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5月7日電,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中國糖果(08182.HK)四名前董事最長為期33個月的取消資格令,原因是他們疏忽職守,沒能發現公司財務紀錄中有金額被夸大的情況,也沒有妥善地履行其作為董事的職責。名列證監會法律程序的四名中國糖果前董事分別為:前執行董事兼主席李宇娜及洪綺婉;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朱偉華和王競強。根據有關法庭命令,四人均不得擔任香港任何法團(小財注:受法例約束的團體或機構)的董事、清盤人、接管人或經理人,也不得參與香港任何法團的管理,洪及李的期限分別為33個月及24個月,而朱及王的期限各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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