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 明 李欣芹
全面抗戰爆發后,東部沿海海鹽產區淪陷,川鹽成為支撐戰時軍需民食的核心戰略物資,川北井鹽產區憑借區位與生產優勢,在戰時鹽業生產格局中占據重要地位。本文以國民政府財政部鹽務署四川鹽務局1941年《關于調查川北射洪等場鹽業工人為增加工資與反對兵役進行斗爭情況的報告》為核心史料節選內容,聚焦射洪、蓬溪、西充、南部閬中、鹽亭五大鹽場,系統梳理戰時川北鹽工群體結構、生產勞作概況,深入剖析鹽工工資形態、薪資水平與成本差異,進而探究手工制鹽業在戰時統制經濟下的生產運行機制、勞資關系與行業發展困境,還原抗戰時期川北井鹽業的生產實態,揭示手工傳統鹽業在戰時特殊背景下的運行邏輯與歷史價值。
《關于調查川北射洪等場鹽業工人為增加工資與反對兵役進行斗爭情況的報告》資料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遷都重慶,西南地區成為抗戰大后方,鹽作為關乎民生、軍需與國家財政的關鍵物資,其生產與供給直接關系抗戰大局。川北作為四川重要的井鹽產區,涵蓋射洪、蓬溪、西充、南部、閬中、鹽亭等縣域,鹽井分布廣泛、生產歷史悠久,戰時承擔著繁重的食鹽增產趕運任務。在傳統手工制鹽模式下,鹽工是生產活動的核心主體,其群體構成、勞動形態與工資分配模式,直接決定鹽業生產成本與生產效率,而工資體系與生產運行機制更是折射出戰時后方手工業經濟、勞資關系與社會民生的真實面貌。
現有川鹽研究多聚焦富榮、犍樂等大型鹽場,對川北中小型鹽場的關注相對不足,且針對鹽工工資成本與基層生產運行機制的專題研究較為薄弱。1941年鹽工調查報告詳實記錄了川北五大鹽場鹽工種類、數量、工作時長與工資數據,為還原戰時川北井鹽業生產細節提供了珍貴的一手資料。本文以此為核心,結合民國鹽業檔案與口述歷史資料,深入剖析川北井鹽業工資成本構成與生產運行邏輯,既彌補區域鹽業研究的短板,也為抗戰時期大后方手工業經濟研究提供微觀實證。
二、抗戰時期川北鹽工群體基本狀況
(一)鹽工種類與群體規模
川北產鹽區以射洪、蓬溪、西充、南部閬中、鹽亭五大鹽場為核心,受傳統手工制鹽工藝限制,鹽工分工細致,工種名目繁多,主要包括覓子(鑿修井工)、井匠、二幫手、筒匠、車幫子、水匠、幫車、灶頭、掌灶、丟火匠、小工等。盡管工種劃分繁雜,但整體可歸為技術工人與普通工人兩大類,其中鑿銼井工、煎鹽灶匠等掌握核心制鹽技藝的為技術工人,汲鹵、雜役等體力勞動者為普通工人。
從群體性別構成來看,川北鹽工以男性為絕對主體,鑿井、煎鹽、銼井等技術工種與重體力工種均由男性承擔;汲水、小工等工種雖有婦女、童工參與,但人數極少,這類群體多因家庭生存所迫進入鹽場勞作,是戰時底層民眾生活艱難的直接體現。
據1940-1939年各鹽場署統計數據,五大鹽場鹽工總規模可觀,且各場人數差異顯著:射洪鹽場8832名,蓬溪鹽場3491名,西充鹽場2311名,南部閬中鹽場12123名,鹽亭鹽場3936名。其中射洪、蓬溪、南部閬中、鹽亭四場數據為1940年(民國29年)統計,西充場為1939年(民國28年)統計。從人數變動來看,1940年射洪、蓬溪、鹽亭三場鹽工數量較1939年明顯增加,分別增長665人、138人、1153人,反映出戰時食鹽需求擴大帶動鹽業勞動力需求上升;而南部閬中鹽場鹽工數量減少1328人,主要受鹽井產量波動、生產規模調整與勞動力流動影響;西充場因未開展連續統計,人數變動暫無明確數據。
(二)鹽工從業形態與穩定性
川北各鹽場鹽工從業形態呈現明顯的區域差異,可分為專業鹽工與半工半農鹽工兩類。射洪、蓬溪、鹽亭三場商品經濟相對活躍,鹽產業發展成熟,鹽工多以制鹽為專職,脫離農業生產,勞動力專業性強、穩定性高;西充、南部閬中兩場地處川北丘陵腹地,農業生產仍是民眾核心生計,鹽工多為半工半農狀態,農忙時務農、農閑時制鹽,專業鹽工占比極低,其中西充專業鹽工約占總數三分之二,南部閬中僅占三分之一。
這種從業形態的差異,直接導致川北鹽場勞動力穩定性分化:專業鹽工固定依附于鹽井、灶房,形成穩定的鹽業勞動力隊伍;半工半農鹽工受農業生產周期制約,流動性強、勞作時間不固定,成為制約西充、南部閬中鹽場生產連續性的重要因素,也體現出戰時川北手工鹽業與傳統農業經濟深度捆綁的二元特征。
(三)鹽工生產工作概況
川北井鹽生產完全依賴手工勞作,各工種工作時長依據生產流程與工藝要求設定,呈現出“分工明確、時長不均、隨產調整”的特點。鑿井工、汲鹵工實行輪班制,工作時長差異較大,長者每日勞作十數小時,短者僅六七小時;煎鹽工作為核心生產工種,實行晝夜輪班制,工作時長最長可達一晝夜,最短亦十余小時,且煎鹽工作完全依賴井鹵儲量,停煎期間鹽工終日無活可干,生產周期多為15天或30天,僅鹵水資源豐富的廣井可隔天煎制;雜工勞作時間無固定標準,完全跟隨生產需求調整,每日最長勞作時間不超過十余小時。
從勞動強度來看,盡管鹽工每日工作時長不短,但因生產流程存在間歇、停煎期有充足休息時間,整體勞作強度并未達到極致。但這種看似寬松的勞作模式,本質是傳統手工制鹽生產效率低下、生產計劃缺乏統籌的體現,也反映出川北中小型鹽場落后的生產管理模式。
三、抗戰時期川北井鹽業工資形態與成本分析
(一)工資支付形態
抗戰時期川北井鹽業受傳統手工業生產模式與戰時經濟環境雙重影響,工資支付形態呈現多元化特征,主要分為包工制、計時制、計件制三類,以計時制為核心,包工制與計件制為輔。
1. 包工制:僅適用于鑿井、修井等工程類工種,這類工作工期固定、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鹽場與井匠提前約定工程總價,按施工進度結算工資,屬于傳統手工業的經典薪酬模式,能有效保障鑿井工程的推進效率。
2. 計件制:適用范圍極小,僅南部縣建興場、杜家井、大橋及鹽亭三元場等少數鹽場的汲鹵工采用,按鹽工汲鹵數量結算工資,是按勞分配的直接體現,但因鹵井產量不穩定,難以大范圍推廣。
3. 計時制:為川北鹽場最主流的工資形態,覆蓋煎鹽、汲鹵、雜工等絕大多數工種,又細分為日結工資與月結工資兩種。煎鹽工因工作周期固定,多采用日結制,涉及蓬溪常樂場、槐花場,西充李家場,南部閬中流馬場、謝家河等數十個鹽場;汲鹵工部分采用日結制,其余均為月結制;小工、童工等輔助工種也以計時結算為主。
同時,川北鹽業工資結算還存在供給伙食與純現金支付兩種附加模式:部分灶戶、鹽場業主向鹽工提供食米,抵扣部分工資;部分鹽場則不供給伙食,全額支付現金工資。這種多元化的工資形態,是戰時川北手工鹽業脫離傳統農業經濟、逐步向資本性手工業過渡的特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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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資水平與區域差異
受各鹽場物價水平、生產規模、鹵質產量、工種技術含量差異影響,川北五大鹽場工資水平參差不齊,技術工人薪資普遍高于普通工人,核心產區薪資高于邊緣產區,具體薪資數據如下:
射洪鹽場各產區中,城關場煎鹽工、汲井工月薪均為24元,銼鑿井工月薪32元,薪資包含伙食;大榆渡煎鹽工、汲井工月薪8元,銼鑿井工15元,另每月發放米2升(折合44元);洋溪場煎鹽工、銼鑿井工月薪15元,汲井工按井位分級,上井15元、中井10元、下井7元,小工、童工月薪分別為6元、5元;柳樹沱煎鹽工月薪20元,汲井工14元,銼鑿井工18元;青堤渡煎鹽工月薪12-14元,汲井工12元,銼鑿井工20元。
蓬溪鹽場薪資差異更為顯著,常樂寺場煎鹽工、汲井工日薪25元(含伙食);明月場煎鹽工、汲井工月薪15元,水匠月薪25元;槐花場煎鹽工、汲井工日薪12元,水匠8元;板橋場煎鹽工月薪3-16元,汲井工12元,水匠17元;會宇場煎鹽工日薪3元,汲井工8元,銼鑿井工月薪10元;三匯場煎鹽工日薪6元,汲井工3元,銼鑿井工月薪30元。
西充鹽場文井場煎鹽工月薪21元,汲井工24元,小工15元;會龍場煎鹽工月薪9元,汲井工12元,銼鑿井工20元,所有薪資均包含伙食供給。
從薪資數據可以看出,川北鹽工工資呈現三大特征:一是技術溢價明顯,銼鑿井工、掌灶匠等技術工人薪資遠高于普通汲鹵工、小工,體現出傳統手工業對技術勞動力的價值認可;二是區域分化顯著,射洪城關、蓬溪常樂寺等核心產區薪資高于偏遠產區,與當地鹽業生產效益直接掛鉤;三是底層薪資極低,小工、童工薪資微薄,且大量輔助工種無明確薪資統計,戰時底層鹽工生存處境艱難。
(三)工資成本與行業生產約束
在手工制鹽模式下,勞動力工資是川北井鹽業最核心的生產成本,占據總生產支出的60%以上。一方面,技術工人的高薪支出、多元化的工資結算方式,增加了鹽場的人力成本壓力;另一方面,半工半農勞動力的不穩定性、薪資水平的區域差異,導致鹽場生產計劃難以統籌,進一步推高隱性生產成本。
同時,戰時國民政府實行食鹽統制政策,鹽價由官方核定,鹽場利潤空間被大幅壓縮,而工資成本的剛性支出,使得中小鹽場經營愈發艱難。部分鹽場通過壓低小工、童工薪資、減少伙食供給、延長勞作時間等方式壓縮成本,進一步加劇了底層鹽工的生存困境,也制約了川北井鹽業生產效率的提升。
- 抗戰時期川北手工井鹽業運行機制探析
(一)生產組織機制:傳統手工模式與戰時需求的適配
川北井鹽業始終沿用傳統手工生產模式,形成“鹽井-灶房-鹽工”的基層生產組織體系,生產流程分為鑿井、汲鹵、煎鹽、運鹽四大環節,各環節分工明確、相互銜接,完全依賴人力與簡易工具作業。戰時食鹽需求激增,川北各鹽場在原有生產基礎上,通過擴大鹽工規模、縮短生產間歇、盤活閑置鹽井等方式提升產量,以適配軍需民食需求。
但受生產技術限制,川北鹽場生產效率低下,生產規模難以實現跨越式提升,且生產完全依賴鹵水資源,停煎、停產現象頻發。同時,半工半農的勞動力結構,使得西充、南部閬中等鹽場無法實現連續生產,傳統手工生產組織模式成為制約川北鹽業增產的核心瓶頸。
(二)勞資分配機制:業主主導與底層弱勢的失衡
川北井鹽業勞資關系呈現“業主絕對主導、鹽工處于弱勢”的失衡格局。鹽場、灶戶業主掌握生產資料與工資定價權,自行決定工資支付方式、薪資水平與伙食供給標準,鹽工無議價話語權;工資結算完全依附于生產效益,鹵質差、產量低時,鹽工薪資隨之降低,甚至面臨停薪失業風險。
同時,工資形態與農業經濟的捆綁,進一步弱化了鹽工的議價能力,半工半農鹽工為維持生計,不得不接受低薪、不穩定的勞作條件。這種失衡的勞資分配機制,是傳統手工業勞資關系的典型特征,也折射出戰時大后方底層勞工的生存困境。
(三)行業管控機制:戰時統制與地方自治的博弈
全面抗戰爆發后,國民政府推行食鹽“民制、官收、官運、商銷”統制政策,對川鹽生產、運銷、定價實行全面管控,川北各鹽場需按照官方指令完成增產任務,鹽價、鹽稅均由官方核定。但川北鹽場多為中小型作坊式生產,地方鹽務署對基層生產的管控力度有限,鹽場業主仍掌握生產組織、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形成“中央統制政策與地方生產自治并行”的管控格局。
戰時統制政策在保障食鹽供給、穩定鹽價的同時,也限制了鹽場的自主經營空間,官方核定鹽價與生產成本的失衡,導致部分中小鹽場陷入經營困境,而地方管控的薄弱,又使得鹽工權益保障、工資標準規范難以落實,行業運行缺乏系統性監管。
(四)生計聯動機制:鹽業與農業的二元共生
川北丘陵地區人多地少,單一農業生產難以滿足民眾生存需求,鹽業成為補充家庭收入的重要途徑,由此形成“鹽業+農業”的二元生計模式。半工半農鹽工在農忙與農閑間切換勞作場景,既保障了農業生產的正常推進,也為鹽場提供了廉價的季節性勞動力;而鹽場的工資收入,又能彌補農業生產的收入不足,維持底層民眾的基本生存。
這種二元共生機制,是戰時川北社會經濟的典型特征,既保障了鹽業生產的勞動力供給,也穩定了地方社會民生,但同時也導致鹽業生產專業化程度不足,制約了手工制鹽業的現代化轉型。
五、抗戰時期川北手工井鹽業發展困境與歷史反思
(一)核心發展困境
1. 生產技術落后:全程依賴手工勞作,無機械化生產設備,生產效率低下,產量難以滿足戰時需求,且受自然環境制約極大。
2. 勞動力結構失衡:半工半農勞動力占比高,流動性強,專業技術工人短缺,勞動力素質難以提升,生產連續性不足。
3. 成本壓力巨大:工資成本剛性支出,加之戰時物價上漲、物資短缺,生產資料價格攀升,中小鹽場經營入不敷出。
4. 勞資矛盾凸顯:業主壟斷工資定價權,底層鹽工薪資微薄、權益無保障,勞資糾紛頻發,影響生產穩定性。
5. 政策適配不足:戰時食鹽統制政策與地方中小鹽場生產實際脫節,官方管控與自主經營的矛盾,制約行業良性發展。
(二)歷史反思
抗戰時期川北井鹽業雖面臨諸多困境,但始終堅守戰時食鹽生產使命,為大后方軍需民食提供了堅實保障,是抗戰大后方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川北鹽工以微薄的收入、繁重的勞作,支撐起傳統手工鹽業的運轉,彰顯出底層民眾的抗戰擔當。
同時,川北井鹽業的運行實態也反映出,傳統手工手工業在戰時特殊背景下,既承擔著戰略物資生產的重任,也面臨著生產模式落后、成本管控艱難、勞資關系失衡等多重問題。其工資成本與運行機制的特征,既是中國傳統手工業經濟的縮影,也體現出戰時大后方經濟的復雜性與特殊性。
以1941年鹽工調查報告為核心史料可以看出,抗戰時期川北井鹽業作為典型的傳統手工產業,形成了獨具區域特色的鹽工群體結構、多元化工資支付形態與差異化薪資水平,勞動力工資是行業核心生產成本,而“手工生產、勞資失衡、農鹽共生、官民博弈”構成了其核心運行機制。
川北五大鹽場因區位、生產條件差異,呈現出不同的勞動力特征與工資水平,專業鹽工與半工半農鹽工并存、多種工資形態并行,既是傳統手工業經濟的延續,也是戰時特殊經濟環境的產物。在戰時食鹽統制政策下,川北井鹽業承擔著重要的戰略使命,但其落后的生產模式、失衡的勞資關系、高昂的生產成本,始終制約著行業發展,也折射出戰時大后方傳統手工業的生存困境。
本文以微觀視角還原了抗戰時期川北井鹽業的生產與工資實態,豐富了區域鹽業史與戰時經濟史研究。未來可進一步結合鹽業檔案、地方文獻,深入探究川北鹽工群體的社會生活、勞資糾紛與地方社會治理,全方位還原戰時川北鹽業的歷史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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