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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30日,河北唐山警方接到一通報警電話。報案人張先生聲音發顫,說小姨子汪英失聯五天了,活不見人,手機一直關機。29歲的汪英是瓷廠工人,平時為了50塊全勤獎從不請假,這一次,她卻連著幾天沒去上班,同事都急得找上門來。
人是在6月25日晚上不見的。那天白天,她回娘家取戶口本,要給兒子辦入學。從娘家出來時一切正常,還笑著說孩子終于能上小學了。當晚她沒留宿娘家,回了丈夫趙亮那邊。
誰也沒想到,這是她最后一次出現在熟人視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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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娘家人就聯系不上汪英了。電話撥過去,永遠是關機。姐夫張先生帶著人趕到趙亮家,趙亮一臉無所謂,說自己也在找,還補了一句:“她早就不跟我住了,去我媽那邊了。”
所有人轉頭看向婆婆馬起芹。馬起芹五十多歲,說話慢吞吞,語氣很穩。她說25號晚上汪英確實跟她睡一張床,但凌晨四點多,人就起床收拾行李出門了。
你想想看,一個說要出門旅游的人,凌晨四點起來,順手帶走了什么?衣服、鞋子,還有枕頭和被褥。
這個細節一出口,連趙亮都覺得不對勁。出去玩帶被子干什么?可他沒往下想,以為過兩天人自己就回來了。
為什么這么明顯反常的舉動,家里人沒第一時間報警?法律上當然不強制,但從常理看,拖延報案本身,就給取證和偵查帶來了極大的難度。你知道刑事案件里有個“黃金72小時”嗎?時間每拖一天,關鍵痕跡物證就可能消失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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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汪英同事找上門,說她無緣無故曠工,趙亮才有點慌。但他嘴上還是那句:“沒準過兩天就回來了。”同事都覺得發毛,自己媳婦失蹤好幾天,他連派出所都不肯去。趙亮有自己的說辭——他懷疑汪英跟人跑了。他母親馬起芹在旁邊幫腔,說親眼看見汪英跟鄰居說說笑笑,看見她就散開,還老抱著手機不知道跟誰聊。
警方后來查了汪英的通話記錄和社交關系。結論很明確:她從沒出過軌,所謂私奔,完全站不住腳。
那這些“出軌”的說法從哪來的?全是馬起芹一個人說的。可讓她指認到底是誰,她一個名字都講不出來。
調查到這兒,警方已經把重心悄悄挪到了婆婆身上。就在這時,搜索樹叢的民警找到了一個編織袋。打開后,里面裝著的正是受害人的部分遺體。法醫連夜檢驗,確認了身份,也給出了死亡時間:6月25日晚。也就是說,馬起芹說的“凌晨四點出門旅游”,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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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一共就三個人有嫌疑:丈夫趙亮,大姑姐趙蘭青,還有婆婆馬起芹。嫌疑最重的起初是趙蘭青,她和汪英關系最僵,三天兩頭吵架,還動過手。她離婚后一直賴在弟弟家不走,汪英多次下逐客令,要求她6月底前搬出去。失蹤前不久,兩人又因為開門慢了打了一架,汪英一氣之下搬去跟婆婆住。
眼看矛盾就要爆發,可趙蘭青有不在場證明。25日晚上她和趙亮在家看電視,鄰居也證實當天沒聽見爭吵。趙亮同樣有認證。排除了這兩人,所有疑點回到馬起芹身上。
民警進了馬起芹住處,水泥地面有幾處新抹的痕跡,粗糙凌亂。馬起芹解釋,小孫子老尿尿,味道重,就鋪了層水泥。可水泥只鋪了一兩片區域,墻上、窗戶邊框還發現了點狀血跡。提取后一比對,是汪英的。
馬起芹沒再狡辯。她承認自己在25號晚上對汪英下了手,并將遺體分解后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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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婆媳之間能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走到這一步?說白了,在馬起芹心里,汪英是個“心機重、裝孝順”的人。她列舉了幾件事:懷孕時見汪英用枕頭擠肚子,懷疑她不要孩子;孩子生下后有一次哭了一夜,第二天嘴唇發紫,她覺得汪英下毒了;還有一次她吃了汪英做的飯上吐下瀉,也認定是投毒。
這些事的共同點是什么?全都沒有半點證據。醫院沒有中毒記錄,孩子也沒有查出任何毒物。全是她自己在心里一遍遍推演出來的。
我查了一下類似案例。在犯罪心理學中,有一種叫做“被害妄想伴攻擊性”的狀態,常見于偏執型人格障礙。當事人會把他人中性甚至善意的行為,解讀為惡意,并長期積累,最后爆發出極端暴力行為。2017年某省就有一起婆婆持刀傷害兒媳案,動機同樣是長期猜忌下產生的“先下手為強”心理。兩案在認知扭曲這一點上高度相似。
馬起芹早在事發半年前就買了刀和鐵錘。每天夜里都在腦子里演練。25號晚上趙亮不在,她覺得不能再等了。鄰居說,馬起芹平時愛鉆牛角尖,小心眼,一件事能記恨好幾年。和汪英相處這幾年,她把每一個細節都往壞處想,越想越怕,怕汪英害她和孫子。最后她決定,得先動手。
實際上呢?汪英手機里全是兒子的照片。那個她懷疑想毒死孫子的母親,每天省吃儉用,連50塊全勤獎都舍不得丟。給她做的飯、幫她帶的孩子,那些上吐下瀉、孩子哭鬧,不過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日常瑣碎。可在馬起芹眼里,每一件事都被解讀成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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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有一個法律點值得多說一句。有人問,馬起芹這種長期懷疑、并據此行兇的,算不算“精神疾病”從而減輕罪責?根據刑法第18條,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才不負刑事責任。馬起芹作案前買工具、選擇時機、事后清理現場、編造旅游謊言,這一系列行為說明她具備完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最終,司法精神病鑒定結論也認定她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后認定,馬起芹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后果極其嚴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個判決傳遞的信號很清晰:任何基于猜忌而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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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汪英到死都沒和婆婆紅過臉。她只想給兒子報個名,上個學。可那個晚上的燈一滅,她就再沒看到第二天的天亮。馬起芹被抓時表情平靜,大概還覺得自己做了一件“保護家人”的事。但她從來沒想過,自己講的那個恐怖故事里,壞人從頭到尾都是她憑空捏出來的。
一個家,就這樣在猜忌和沉默中徹底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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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讓人后背發涼的,不是暴力本身,而是暴力發生前那些被當作家常便飯的日常。我們身邊有沒有人,也在心里慢慢把親人當成敵人?如果當初家庭成員能夠正視這些“疑心”,或者尋求社區調解、心理疏導,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說實話,這世上最怕的,不是刀,是活在自己編的故事里出不來的人。正義有時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如果你當時是家里的其他成員,你覺得什么樣的做法能盡早打破這種猜忌閉環?(不鼓勵暴力對抗)把這篇文章轉發給家人,多一人知道溝通和法治意識的重要,少一個被猜忌毀掉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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