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于大勇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智能網聯汽車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以下簡稱“標準報批稿”),并建議2027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是國內首個L2級輔助駕駛強制性國家標準。
專家表示,此舉意味著所有車企在設計和生產相關產品時,都必須達到這一基本安全標準。這不僅有助于規范市場秩序,防止低質量、不安全的產品進入市場,還能顯著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為智能網聯汽車保駕護航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廣泛應用,其安全能力愈發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在此背景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并推動強制性國家標準《智能網聯汽車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研制,劃定系統安全基線,從而保障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健康發展。
據了解,標準報批稿將L2級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劃分為3類,即基礎單車道、基礎多車道、領航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明確其功能邊界、能力閾值與安全要求。相關標準覆蓋系統設計、驗證、運行監控、人機交互、失效響應及數據記錄等全鏈條技術要求,適用于所有搭載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的量產乘用車與商用車。
為保障組合駕駛輔助系統能夠正確響應復雜多變的真實交通情況及使用過程中潛在的安全風險,標準報批稿還對設計與開發流程、風險管控等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同時,標準報批稿構建了包括場地試驗、道路試驗、文件檢驗等在內的多層級評價方法,以全面考察系統的安全能力。
“標準報批稿將L2級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細分為3類并明確功能邊界,實際上是為技術發展劃定了‘賽道規則’。”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坦言,過去,車企對輔助駕駛的定義五花八門,消費者難以辨別差異。統一分類后,車企必須在明確的技術框架內競爭,將倒逼輔助駕駛行業從“功能堆砌”轉向“安全優先”技術路線。全鏈條技術要求覆蓋設計、驗證、監控等環節,意味著車企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研發體系和測試能力。長期看,這將有利于提升國產輔助駕駛系統的技術成熟度與國際競爭力。
“標準報批稿的發布,是國內輔助駕駛行業發展進程中里程碑式節點,對整個行業的技術進步形成了全方位的正向推動作用。”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袁帥表示,此前,國內L2級輔助駕駛領域長期缺乏統一的強制性技術規范,不同車企對于輔助駕駛功能的定義、性能標準、安全邊界設定各不相同,部分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或者追求營銷噱頭,有意無意弱化功能的安全冗余設計,甚至出現虛假宣傳等情況,整個行業技術發展處于良莠不齊狀態。
袁帥說,此次標準報批稿將L2級系統明確劃分為基礎單車道、基礎多車道、領航組合駕駛輔助3類,清晰劃定不同等級功能的能力閾值與安全要求,相當于為全行業提供了統一的技術研發坐標系。企業無需再在模糊的規則下做無意義的差異化競爭,可以將更多研發資源投入到標準要求的核心技術指標提升上。同時,標準報批稿覆蓋了系統設計、驗證、運行監控、人機交互、失效響應及數據記錄等全鏈條技術要求,相當于為企業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技術研發流程規范,能夠幫助行業逐步形成標準化技術開發與驗證體系,避免不同企業各自為戰造成資源浪費,也能推動上下游供應鏈圍繞統一標準進行配套技術迭代,進而帶動整個產業技術水平和生態提升。
L3級進程是否會加速
隨著L2級輔助駕駛強制國標的落地幾成定局,業界對于L3級自動駕駛國標何時落地充滿期待。
“邏輯上會加速,但節奏取決于3個‘銜接’。”廣東省社會政策研究會副秘書長高承遠認為,L2級輔助駕駛國標解決了“輔助駕駛如何安全”的問題,為L3級自動駕駛國標立法提供了技術驗證基礎和事故數據參照,減少了規則制定的盲目性。但L3級自動駕駛涉及權責轉移、保險體系重構、高精地圖合規等更為復雜的制度設計,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產品準入管理、運營監管等配套同步推進。“預計2026年將出現更多L3級試點城市擴容和商業化運營許可,但全國層面的立法可能要到2028年后,待L2級輔助駕駛國標實施后的實際運行數據反饋成熟后再落地。”
“L2級輔助駕駛安全框架逐漸清晰,可能會加速L3級自動駕駛的立法進程。”資深人工智能專家郭濤表示,L2級輔助駕駛國標明確了駕駛員責任,強調其輔助性質,而L3級自動駕駛在特定設計運行域內允許脫手脫眼,事故責任主體明確為車輛生產企業。L2級輔助駕駛國標的實施,有助于讓公眾和企業更清晰地認識輔助駕駛與自動駕駛的區別,為L3級自動駕駛立法在責任界定等方面提供參考和經驗,也能促使車企加速L3級技術落地與法規適配,推動相關立法工作加快進行。
在接受采訪過程中,專家們一致認為,國標只是提升智能輔助駕駛安全的基線,要想進一步提升安全性能更需要政府部門和企業各司其職、形成合力。
“政府部門和企業應協同發力,從技術、法規、教育3個方面共同推進。”中國投資協會上市公司投資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支培元表示,政府部門應加快推動標準落地實施,并加強市場監管,對虛假宣傳采取暫停公告、強制召回等處罰;推動將輔助駕駛操作規范納入駕考體系,提升駕駛員認知水平;建立事故深度調查機制,利用數據反哺技術迭代升級。相關企業要加強系統冗余設計與極端場景驗證,提升SOTIF(預期功能安全)能力;優化人機交互設計,確保駕駛員始終處于監控狀態;主動開展用戶培訓,明確系統能力邊界與使用規范。同時,要強化對公眾科普力度,破除“智駕萬能”認知誤區;鼓勵媒體客觀報道,避免片面渲染技術能力。
“提升智能輔助駕駛安全性,需要政府部門與企業形成協同合力。企業層面,應將國標要求內化為產品基因,在研發中強化傳感器冗余、算法魯棒性等核心安全指標,同時杜絕功能夸大宣傳,通過清晰的用戶教育避免誤用;售后端需建立快速響應機制,依托OTA(在線升級)持續迭代安全性能,積累真實路況數據以優化系統。政府部門要強化標準落地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審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零容忍;同時加快配套體系建設,比如完善智能網聯汽車保險制度、推動高精度地圖合規應用,為技術安全落地掃清障礙;此外,還可牽頭搭建行業級數據共享平臺,促進企業間安全經驗互通,在技術快速迭代中筑牢安全底線。”郭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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