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師申先生向澎湃新聞反映,2021年11月的時候他不慎將身份證丟失,發現身份證丟失后,便在鄭州轄區派出所進行了掛失申報。2026年1月,申先生發現有人用他丟失的身份證在河北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辦理了銀行卡,并因接收涉賭資金被法院凍結執行,他自己也成了被執行人。
![]()
申先生身份證丟失后次日掛失
后經交涉,被執行人的問題解決了,但如何被人冒名辦卡一事,申先生至今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的答復。2026年2月1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邯鄲監管分局書面告知申先生,該局將申先生的信訪事項轉辦至魏縣農信社,調查結果將由該社答復,但申先生至今仍未等到答復。3月26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邯鄲監管分局向申先生出具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稱,魏縣農信社已就“申先生身份信息疑被冒用案”報案。
5月25日,澎湃新聞致電魏縣農信社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但電話無人接聽,前述信訪事項告知書上公布的座機號碼也無人接聽。
身份證丟失后被人冒名辦卡
申先生是一名律師,生活在河南鄭州。2026年1月16日,申先生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網查看自己辦理的刑事案件時,卻發現他名下有一條執行信息和一條保全信息:(2025)蘇1281執4782號和(2025)蘇1281執保4900號,他是被執行第三人和被保全人,執行法院是江蘇省興化市法院。
之后,申律師聯系興化市法院,執行法官告訴他,是因為他的銀行賬戶在2023年收到過涉賭資金,所以他在這起刑事案件中被執行了。執行法官將涉案銀行賬戶和預留的手機號告知申先生,他發現這并不是他本人開設的銀行賬戶,開戶預留的手機號也不是他的,但這張銀行卡確實在他名下。
涉案銀行卡開戶行為河北省邯鄲市魏縣農村信用聯社大嚴屯農信社,開戶時間是2021年11月3日,該卡產品名稱為鄉村振興卡,辦卡后的次日,魏縣白仕望農信社為該卡開通了網上銀行業務。
申先生表示,他從未去過魏縣,更沒有在魏縣辦過銀行卡。事實上,辦卡所用的身份證是申先生在2021年11月1日不慎丟失的,身份證丟失的第二天他就去鄭州博學路派出所進行了掛失申報,派出所也出具了掛失申報回執。
為了搞清辦卡一事,申先生聯系了魏縣大嚴屯農信社和白仕望農信社,工作人員把當時辦卡的影像資料發給他核對。他發現辦卡登記材料中的婚姻狀態、學歷、職業信息均與他本人實際情況不符,現場的辦卡人也不是他本人。
工作人員告訴申先生,他們農信社當時辦銀行卡,不需要進行人臉識別,只要留存辦卡時的照片、辦卡人指紋即可,并稱辦卡人和申先生“長得像”。
![]()
警方鑒定意見
2026年1月23日,申先生在魏縣當地派出所報案。之后,魏縣警方找申先生作了筆錄,并提取了申先生的指紋。3月16日,魏縣公安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申先生的指紋與辦卡材料中所留指紋不同。
邯鄲監管分局:相關機構已報案
除向警方報案外,申先生還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邯鄲監管分局提交了針對魏縣農信社及大嚴屯農信社、白仕望農信社的控告書,陳述了其被人冒名辦卡的經過,要求該局查處相關單位及個人。
![]()
冒用申先生身份信息辦銀行卡的人員
申先生在控告書中指出,被控告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或涉嫌內外勾結,幫助他人冒用控告人身份信息辦理銀行卡及開通網上支付業務,致使控告人涉及刑事案件,被法院保全、執行,影響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應予嚴懲。
2月1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邯鄲監管分局向申先生出具信訪事項告知書稱:“一、我分局在職責范圍內受理你所述的部分信訪事項內容,包括違規辦理銀行卡業務等內容,并按程序進行信訪核查。二、關于你反映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分支機構違法違紀行為的問題,我分局已于2026年2月9日將你的信訪事項轉辦至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調查結果將由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答復于你。”
3月26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邯鄲監管分局向申先生出具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告知有關調查情況:“1、關于反映魏縣聯社涉嫌存在冒名開戶相關問題。目前,魏縣聯社以‘申先生身份信息疑被冒用案’向魏縣公安局報案并獲立案。我分局將持續跟進,并根據公安部門調查結果綜合研判該聯社是否存在相關問題,依法依規采取監管措施。2、關于解決被法院執行問題及修復信用影響等事項,建議向有權部門(投訴)解決。”
![]()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邯鄲監管分局稱涉事農信社已報案
申先生表示,魏縣農信社等部門在3月底與江蘇興華市法院協調,解決了他被執行的事情。此外,申先生在3月29日還曾致電魏縣警方辦案人員,詢問案件進展,但對方只表示“我們會依法處理。”
4月12日,申先生就上述信訪事項答復意見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提起行政復議,請求該局責令被申請人邯鄲監管分局限期履行法定職責,依法立案調查并對相關機構及相關負責人作出處罰。
申先生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指出,經警方調查,辦卡申請人并非申先生本人。該事實,足以認定相關農信社違規開卡、開戶的情況,至于相關冒用身份的人如何處理,并不影響對辦卡開戶機構違規行為的認定。
目前,上述行政復議結果尚未出爐。5月25日,澎湃新聞致電魏縣農信社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但電話無人接聽,前述信訪事項告知書上公布的座機號碼也無人接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