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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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3月底付款,怎么又變卦了?”手握對方出具的還款承諾書,某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郭某滿心無奈。2024年初,該公司向客戶何某交付了定制的水泥移動板房,工程款共計286500元。交易前期,何某陸續支付236500元,剩余50000元尾款遲遲未結清。
何某曾出具欠條,明確承諾于2024年3月底付清剩余款項,但付款期限屆滿后,便以各類理由拖延推諉。科技公司多次催討未果,無奈之下向桐柏縣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先行調解:探路破冰,夯實解紛基礎
案件立案后,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立案庭第一時間啟動先行調解機制,將案件委派至同心桐行矛盾化解中心調解員姚中書處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耐心傾聽雙方訴求,詳細梳理案件事實,向被告釋明合同履行的法律義務和違約責任。通過“背對背”溝通,精準把握雙方爭議焦點,為后續調解工作明確方向。何某前期雖然同意調解方案,但后來不知為何變卦,未能達成協議,但本次調解讓雙方從“劍拔弩張”轉向“理性對話”,調解員將前期溝通的調解方案注明清楚后附卷移轉,為轉入審判程序中繼續調解奠定基礎。
審判調解:接力破局,維護合法權益
案件轉入審判程序后,承辦法官接續接力、持續發力,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優勢,依托前期調解梳理的案件事實、爭議焦點及溝通基礎,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優化制定“分期付款+明確違約追責”的調解方案。經過多次溝通協調,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生效后,何某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目前已完成過半款項支付,剩余款項正按協議計劃穩步履行,徹底化解了雙方商事糾紛,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遞進解紛:無縫銜接,彰顯司法為民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桐柏縣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體現。“先行調解+審判調解”遞進解紛,既發揮了先行調解快速便捷的優勢,又體現了審判調解的司法權威性。通過先行調解與審判調解的無縫銜接,實現了糾紛化解“1+1>2”的法律效果,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下一步,桐柏縣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耕“先行調解+審判調解”遞進解紛模式,不斷優化司法程序銜接、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質效。始終堅守法治底線、秉持司法溫情,把群眾的“煩心事”當成法院的“要緊事”,用扎實的司法實踐讓公平正義可感可及,讓法治溫暖浸潤千家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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