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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遠在云南的企業,不僅名字里帶上“江南電纜”,還打著“官方授權”“廠家直銷”的旗號,甚至連產品合格證上的產地都敢改成江蘇無錫——正主終于坐不住了。這場跨越兩千多公里的知識產權官司,最終以無錫江南電纜有限公司的完勝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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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電纜”四個字,值多少錢?
在電纜行業,提起“江南電纜”,幾乎無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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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江南電纜有限公司,2004年成立,扎根江蘇宜興,深耕線纜行業二十年。其“江南電纜”商標早在2010年就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公司連續多年躋身“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可以說,“江南電纜”這四個字,不僅是商標,更是幾十年信譽和品質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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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冒出個“同名兄弟”
可就在千里之外的云南,一家名叫云南江南電纜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悄然出現。
這家云南公司不僅在企業名稱中完整使用了“江南電纜”字號,還在公司大樓樓頂、線上店鋪等顯著位置,突出打出“江南電纜”字樣。
更離譜的是,它在宣傳中自稱 “官方授權”“廠家直銷” ,讓不明真相的消費者以為它就是無錫江南電纜的云南分廠或授權經銷商。
產品合格證上,它也沒有規范使用自己的企業名稱,而是擅自將產地標注為“江蘇無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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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出手:一紙訴狀告上法院
無錫江南電纜有限公司發現這一情況后,沒有坐視不管。2025年,一紙訴狀將云南江南電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的理由很明確:
- 企業名稱中的“江南電纜”字號,侵犯了自己在先的馳名商標權;
- 突出使用“江南電纜”、虛假宣傳“官方授權”“廠家直銷”,構成不正當競爭;
- 擅自將產地標注為江蘇無錫,欺騙消費者,進一步加劇混淆。
被告的行為,集齊了 “搭便車”“傍名牌”各要素:字號攀附、網絡宣傳混淆、產地虛假標注——幾乎是教科書式的全面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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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賠21萬,二審維持原判
宜興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云南江南電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足以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誤認為其與無錫江南電纜公司存在特定聯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判決:
- 云南江南電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江南”字號;
- 辦理企業名稱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名稱不得含有“江南”字樣;
- 賠償無錫江南電纜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及合理開支1萬元,合計21萬元。
云南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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