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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天津廣播報道了市民劉女士的遭遇:2024年底,本市啟動居民室內供暖設施及外窗更新工作時,她家所在小區被列入了更新范圍。她給廠家交了4900元更換外窗,錢付了一年半,活兒卻遲遲沒人干。
報道刊發一周后,事情有了轉機——劉女士的4900元如數退還。錢雖退回來了,可由此引發的思考卻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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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家在社區拉橫幅做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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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賠付:企業自掏腰包“買單”
4月24日,記者接到劉女士的電話,得知了一個讓人有些意外的消息。
“公司負責人說,發生這件事情之后,街道辦事處還有他們按照銷售單上留的聯系電話,也嘗試聯系當時收錢的那個人,但一直找不到。最后協商結果就是他們自己拿出錢解決退賠問題,先把損失補上。“劉女士說。
劉女士所說的公司,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也是居民室內供暖設施及外窗更新工作的入圍廠家,當初收錢的人正是打著這家公司的旗號,在社區擺攤設點招攬生意。
對于問題解決的經過和細節,王頂堤街道辦事處公共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史馬帥拒絕回應,他建議,向這項工作的牽頭單位——南開區城管委進一步咨詢。
南開區城管委下屬單位南開區供熱中心相關負責人賈德博證實了企業先行賠付的說法。回顧整個事件的經過,他認為:劉女士繳費后只拿到一張沒有公章、沒有簽訂日期的“外窗銷售協議書”,既無收據也無發票,“應該是遭遇了騙局。”
可問題在于,“騙子”又是如何得手的呢?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一位姓張的負責人強調,他們只是入圍了兩新工作的廠家名單,但在宣傳過程中,群眾認為他們提供的產品價格較高,因此,并未參與實際更新工作。可劉女士提供的“外窗銷售協議書”明明就是廠家在社區里設點宣傳時交錢后拿到的。
“工作人員手里那個企業的銷售協議書隨便外面都能做。”這位負責人回應說。他還同時強調,正規企業根本不可能個人微信轉賬還沒有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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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繳費后收到的協議
“群眾手里的協議公章、收據都沒有,還有兩筆錢是微信轉賬,我們正規企業不可能這么做,我一看居民歲數也挺大了,別著急了,出于同情,我們先墊付吧。” 這位姓張的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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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退了,背后有何隱情?又該如何反思?
當初入圍廠家的名單,是由南開區城管委統一下達至社區,再由社區公示、告知居民的。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正是第二批入圍企業之一。名單公開、渠道正規,怎會讓“騙子”鉆了空子?中間到底出了哪些問題?誰又該反思呢?
記者的這些疑問,沒有人能夠回答。
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說:不清楚。
南開區供熱中心工作人員賈德博認為:可能是附近的商販看到了廠家的銷售協議,拿到后冒充去做的這件事。“具體這個人怎么拿到協議的,我們也沒逮到人,不好說。”
王頂堤街道辦事處公共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史馬帥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事件發展至此,還有另一個疑問:《2024年天津市居民室內供暖設施及外窗更新活動細則》中規定:有更新意愿的居民到所屬供熱單位進行登記,確定更新產品的規格和數量,各區組織供熱企業做好登記服務工作。
但記者在前期對劉女士遭遇的問題進行采訪時發現,這項工作到了實際執行環節,登記單位變成了社區。
賈德博對此解釋說:更新工作過程中,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做了相應配合,南開區供熱中心也會派工作人員在現場指導服務,但群眾參與的時間跨度較大,也給實際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難。
“外窗更新工作是群眾自愿行為,老百姓今天去看看,明天去看看,沒法統一組織,廠家現場宣傳時,我們會去現場看,收據、企業公章、報名填表這些環節有沒有紕漏,廠家安裝后都有保險,質保期各家不一,應該如何簽訂正規合同、如何繳納定金、是否必須索要收據或發票等細節無法對廠家進行統一要求,都是老百姓自由選擇,政府也不宜過多干預,畢竟這是市場行為。”
他補充道,“我們有上萬個訂單,如果真有什么大漏洞,不可能只有這一戶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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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出“國補”為何沒及時發現?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直到全區“兩新”工作結束后,南開區城管委才了解到: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放棄申請國家補貼。
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姓張的負責人則表示,他們在“兩新”工作開始沒多久就退出了,這種退出是市場自然選擇的結果,他們沒有和南開區城管委進行報備。
“印象里就5、6位群眾去我們展臺咨詢,都反映我們的產品價格比較高,后續就沒人問了,我們自然就沒做。”
可是,在此前采訪中,王頂堤街道辦事處公共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史馬帥曾向記者證實,王頂堤街道由天津格瑞德曼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參與的外窗更新戶數共有26戶。
這樣的說法跟企業負責人的說法相互矛盾。
可見,廠家是否參與更新工作?到底安裝了多少戶?什么時候退出更新工作的,無論街道還是區城管委都沒有實時掌握,對于這些情況,劉女士自然更不知情。她只知道廠家是經政府審核入圍的,是在社區里擺了桌子宣傳的,是收了居民4900元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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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退了,然后呢?別讓“個案解決”掩蓋“監管漏洞”
4900元,終于退回來了。然而,這筆錢的退還,非但不能畫上句號,反而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惠民工程在“最后一公里”執行環節中存在的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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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從表面看,劉女士是遭遇了“李鬼”騙局。但深究一步:所謂的“騙子”是如何精準地了解入圍廠家名單、拿到協議書模板,并在正規社區宣傳點“搭便車”呢?
這恰恰說明,信息發布、流程管理和現場監管,存在著巨大的“空白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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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企業墊付”看似仁義,實則掩蓋了責任主體的模糊。
真正的責任主體在哪里?是入圍廠家對銷售渠道的管理失職?是街道社區對進社區活動審核流于形式?還是區城管委作為牽頭單位,對入圍企業“只進不管”、退出機制形同虛設?當所有環節都說“不清楚”“不好說”時,唯一清晰的,就是老百姓為監管的缺位買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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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
最大的隱患在于“亡羊仍未補牢”的思維慣性。
面對暴露出的問題,相關部門的回應令人擔憂:“群眾沒法統一培訓”、“市場行為不宜過多干預”、“上萬個訂單就這一戶出問題”。這些托辭的背后,是一種危險的“僥幸邏輯”——只要是個案,只要退了錢,問題就翻篇了。可下一次呢?換個小區、換撥老人,是不是還要再來一遍“先被騙、再墊付”的輪回?
4900元可以退還,但已經流失的信任和影響無法輕易挽回。但愿這一次,職能部門能真正“醒來”,補上監管缺位的必修課,別讓惠民工程的溫暖,在一次次的“沒想到”和“不好說”中,涼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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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管春蕾
編輯 | 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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