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正式發文!7月1日起新規落地,60歲以上務工不再屬于黑工
國家終于出手了。那些頭發花白還在工地上搬鋼筋的叔叔伯伯,終于可以挺直腰桿干活了。
我是真沒想到,這事兒能來得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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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5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國家衛健委、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等5個部門,正式對外發布了《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明確從今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專門保障超齡勞動者權益的政府規章,填補了現行勞動法律制度里一塊空了太久的短板。
為什么要出這個文件?說白了,就是給那些60多歲還在賣力氣干活的人一個說法——他們不是沒人管的“黑工”,他們的汗水值錢,他們的命也值錢。
你可能會問,什么是超齡勞動者?通俗點說,就是過了法定退休年齡還在打工的人,有退休返聘的工程師,但更多的是在工地搬磚、在小區看門、在醫院做護工、在大街上掃馬路的那些老人。他們當中很多人明明已經該領退休金安享晚年了,可每個月手里那點養老金,一百多塊錢,連買個菜都不夠,哪來的底氣“享福”?
先跟你掰扯掰扯這幾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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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截至2025年末,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經達到了3.23億。而在這三億多老年人當中,按照國家人口統計數據初步測算,2024年末超齡勞動者大約有11564萬人——也就是超過一個億的老人在退休之后,依然在勞動力市場上拼命。新京報援引的測算數據也顯示,超齡勞動者數量有望達到12254.6萬人,將近一億兩千三百萬。
一個多億是什么概念?德國加法國的人口,差不多就這么多。
這些人為什么不回家歇著?答案很簡單:歇不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目前在全國各地普遍在一兩百塊錢上下——有的地方155元,有的地方193元,個別地方能到240元左右。一個月兩百塊錢,你讓一個老人怎么活?別說體面的晚年了,連基本的溫飽都成問題。兒女們自己也背著房貸車貸、供著孩子上學,老人不忍心開口要錢,就只能自己咬牙出來干活。
可現實是,一過了60歲這道坎,他們就成了法律上的“隱形人”。
在此之前,超齡勞動者一旦過了法定退休年齡,用工關系就會被簡單認定為“勞務關系”,相當于踢出了勞動法的保護圈。什么意思?就是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沒有工傷保險,出了事全憑老板良心。曾經有一位浙江桐廬縣的超齡勞動者張某某,在工地上傷了右手,被認定為十級傷殘,結果申請勞動仲裁時卻被以“主體不適格”為由駁回了,幾經周折在工會和檢察院的幫助下才維權成功。這樣的案子不是個例,是無數超齡勞動者共同的命運。
在很多工地上,“60歲就是無情的閘刀”,很多企業一看身份證上的出生年份,直接擺手不要。廣東的數據很清楚:2025年廣東省住建廳的數據顯示,全省超齡農民工占比已達37%,但合法用工崗位卻縮減了45%。為了搶到活干,很多老人不敢說真實年齡,寧可壓低日薪也要跟工頭求個機會。
現在,這把“閘刀”終于要被國家親手拆掉了。
這次的新規,干貨滿滿,我一個一個給你拆開看。
首先,用人單位不能再拿“你沒跟我簽勞動合同”當擋箭牌了。新規明確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超齡勞動者訂立書面用工協議,協議里要把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這些事兒都寫清楚。過去那種“口頭承諾、干完結賬、出事了誰也不認”的玩法,行不通了。
工資方面,新規規定得明明白白:超齡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必須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替代,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休息休假也不是“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用人單位得遵守法定工作時間規定,一般不安排超齡勞動者加班,如果實在要安排,必須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最重磅的一條來了:工傷保障。新規第十五條寫得清清楚楚——用人單位應當為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并繳納工傷保險費,個人不繳納。超齡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按照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障待遇。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在工地上干活受了傷,不能再被一句“你年齡超了不算工傷”給打發走。這是對生命的硬核兜底。
養老這事兒新規也沒落下。那些還沒交夠15年養老保險的超齡勞動者,可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跟用人單位商量好了,單位也可以幫你交,單位代扣代繳就行。
更關鍵的是,維權渠道徹底打通了。新規明確把超齡勞動者因基本權益發生的爭議納入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程序和勞動監察的范圍。過去找勞動監察,人家一句“你們屬于勞務關系不歸我管”,門兒都沒有;現在,超齡勞動者可以堂堂正正去投訴,人社部門必須依法查處,按勞動合同法的標準追究用人單位責任。
說實話,看到這些條款,我是真的有點鼻酸。一個多億的老年人,終于等到了這一天。
當然,法規寫在紙上是一回事,能不能落到地上是另一回事。
這些超齡勞動者大多數文化程度不高,手機上維權那一套他們根本不會操作。他們連App都下載不明白,更別提什么在線投訴、電子證據了。而且很多老人不敢告、不敢鬧,怕被工頭拉黑就再也找不到活干——這種“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底層邏輯,一天不打破,法規的作用就打了折扣。
所以接下來,真正考驗政府的是執行力。勞動監察部門能不能主動走到工地上、走到環衛站、走到小區門崗去查?物業、環衛、建筑這些“銀發打工人”密集的行業,能不能搞起常態化巡查,對欠薪、超時加班、不上工傷保險的行為動真格的?能不能給這些不太會用智能手機的老人專門開辟一條維權綠色通道,讓他們打個電話、走進門就能把事兒給辦了?
另外,企業這邊也得有適應期。新規對這些“打擦邊球”用了六十多歲老人的企業來說,確實會增加成本——工傷保險要交錢,工資得按標準發,加班還得付加班費。但從長遠看,這恰恰是一個倒逼企業規范用工、提升管理水平的契機。法規的設計已經把企業的承受能力考慮進去了,核心是倒逼企業把用工的灰色地帶推向規范化,而不是逼死企業。
說到底,這次新規最動人的地方,不僅是解決了“超齡打工人”有沒有合同、有沒有工傷保障這些實質問題,更重要的是,它給了這群人一個身份的歸還。
以前他們是“黑工”,是不被承認的存在,是60歲之后就被法律遺忘的人。而從今年7月1日起,他們不再是誰都能捏兩把的軟柿子。他們仍然是這個社會最辛苦、最質樸的勞動者群體,但他們終于可以挺直腰桿,堂堂正正地憑自己的勞動去賺錢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林嘉的點評說到了根子上:新規不再以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作為勞動保障的唯一標準,而是基于超齡勞動者的勞動事實,以保障基本權益為切口,實現精準保護。這句話翻譯成人話就是——你干了活,你就該受到保護,不管你的出生年份是哪一年。
每個人都值得體面的老去。如果體面暫時夠不著,那就先給他一份保障,給他一份被社會承認的尊重。
這屆政府在這件事上,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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