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舒悅)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召開涉勞動者帶薪年休假糾紛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梳理近年間涉帶薪年休假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概況,圍繞規范企業用工、筑牢勞動者休假權益保障防線作出法律提示。
密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周鳳興通報相關案件審理情況:2021年以來,密云法院共受理涉帶薪年休假糾紛案件2145件,占全院勞動爭議案件總量半數以上,且案件數量呈逐年遞增態勢。其中超七成案件存在企業侵害勞動者帶薪年休假合法權益的情形。此類糾紛呈現爭議主體覆蓋面廣、企業違法侵權情形集中、勞動者對維權時效及舉證規則認知不足等特點。
實踐中,企業侵權方式主要集中在多類情形:以生產經營需要為由隨意拒絕員工休假;將員工未主動申請休假視作自動放棄;以統籌安排為名變相擠占員工年假;無視勞動者累計工作年限,違規核算年休假天數;通過內部規章制度增設限制條件,變相剝奪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權益等。
周鳳興強調,帶薪年休假是法律強制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并非用人單位可自主裁量、附加條件的企業福利。企業應主動履行年休假統籌安排義務,精準認定員工休假資格,足額核算并支付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報酬。勞資雙方均應妥善留存年休假申請、安排、溝通記錄等相關憑證,準確掌握勞動仲裁時效規定,依法理性主張權益。勞資雙方應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法院將堅持公正司法、統一裁判尺度,全力營造企業依法用工、勞動者依法維權、社會協同保障的良好法治氛圍。
為從源頭防范化解年休假勞動糾紛,西田各莊法庭庭長朱成輝針對用人單位未依法安排年休假用工風險作出專項提示,并分別向企業、勞動者給出專業建議。
朱成輝指出,用人單位若未依法落實年休假制度,將面臨多重法律風險:需額外支付未休年假補償、勞動者離職后可追溯維權、內部違規規章制度被認定無效,甚至面臨勞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等。
朱成輝建議企業建立書面確認+主動安排+離職結算的年休假閉環管理機制:健全年休假管理臺賬及書面確認流程;主動統籌安排員工休假,摒棄“員工不申請、企業無責任”的認知誤區;員工離職時標準化辦結年休假工資結算事宜;及時修訂內部規章制度,清理違規無效條款,常態化開展用工合規自查,從源頭減少爭議隱患。
同時朱成輝提醒廣大勞動者,強化證據留存意識,盡量以書面形式申請休假,妥善保存考勤記錄、工作年限證明、休假溝通記錄等材料;謹慎簽署自愿放棄年休假、放棄休假補償等書面文件;離職時主動核算未休年假天數,依法主張對應工資報酬;重點關注一年仲裁時效,合理通過協商、調解、勞動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理性維權。
編輯 劉倩 校對 王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