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飲酒后不能駕駛機動車,有人不禁要問:“我喝完酒騎電動自行車總可以了吧?”答案是:不行,也違法!為全力守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滄州交警對電動車酒駕醉駕、非法改裝、飆車炸街等違法行為進行常態(tài)化、長效化治理。6天內(nèi),全市已有271人因醉酒或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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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21時許,滄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運河大隊交警在市區(qū)新華路與朝陽大街交叉口附近執(zhí)勤時,劉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自西向東駛來,被交警依法攔停。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cè)藙⒛逞褐械木凭繛?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醉酒駕駛非機動車存在傷亡風險,是違法行為!生命只有一次,千萬不能心存僥幸……”交警對劉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執(zhí)勤交警采取“定點檢查+流動巡查”的方式,在重點路段設(shè)置臨時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排查,形成嚴管高壓態(tài)勢。同時,執(zhí)勤交警將執(zhí)法與宣傳教育深度融合,現(xiàn)場向駕駛?cè)恕⒊塑嚾思爸苓吶罕娭v解酒駕醉駕、飆車炸街、非法改裝的嚴重危害及相關(guān)法律后果,普及交通安全知識。
5月15日至20日,全市共有271人因醉酒或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一批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行為也被查處。
來源:滄州晚報 記者 代苗苗 通訊員 孔大龍 孫德鳳 陳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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