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九十年代至新世紀之初,遼寧沈陽滋生出以劉涌為首、盤踞多年、作惡無數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
該團伙非法私藏槍械刀具,暴力壟斷煙酒商超行業,肆意暴力拆遷欺壓商戶,無故尋釁滋事草菅人命,當眾毆打普通百姓與無辜群眾,公然暴力抗拒行政執法,更是膽大包天持槍襲擊在崗公安民警。
劉涌利用巨額非法財富拉攏腐蝕公職人員,編織層層腐敗保護傘,靠著人大代表、知名集團董事長的光鮮身份洗白涉黑背景,長期橫行沈陽街頭無人敢管,接連制造多起致人死亡、終身傷殘的惡性刑事案件,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秩序、擾亂正常市場經營環境,踐踏法律尊嚴與百姓安穩生活,最終在公安機關長期縝密偵查、跨省跨境全力追捕之下,這個危害一方的黑惡毒瘤被徹底鏟除,所有犯罪分子盡數落網接受嚴懲。
2000年7月4日,沈陽各大新聞媒體統一發布官方通緝通告,公開懸賞通緝沈陽嘉陽集團董事長、原沈陽市人大代表劉涌,以及五名核心團伙涉案人員。
消息一經公布,整個沈陽全城震動,飽受欺壓多年的百姓終于看到沉冤昭雪的希望。與此同時,沈陽警方迅速展開雷霆抓捕行動,連夜突擊清查劉涌名下企業辦公場所、團伙骨干私人住宅,當場查獲獵槍6支、左輪手槍1支、管制大砍刀二十余把,同時繳獲大量涉案賬本、暴力傷人物證。
警方順勢將十余名尚未察覺風聲、依舊在外囂張作惡的劉涌爪牙全部抓獲,其中包括身為在職民警、依仗兄長權勢為虎作倀的劉涌三弟劉軍,還有跟隨劉涌闖蕩江湖十余年、雙手沾滿受害者鮮血的鐵桿打手宋建飛、吳靜明。
隨著大量嫌疑人歸案,全面審訊工作有序展開,警方逐一核實案件細節,先后確認十余起積壓多年、無人敢報案的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劉涌團伙隱藏多年、駭人聽聞的全部罪行,完整暴露在陽光之下。
劉涌起家全程依靠蠻橫霸道、血腥暴力,毫無底線可言。早年他依靠街邊擺攤賺取微薄收入,1994年投身電器生意慘淡收場,直到開辦百佳超市后才快速積累財富,野心與囂張氣焰也隨之無限膨脹。
超市剛開業時,街道工作人員依照規定正常開展市容經營管理,這本是常規公務,劉涌卻心生不滿,多次撥打恐嚇電話威脅基層管理人員,公然挑釁社會管理秩序。
為打壓同行競爭對手,搶奪商鋪經營地盤,他不惜親自駕車沖撞對方商場門頭招牌,用極端暴力方式搶占市場話語權。
1999年,劉涌看中云霧山香煙高額利潤,妄圖暴力壟斷沈陽整片香煙批發市場。
他指使手下在各大煙市散播恐嚇言論,勒令所有商戶禁止售賣該品牌香煙,揚言誰敢違抗就暴力收拾誰。
多數商戶畏懼其兇狠殘暴,紛紛不敢繼續經營,唯獨南市煙店老板王某不愿屈服強權,依舊正常售賣香煙。
惱羞成怒的劉涌當即下令報復,安排宋建飛等人持槍半路攔截王某,先用槍支威逼控制對方,隨后多人圍毆暴打,最終致使王某心臟破裂當場死亡。
一條鮮活人命,僅僅因為不愿屈服黑惡壟斷就慘遭殺害,自此沈陽煙酒市場再也無人敢與劉涌抗衡,他徹底獨占香煙獨家代理權,靠著血腥壟斷瘋狂賺取黑心暴利。
商業擴張路上,劉涌凡事不順就動手傷人,暴力強占商鋪場地已成常態。
為拿下盛京飯店一樓黃金門市擴充超市規模,飯店經理核算收益后拒絕出租。
劉涌當面笑臉應酬,轉頭就安排五名打手闖入辦公室,瘋狂毆打經理吳某及多名工作人員,多人身受重傷無力反抗,飯店只能被迫簽下租房合同。
1998年6月,雙方因房租再次產生糾紛,牽扯到上級飲食服務公司負責人劉某,劉涌故技重施,指使持刀打手行兇傷人,將劉某砍成終身重傷,上前勸阻的司機也無辜被砍,渾身傷痕累累。
涉足房地產拆遷項目后,劉涌自創殘忍惡劣的“砸拆”模式,不用協商補償,只用打砸恐嚇逼迫搬遷。
1999年6月,他拿下中街核心地段開發權,下發搬遷通知后,部分商戶來不及轉移物資沒有按時搬走。
暴怒的劉涌直接下令暴力清場,毫不顧忌百姓財產與人身安全。
團伙打手手持兇器闖入中街大藥房,不分緣由毆打員工、瘋狂砸毀柜臺貨架,店內價值十萬元藥材全部損毀報廢。
隨后兇徒接連闖入多家沿街店鋪,砍傷店主、破壞店面設施,李連貴熏肉大餅店、臺灣鄉村風味樓接連慘遭打砸。
在無休止的暴力恐嚇下,所有商戶忍氣吞聲被迫搬遷,劉涌不花一分拆遷補償,就順利掃清所有開發障礙,靠著傷天害理的手段快速積累巨額身家。
為在社會立足立威,震懾普通民眾,劉涌團伙常年無故尋釁滋事,娛樂場所、酒店飯店、街頭鬧市到處都是他們行兇作惡的場地,無數無辜路人平白遭受傷害。
1998年,劉涌在大衛營娛樂城預訂三間包房,實際只用兩間,剩余一間閑置。服務員不知情安排其他顧客入住,劉涌得知后勃然大怒,上前蠻橫驅趕客人。
遭到拒絕后,他立刻召集大批打手,手持兇器沖進包房瘋狂砍殺,受害者慌忙逃竄,兇徒從三樓一路追打到一樓,多人身受重創,一名受害人脾臟破裂被迫摘除,落下終身殘疾。
同年寒冬,劉涌一行人在酒店聚餐,只因微小口角和鄰桌食客黃某發生沖突。
普通百姓根本不是常年斗毆的黑惡對手,黃某等人狼狽逃離后前往醫院包扎傷口。
讓人發指的是,劉涌依舊不肯罷休,帶著四輛車打手直奔醫院,對正在縫合傷口的傷者再次暴力砍打,事后還逼迫對方低頭道歉,強行勒索三萬元賠償金,明目張膽敲詐勒索、仗勢欺人。
除此之外,劉涌在外受一點委屈就肆意報復無辜者,在迪廳與人沖突找不到仇人,就打砸全場設施、砍傷店鋪老板泄憤;金三角飯店保安正常勸阻違規停車,就被他持刀砍傷后背,三處傷口累計縫合121針,留下永久傷疤。
劉涌岳父患病求醫,找到一名民間氣功行醫者問診。看完病后劉涌讓對方看自身運勢,對方如實直言沒有吉利好話,心胸狹隘的劉涌當即動了殺心,安排打手深夜闖入民宅持刀亂砍,受害人身中二十余刀,內臟外露生命垂危,搶救過程輸血兩千五百多毫升,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
1995年,手下小弟與商人產生矛盾,劉涌不問是非直接撐腰,指使打手一路追砍受害人,甚至追到機關院內依舊不停手,對方身中百余刀,慘烈程度震驚全城。
勢力不斷壯大后,劉涌徹底無視國法,囂張到公然襲擊執法公職人員。
1998年,省技術監督部門工作人員郭某接到群眾舉報,依法前往百佳超市檢查違規商品,當場查出十余件問題貨品,要求門店出示正規進貨憑證。
劉涌不愿接受處罰,不斷編造借口拖延時間,先后欺騙執法人員輾轉多個門店核查手續,刻意阻撓正常執法。
等到執法人員離開門店不遠,埋伏已久的七八名持刀打手一擁而上,瘋狂圍砍執法人員。
郭某腿部動脈多處被刺破,鮮血浸透衣褲鞋襪,三名執法人員全部重傷倒地,這起暴力抗法案件性質極其惡劣,嚴重挑戰國家執法權威。
而劉涌一生中最滔天、最震驚東北警界的罪行,是公然持槍槍擊在職人民警察。
1992年,和平區派出所副所長劉寶貴夜間執勤辦公,親眼目睹街邊有人持刀行兇傷人,立刻亮明警察身份大聲制止。
就在民警準備控制嫌疑人時,馬路對面的劉涌手持獵槍,直接瞄準一線執法民警。
同事大聲勸阻無果,劉寶貴鳴槍示警震懾兇徒,喪心病狂的劉涌直接扣動扳機,大量鉛彈擊中民警大腿。
強忍劇痛劉寶貴開槍還擊,被同事緊急拉到安全地帶躲避。
此次槍擊,劉寶貴體內嵌入76顆鉛彈,重金屬引發長期血液中毒,先后經歷七次大型手術治療,時至今日骨骼深處依舊殘留17顆無法取出的鉛彈,終身飽受病痛折磨。
案發之后,劉涌害怕罪行曝光,多次托人私下調解,拿出一百萬巨款想要收買受害民警私了案件,被堅守正義的劉寶貴嚴詞拒絕。
靠著多年行賄經營的人情關系,這起襲警大案被層層壓下,劉涌靠著保護傘長期逍遙法外,愈發肆無忌憚踐踏法律底線。
2000年,警方打掉本地另一涉黑團伙時,意外深挖到大量劉涌犯罪線索。
接下來整整半年時間,公安干警秘密走訪調查、收集群眾證詞、固定兇器與人證物證,完整梳理出整個涉黑集團組織架構、作案規律、資金流向與保護傘關系,確認收網時機完全成熟。
就在警方準備全面抓捕之際,嗅覺敏銳的劉涌察覺危險來臨,瞬間銷聲匿跡。
7月1日,他與來訪香港藝人相聚迪廳宵夜,聚會結束后立刻消失,四名核心親信一同失聯潛逃。自知罪行滔天無法脫身,7月3日劉涌連夜逃離沈陽,輾轉鐵嶺、長春、哈爾濱、齊齊哈爾,一路向北狂奔,最終抵達邊境城市黑河,計劃偷渡出國,永久逃避法律制裁。
抵達邊境后,他立刻聯系妻子劉曉津、親友劉也趕來匯合,同時托當地熟人尋找偷渡渠道,妄圖逃離國境逍遙法外。
沈陽警方快速鎖定手機信號,第一時間聯動黑河警方全域布控。
7月11日下午,劉涌帶著兩名隨行女子前往邊防檢查站,企圖持證過境出逃。
他不知道自己身份早已全網通緝,證件一核驗系統立刻觸發警報。
執勤民警不動聲色拖延時間、呼叫支援,劉涌察覺不對勁,立刻慌亂逃竄,現場逃脫,同行兩人被當場扣押審訊。
面對警方審訊,劉曉津如實交代身份,另一人起初百般抵賴,警方很快確認逃跑男子就是頭號通緝犯劉涌。
黑河警方立刻出動三百余名警力,全城地毯式搜查,封鎖所有路口車站、交通要道,織下天羅地網,斷絕所有逃跑路線。
傍晚十七時十五分,國道卡點民警攔截一輛紅色出租車,車內一名男子身形樣貌與通緝照高度吻合,隨即身體虛弱虛脫。
警方立刻管控人員送往醫院核查,同伙高偉心理崩潰如實交代,此人正是劉涌。
走投無路的劉涌深知插翅難飛,提前備好安眠藥,被圍堵瞬間吞服大量藥物,企圖自殺逃脫審判。經過一小時緊急搶救,劉涌脫離生命危險,徹底淪為階下囚。
警方當場查獲他隨身攜帶5400美元、七萬余元人民幣,全部都是涉黑掠奪的不義贓款。
隨后沈陽警方跨省押解,將劉涌及全部涉案骨干帶回受審。
橫行沈陽近十年、作惡多端血債累累的劉涌黑社會團伙,正式全面覆滅。
2002年4月17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率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涌的罪行罄竹難書,法院依法對其從嚴懲處,最終判處其死刑。
一審死刑判決落地,所有人都以為這起驚天涉黑案已然塵埃落定,正義即將如期兌現。
可案件走向卻陡然生變,劉涌對一審結果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后,司法裁決迎來了極具爭議的反轉。
2003年8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以無法徹底排除偵查階段存在刑訊逼供可能為由,將其改判死緩。
二審死緩改判一出,瞬間引發全國輿論嘩然,民眾對這一結果難以接受,公平正義的呼聲席卷全國,案件并未就此終結。
面對二審改判引發的巨大爭議與司法公正的底線堅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全案進行提審再審,徹底扭轉了失衡的司法走向。
2003年12月22日,最高法當庭作出終審再審判決,依法判處劉涌死刑。
再審死刑判決當庭生效,劉涌最終沒能逃脫法律的終極嚴懲,于宣判當日被依法執行死刑,這起跌宕反轉的涉黑大案,最終以正義完勝、惡徒伏法落下最終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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