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兵
5月初,香港國際調解院總部成功化解一宗中國內地與新加坡企業的租船合約鏈條海事爭議。這是該院落戶香港后調解成功的首例跨境糾紛,也是《關于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框架下誕生的第一份樣本。國際調解院的“首單”勝利,不只是平息了一場復雜糾紛,更讓全球看清國際調解制度的實用性和可落地性,為國際爭議化解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新途徑。
“首單”首先展示了機制的靈活與開放。爭議一方來自新加坡,而新加坡并非《公約》簽署國。按慣例,非締約國往往享受不到便利,但國際調解院并不局限于此。只要雙方同意,就可共同提交申請;即便只有一方有意愿,也可發出“調解要約”,調解院會主動接觸另一方,爭取合意啟動。這種設計,讓“調解”成為不設門檻的全球公共產品。
更能令雙方放心的,是過程保障。調解全程保密,一切內容“不損害權利”,意味著雙方的表態、讓步或方案,不會在未來任何法律程序中成為不利證據。這層保護讓當事人敢于放下戒備,坦誠協商。整個過程完全自愿、沒有強制,任何一方隨時可以退出。這既保障了自主權,又創造了試錯空間。即使調解不成,也完成了一次高質量理性溝通,讓矛盾有效降溫。
“首單”展示的效率同樣令人矚目。該案牽涉到船東、中間租船人及貨主等多方,責任關系盤根錯節。但調解僅用時兩個月就促成了書面和解,既沒有冗長的管轄權之爭,也沒有非黑即白的輸贏判決,而是靈活兼顧了雙方核心訴求,尋找最大利益公約數。這就是“首單”給全球打下的最直觀的“樣兒”:高效、共贏、尊重。
“首單”落地的一大特殊意義,在于讓這個《公約》里的機制走到了臺前。此前世界各國知道這個國際組織,也認可調解的理念,但缺乏可供參考的實際案例,讓諸多潛在需求者止步于觀望。如今,“首單”交出的答卷,證明了調解院提供的不是空中樓閣,而是一套可操作、可依賴的爭端解決補充方案。
傳統上,國際爭議化解高度依賴訴訟和仲裁,但二者本質上都是對抗式的解決辦法。前者需要確定管轄法院與適用法律,程序漫長;后者雖保密靈活,但費用不菲,且仍要分出對錯高下,很容易讓合作關系走向決裂。國際調解院則是提供訴訟和仲裁之外的另一條路徑,核心是將焦點從“裁定對錯”轉向“如何共贏”,彌補了現行爭端解決體系在維系關系、節省成本等方面的不足。
更寶貴的是,這一機制天然具備全球性。大到國家間爭議、小至普通國際商事爭議,只要任何當事方有調解意愿就可以啟動程序。從全球治理角度看,這填補了該領域長期缺乏專門常設機制的空白,提供了完善全球治理急需的法治公共產品,讓“和為貴”的理念在國際商事土壤里結出了實實在在的果實。
現在,“調解”機制“未知”的面紗已經被揭開了。擺在爭議各方面前的,是調解院嚴謹的規則,自愿靈活的啟動程序,“不損害權利”的保密保護,以及來自不同法域、保證中立且高效的專業調解員。一旦心里“有了底”,選擇調解便不再是冒險,而成為一個合理有效的風控選項。
這份寶貴的“首單”,必將帶來更大的示范效應。跨境貿易、航運、投資等領域的爭議當事方,會越來越愿意將“調解”作為首選或前置程序。對全球而言,這意味著商業環境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增強,以和諧共生扭轉零和博弈的蔓延趨勢。這無疑是非常有益的全球公共福祉增量。
?國際調解院“首單”,歸根結底是展現一種跳出零和思維的解題思路。它用最實際的方式告訴世人,除了唇槍舌劍與對簿公堂,還有一種更溫和、更靈活、更兼顧長遠利益的方式,可以鑄劍為犁、化紛止爭。如果越來越多的人從觀望走向信任,從對抗走向對話,一個以“互利共贏”為底色的全球調解生態圈,也將從藍圖一步步走進現實。(作者是南開大學法學院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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