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發文稱,入住長沙一酒店遭針孔攝像頭偷拍,隱私視頻被廣泛傳播。
5月25日,當事人陳女士(化姓)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去年12月21日,她和男友入住長沙泊恩BOON-Z酒店(長沙五一廣場IFS國金中心店),然而近日有朋友告訴他們,她與男友當時在酒店房間內的隱私畫面,正在網絡上傳播。得知可能遭遇偷拍后,他們選擇了報警。
陳女士稱,從警方處獲知,當時酒店房間內確實有針孔攝像頭,藏于 “中央空調對著床的角落里”。由于攝像頭位置十分隱蔽,他們在入住時并未發現。今年1月,該酒店有相同遭遇的另一住客也報了警。經警方調查,該案件系由4人組成的團伙作案,酒店房間內的針孔攝像頭已被拆除,“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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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案件情況,中國新聞周刊以住客身份聯系了長沙市天心區城南路派出所,警方表示,已經要求涉事酒店全面排查相關情況,具體案情不便透露。
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回應中國新聞周刊,已收到相關反饋,將配合公安機關督促酒店進行相關排查。
對于此事,陳女士希望涉事酒店公開道歉并進行賠償,酒店方面則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后續賠償事宜。截至發稿,中國新聞周刊多次致電該酒店,電話均未接通。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酒店等經營性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其中也包含對入住賓客隱私安全的保障。本事件中,針孔攝像頭安裝在房間空調角落等隱蔽位置,且酒店接連出現多起偷拍事件卻長期未能排查發現,明顯未盡到管理職責,即便并非酒店人員安裝設備,也無法就此免除責任。
趙良善表示,《民法典》明確保護公民隱私權,非法偷拍、傳播他人私密影像屬于侵權行為。涉事偷拍團伙需承擔主要侵權及刑事責任,酒店則應依法承擔民事補充賠償責任,向當事人公開道歉,并賠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相關費用。同時,酒店疏于管理的行為還違反相關行業管理規定,或將被監管部門處以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記者:趙雨萌
編輯:黃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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