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男子強奸大嫂、出獄后報復又刺死見義勇為者”案被告人田永明被依法執行死刑。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田永明執行死刑。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前,田永明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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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田永明被執行死刑后,見義勇為遇害者的兒子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我現在的心情如釋重負”,將去父親墓前告訴他這個結果,讓其安心。
另一被害人趙女士(即大嫂)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這個結果對自己來說是一種交代,“他對我和家人的傷害太大,我傷心太深了。現在終于可以放心,不用擔心他出來報復我了”。
1996年9月,田永明強奸大嫂趙女士的惡行敗露后,持刀欲將其殺害未遂,被判處刑罰。2002年刑滿釋放后,田永明伺機再次報復趙女士。同年11月,田永明持刀闖入趙女士家中,她驚覺后逃出家門,田永明持刀追攆。村民劉銘富(被害人,歿年37歲)見狀上前阻攔,被田永明連續捅刺致死。隨后,田永明又追著趙女士連刺數刀致其輕傷。在潛逃20年后,田永明于2022年被抓獲歸案。
而在趙女士的丈夫(即田永明大哥)看來,對于田永明被執行死刑,“我談不上高興,也談不上難過,一邊是兄弟,一邊是妻子,這件事就是一件悲劇。作為哥哥,肯定對弟弟的死有惻隱之心,但是他的死,對被害者和我妻子都是交代。”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永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田永明上訴后,鑒于刑事訴訟法“上訴不加刑”原則,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因原判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量刑明顯不當,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該案啟動再審。
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以故意殺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田永明死刑。
趙女士的兒子則表示,無法放下過去,“他對我父母身心的傷害無法彌補,需要時間慢慢淡忘”。
記者:趙雨萌
編輯:黃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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