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清遠市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及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擬出臺新政明確單間住房租住人數上限為2人,單間住房人均最低租住面積大于等于5平方米。
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聚焦群眾關切的群租、居住擁擠、安全隱患等問題。希望解決 “房中房”、多人擠住單間等亂象,減少因居住密度過大引發的消防、治安、鄰里糾紛等問題,兼顧出租方權益與承租方居住品質,助力清遠構建安全、有序、宜居的住房租賃環境。
《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
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為每間不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除外;
單間住房人均最低租住面積要求為人均使用面積大于等于5平方米,僅算臥室、起居室等居住空間,不含廚衛、陽臺、過道等。
據悉,2026年6月14日之前,市民可登錄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了解《征求意見稿》詳情,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書面(郵寄地址: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504室房產管理科)、郵件(ccc504@126.com)等形式反饋到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產管理科,反饋函請在信封或電子郵件標題注明《清遠市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及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標準(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意見。
清遠發布編輯部
來源:新清遠 清遠日報
記者:何帆
編輯:盧蘊琪
校對:陳曉茵
二審:譚清梅?
三審: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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