)、《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瀘市府地布〔2023〕1號)執行。龍馬潭區羅漢街道上莊社區及群豐村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為53000元/畝,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為26500元/畝。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省市相關文件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2024的批復》(川府函〔〕190號)、《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瀘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瀘市府規〔2024〕3號)執行,相關費用支付給青苗、地上附著物的權屬人。
四、安置對象及安置方式
(一)人員安置
本次擬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人員。
(二)農村村民住宅安置
本次擬征收土地不涉及拆遷農村村民住宅。
五、社會保障
本次擬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人員,不涉及社會保障。
附件:瀘州市2026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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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來源丨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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