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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決定對南環西路北側、時莊東路西側地塊依法實施征收,區政府擬進行收儲。為了加快項目建設步伐,現將本次征收地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塊位置及征收范圍
南環西路北側、時莊東路西側地塊,位于中心城區平旺鄉時莊村,面積約0.1084公頃。東鄰現狀林地,西鄰現狀地物,南鄰南環西路,北鄰空地。
南環西路北側、時莊東路西側地塊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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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的實際征收權屬、面積、地類,以《土地現狀調查報告》及《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結果為準。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擬用于云岡區實施城市規劃建設,規劃用途:交通運輸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公告發布后,我區將組織鄉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自然資源管理所、土地測繪單位及相關權利人參與,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
四、征收實施主體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項目范圍內的土地、建筑物、構筑物由大同市云岡區平旺鄉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征收補償工作。
五、征收補償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函〔2026〕12號)及《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心城區范圍土地儲備工作的實施意見》(同政發〔2021〕33號)文件執行,地上附著物等的補償按評估標準執行。
六、公告時間
上述征收范圍公告時間: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5日。
七、自本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八、在法定期限內未騰清凈地的,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九、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公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土地征收(拆遷)工作,確保房屋征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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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于2026年4月3日以晉政地字〔2026〕156號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縣店灣鎮東條澗村1個鄉鎮1個行政村集體農用地0.2706公頃。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31條的有關規定將征收土地方案的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用途:
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左云縣東條澗5萬千瓦項目,工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左云縣店灣鎮東條澗村。
三、被征地村地類及面積:
店灣鎮東條澗村:林地0.2706公頃。
四、征地補償綜合標準
五、農業人員安置途徑為:
貨幣補償。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權人和地上附著物及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所有權人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節假日順延),持有關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村委會辦理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
七、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八、根據《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如對山西省人民政府《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左云縣東條澗5萬千瓦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晉政地字〔2026〕156號)不服,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左云縣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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